Re: [食記] 鯊魚咬吐司 宜蘭店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請問)時間11年前 (2014/12/16 17:03), 11年前編輯推噓-2(8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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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austinlee (財務自由享樂人生)》之銘言: : 餐廳名稱:鯊魚咬吐司 宜蘭店 : 消費時間:2013年/12月 : 地址:宜蘭市中山路3段69號1樓 : 電話:039-362020 : 營業時間:07:00-22:00 : 每人平均價位:300

12/15 16:54,
快倒了 老闆虧百萬...
12/15 16:54
^^ ^^^^^^

12/15 23:20,
貴又難吃
12/15 23:20
^^^^

12/16 00:52,
只要是就事論事,也沒有罵人或捏造,無誹謗意圖
12/16 00:52

12/16 00:53,
就屬於言論自由的範圍
12/16 00:53

12/16 00:56,
本篇的推文完全告不成
12/16 00:56
http://tinyurl.com/nm49wjp [新聞] 評牛肉麵店「難吃」 部落客判賠20萬 罵牛肉麵店「很難吃」,台中一位劉小姐吃上官司,以妨害名譽被判處 拘役30天,緩刑2年,還得賠償店家20萬元 http://news.cts.com.tw/cts/general/201106/201106220762648.html 毒舌罵牛肉麵店 部落客判賠20萬 到處分享各餐廳的評論,批評的字眼不手軟,像是史上最難吃,噁心到一吃就想吐,這樣 的言論尺度拿捏不好,恐怕也會觸法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31019/35375413/ 部落客:魚太焦 夯店嗆告 律師表示,發表食記應就具體事實評論,使用 主觀字眼如「難吃死了」等,可能真的會挨告 http://news.ltn.com.tw/news/focus/paper/502552 部落客惡評麵店 賠20萬判拘役 法官認逾合理評論範圍 台中地院審理時,法官認為劉女批評店家的言論已逾合理評論範圍,判處拘役卅日 法官認為,劉女只到過這家牛肉麵店吃了一次乾麵,若要評論,應只就乾麵部份不能以 「味道太鹹」概括批評該店所有飲食,且僅一次消費並覺得乾麵很鹹,散播「這家牛肉 麵店很難吃」言論,難以認定是適當且善意的評論,也不是法律所保障的言論自由範圍: "本文已詳列用餐日期為 2013年12月 , : 本文之圖文僅代表當時的真實自費用餐體驗, : 是否與現況相同請讀者自行評估" : 圖文好讀版 : http://sunnywingirls.pixnet.net/blog/post/247611052 : ========以下為純文字版=============== : 又是考古文! 2013年12月去的..... : 再不寫出來,哪天收了也不知道 ^^" : 畢竟這 鯊魚咬吐司 近幾年來開到有點多了, : 好像也沒有以前那樣新奇了..... : 2013年12月 那時這家店才剛開沒很久 : 新開幕,還是持續在徵人呢~ : 那裡算是市中心靠進最熱鬧的市場附近, : 地段算滿不錯啦,而且還滿有知名度, : 新開在宜蘭市算很新鮮,雖然價格相較宜蘭當地消費水準高不少, : 但還是有滿多慕名而去的客人,我也是其中之一阿 : 店面全景,位於 宜蘭市中山路3段69號1樓 : 一大早來,店內已經快半滿歐 : 櫃檯狀況 : 櫃檯的名片樹,好可愛 : 座位狀況 : 那就先入座,並看看菜單吧 : 印刷精美的菜單 : 當時的價格跟品項 : 套餐是好選擇 : 看了菜單有照片介紹,實際上點餐要用點單 : 這次點了 白腸雙拼炒蛋布丁吐司 以及 : 熱烤白醬鮪魚厚切吐司 : 飲料選草莓香柚冰沙跟熱洋甘菊茶 : 等餐過程就隨處拍拍囉 : 很有趣的設計 : 吐司樹也很有趣啊 : 鯊魚~ : 紙杯墊,很有設計感 : 首先熱洋甘菊茶上桌了 : 還有送一塊小脆餅 : 恩~ 很有英國下午茶的感覺啊 : 白腸雙拼炒蛋布丁吐司 : 看起來就很軟嫩的法式土司啊 : 炒蛋還可以,沒有很油 : 好吃的白腸 : 煎培根 : 套餐附的奶茶 : 加減可以喝喝 : 熱烤白醬鮪魚厚切吐司 : 蔬果沙拉 : 很酸的葡萄柚.... : 還不錯吃的 熱烤白醬鮪魚厚切吐司 : 草莓香柚冰沙 : 雖然當時是12月,但還是點了杯冰沙來喝看看 : 口味就還可以啦,但是考量那價位是太貴囉 : 總結 : 這是一家價格偏高的店,這一年來還是有趣過幾次啦, : 是可以吃很飽沒錯,但次價格也不算便宜啦, : 不過這次沒拍到的 木瓜牛奶 是還不錯喝, : 雖然價格也是有一點偏高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147.128.91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I-Lan/M.1418720613.A.F9F.html

12/16 17:37, , 1F
跟宜蘭版有甚麼關係 自己轉文自己回文 自己戰
12/16 17:37, 1F

12/16 18:15, , 2F
就真的還好
12/16 18:15, 2F

12/16 18:57, , 3F
所以?
12/16 18:57, 3F

12/16 18:59, , 4F
12/16 18:59, 4F

12/16 19:18, , 5F
難道這位是..?
12/16 19:18, 5F

12/16 19:21, , 6F
我認識他們房東 本來12月就不做了
12/16 19:21, 6F

12/16 19:22, , 7F
後來可能想再給一次機會就繼續做
12/16 19:22, 7F

12/16 19:25, , 8F
要戰私底下戰
12/16 19:25, 8F

12/16 19:26, , 9F
如果要告我毀謗 是不
12/16 19:26, 9F

12/16 19:26, , 10F
是要提出沒有虧錢的財務報表呢 而且我相信他們老闆不
12/16 19:26, 10F

12/16 19:26, , 11F
會 人還不錯
12/16 19:26, 11F

12/16 19:27, , 12F
被女生拐去吃了一次 然後就變成我的一次店惹
12/16 19:27, 12F

12/16 20:09, , 13F
羅東店聽說生意不錯耶
12/16 20:09, 13F

12/16 20:43, , 14F
羅東店平日也有客人阿 哈哈
12/16 20:43, 14F

12/16 20:44, , 15F
不好意思哦…我朋友以前寫食記,老闆去告,法官不鳥他,
12/16 20:44, 15F

12/16 20:44, , 16F
因為這是每個人的言論自由,他就是覺得品質不好~
12/16 20:44, 16F

12/16 20:45, , 17F
後來媒體還去訪問我朋友這件事~ 當時知道覺得超爆笑~XD
12/16 20:45, 17F

12/16 20:59, , 18F
也許推文沒有敘述清楚是吃那種餐店,但推文本來就較簡單
12/16 20:59, 18F

12/16 21:09, , 19F
Antares你搞錯了,我發文轉文但是沒有戰......
12/16 21:09, 19F

12/16 21:54, , 20F
我說錯了 是推文
12/16 21:54, 20F

12/16 22:21, , 21F
好容易被激怒
12/16 22:21, 21F

12/16 22:51, , 22F
原po寄了一堆信來我信箱 不知道想幹嘛 可能被告過
12/16 22:51, 22F

12/16 22:51, , 23F
所以很怕被告吧?
12/16 22:51, 23F

12/16 22:53, , 24F
如果你真的那麼閒 就好好的去理解法律 不要一知半解
12/16 22:53, 24F

12/16 22:54, , 25F
拿出新聞卻又不看判決報告 再把新聞判例概括到上一篇
12/16 22:54, 25F

12/16 22:55, , 26F
推文 用新聞看法律 你也可以去當法官了
12/16 22:55, 26F

12/17 09:57, , 27F
我覺得羅東可選擇的太少了,整個鎮都是觀光區....
12/17 09:57, 27F

12/17 10:09, , 28F
鍵盤法官
12/17 10:09, 28F

12/17 10:23, , 29F
這個轉po的人有時候真的很有事,他可以亂批評蘇打
12/17 10:23, 29F

12/17 10:23, , 30F
綠怎樣,卻連讓人家評論東西好不好吃的言論也不肯..
12/17 10:23, 30F

12/17 10:23, , 31F
.
12/17 10:23, 31F

12/17 10:32, , 32F
噓回來
12/17 10:32, 32F

12/17 10:52, , 33F
鍵盤法官被打臉~噗
12/17 10:52, 33F

12/17 16:39, , 34F
各位冷靜 原Po只是好意提醒 不要過度解讀了
12/17 16:39, 34F

12/17 23:30, , 35F
他寄信到我信箱 說等著我出來推文耶!?
12/17 23:30, 35F

12/17 23:34, , 36F
是說 網路本來就應該要更謹言慎行 這點我同意 抱歉
12/17 23:34, 36F
※ 編輯: askingts (180.147.128.91), 01/04/2015 19:27:14
文章代碼(AID): #1KZ_Lb-V (I-L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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