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如何申訴醫院醫生?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弱智浩呆這個有沒有銹蝕 )時間9年前 (2015/07/08 13:03), 9年前編輯推噓14(14023)
留言37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3 (看更多)
※ 引述《rlsum (devil)》之銘言: : 各位版大好 : 事情是這樣的, : 我媽媽上星期騎車不慎摔落溝渠 : 病情為腦出血(需回家觀察半年,半年內都有惡化可能) : 左手上臂無法動(醫生猜測為韌帶受損或臂神經叢損壞,需三個月後再照超音波才能確 : 右手手掌骨折(骨頭裂縫,有用固定器固定) : 其他小傷小痛就不說了 : 今天醫院說可以出院 : 因保險及媽媽公司需要 : 我請醫生開立診斷證明書內容 : 寫上需人照顧幾個月, : 需在家休養幾個月, : 醫生卻只回我(指著隔壁臥床病人), : "你們又不是像人不能動,又不是植物人,幹嘛要人照顧,只能開休養三個月" : 我不懂,雙手都不方便, : 頂多右手三根手指可以拿湯匙, : 這樣子說不需要人照顧, : 食衣住行可以自理, : 真的要完全不能動才要人照顧嗎? : 各位版大們 : 像這樣的狀況 : 我該如何去申訴? : 又或者真的是我太小題大作 : 我已經有到博愛醫院的社工處申訴 : 得到的回應是 : 診斷書是醫生的判斷, : 所以就只能這樣開。 : 會繼續往上呈報,有後續再聯絡我 http://i.imgur.com/Im5kqoy.jpg
天啊!原po 在推文中所寫的 根本沒搞清楚觀察與休養的意思!你將觀察改成追蹤就簡單多了! 腦出血算是你媽症狀中最嚴重(危及生命的)其他症狀都是不會立即危及到生命的! 但已住院ㄧ星期了 還會讓你媽出院 就代表腦出血的狀況已經處理好了 腦中的出血(避免造成你的恐慌 還是講滲血好了... XD)已經控制住、血塊也已經被人 體 自然吸收完畢 沒有再惡化的現象 所以才判定可以出院返家休養 觀察六個月是針對腦出血的部位及骨折的部分 http://www.femh.org.tw/epaperadmin/viewarticle.aspx?ID=977 (手機不會縮 這篇送 給你) 這只是口頭上提醒你 還是要回定時回門診追蹤 其實主要還是以骨折為主 基本上輕微的腦出血 只要有控制好 只要不要再有外力撞擊 都不會有什麼大礙 反而是骨頭受損生長大約都是三個月以上才會痊癒 休養三個月的部分是要針對骨折固定 避免做太激烈或動作太大的動作而破壞了骨頭癒合生成 尤其是斷在可動部位 若手腕、關節處的生長會更加不好癒合 好好先跟醫生溝通看看不是更好嗎? 動不動就投訴...(動不動就提告! XD) 還有...在博愛、聖母 去投訴醫生的效果是沒用的 除非是很嚴重的! 像這種診斷書... 本來就是醫生做主的啊! 就算認識主任、認識院長也沒用 診斷書上有主任蓋章?有院長蓋章的嗎? 沒有啊!所以就是醫生自己做主的!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96.106.4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36331826.A.9F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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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哦我跟許國文很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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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版大開這篇跟我敘說,我有明瞭許多,因為醫生ㄧ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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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調回家半年內,如果頭會痛或是更暈,就要馬上回去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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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診,我才會有此誤會,怎麼休養時間開這麼短,且還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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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人照顧。我也說了,我有趁醫生巡房時問醫生,但那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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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的一分鍾,還是那種回覆,我也不知該如何處理。我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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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都相信專業,醫生的說明跟該如何照護,我也都只有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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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照著做,從沒質疑過醫生。但這個專業在我有疑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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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好好解答我嗎,醫生沒空,也請助理跟我解釋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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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手的問題,真的會造成生活上無法自理,怎麼就說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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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人照顧,這個也是我的疑問,申訴這詞太偏激,我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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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想說醫生的不對,而是想尋求一個管道,解答我的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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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屬於臨時性功能受損 不是永久性的 醫生不太可能會幫你登載上診斷書 而且之前網友已經幫你解釋過了 有種東西叫「巴氏量表」 它就有在評估這項了! 因為手臂骨折 無法自己進食 這時候就是兒女的責任了... 這個時候就是兒女來照顧 我是覺得天經地義 而不是ㄧ眛的要求醫師幫你特別登載需要人照顧 我是不知道你是不是想申請看護費用的保險理賠啦 但是我提醒你... 看護費用的理賠 是要在住院期間 我記得是這樣的... 若有錯不要罵我 因為保險我不是很懂 所以我都由我的保險專員全權來協助我處理(這叫相信專業) 既然保險無法理賠 你可以有兩個做法: 1.自費請專業看護員來協助你母親進食並照護 2.兒女自行照護 我相信醫院在出院前都會有一個出院後照護的說明課程 裡面會教導一些簡單的工作 ※ 編輯: amao969 (175.96.106.41), 07/08/2015 13:5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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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照顧跟住院沒有關係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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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沒關係,我沒要我媽繼續住院,醫生說能出院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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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那你的問題到底是?所以是要申訴醫生講話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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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目,口氣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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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兼跳針 重點應該在於那個證明吧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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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問題是,我請醫生診斷證明,幫我註明需要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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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醫生回我:又不是植物人不需人照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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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大,對,就是在那個證明,我原文就有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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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Amao版大,看護理賠出院也是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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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公傷假少三個月,這點你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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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想凹證明要人照顧不是嗎?什麼叫要人照顧,醫生都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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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植物人回答你了,你還不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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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是為了證明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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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媽又不是完全不能動,要人抱上抱下把屎把尿,那種照顧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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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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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顯易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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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凹證明也要有技巧,就是X包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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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為了保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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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寫需要人照顧的情形:永久無自理能力:如老人癡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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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風臥床那種的…就算有摔的全身傷的也都只會寫: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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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為了這樣就申訴似乎有點……而且如果是為了媽媽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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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假的關係開證明書…一般寫宜休養就很夠了…真的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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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乎有沒有…需要人照顧這句的點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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