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drhkc 請下台謝謝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怕老婆△怕老婆)時間9年前 (2017/07/18 13:34), 編輯推噓11(16546)
留言67則, 17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那下台之前乾脆舉版版主選舉可以嗎? 不過我是覺得 現任版主也可以下來選 就跟內閣總辭 國會倒閣的意思一樣 不過我是希望出來選的人都把政見寫完整 贏者全拿 ※ 引述《access (office)》之銘言: : 會PO這篇主要還是認為這板主真的做得太爛了 : 原因有幾項 : 1.對於公民文,完全不打算處理 : 看看此篇公告 : #1PPbJqHm https://www.ptt.cc/bbs/I-Lan/M.1499878644.A.470.html : 節錄內容 : 無法(板規1~8)可罰的目前是想到一個辦法: :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並併入當日水桶公告(可至精華區招領原文), : 或者有更好的板規草案,歡迎提出,找時間來投票表決。 : 簡單說對於自己人輕輕放下? : po無關宜蘭的公民文擾亂板面不處理,結果對贈送文卻強硬處理? : 2.7/15公告 : #1PQYyjZ_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131117.A.8FF.html : 當中贈書文被水桶事件 : 作者 lucazair (L.) 看板 I-Lan : 標題 贈送 心理學相關原文書 : 時間 Sat Jul 15 12:31:42 2017 : 5-B 未達轉讓(贈送)文發表資格,水桶 3天。 : (有興趣拿書的可去give板看是哪些書) : ----------------------------------------------------------------- : 明顯將以下條款擴大解釋 : a.商業性質文章,諸如廣告、買賣、合購、代買、租屋、徵才、求職、轉讓等 : 此條款轉讓得前提下,是具商業行為的轉讓情況 : 但板主硬凹解釋成轉讓都是商業行為,這明顯與板規原意不符 : 3.修改板規只是為了自行管板方便,卻不顧民意 : #1PQp0jqJ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196909.A.D13.html : 板主理由: : 會不會有哪一天有人上來一篇送鍋,一篇送碗,一篇送瓢,一篇送盆, : "反正贈送又不是商業性質嘛",假好心真鬧板的情況有沒有可能發生? : #1PQwQpZn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227251.A.8F1.html : 從板主的位子上來思考,當然希望管板方便, : 說我不顧宜蘭板死活,你要的活是哪一種活? : 贈送書為何是商業行為,第一段黃色字已交代。 : 嗯? 選板主之後再來為了自己方便而去改管理方式和規則? : 到底主體是宜蘭板還是drhkc大板主? : 所以為了板主自己方便,我們宜蘭板友就要配合板主? 這是在說笑話嗎? : 4.到現在依然硬凹是贈送是商業行為 : #1PRBh3tm (I-Lan)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297923.A.DF0.html : 決議:現行板規5-A條文中轉讓項目終止適用, : 受此規定處分者立即解除水桶, : 新板規第3條剔除贈送項目。 : 從以上三行字可以知道說d板主依然認為被桶的那個人沒被冤枉 : 奇怪? 贈送明明不是商業行為,為何會被依照商業行為桶呢? : 這點板主至今尚未解釋,這已經是我po第四篇問這問題了 : 贈書者到底獲取了甚麼? 導致贈書變商業行為? : 贈書者到底獲取了甚麼? 導致贈書變商業行為? : 贈書者到底獲取了甚麼? 導致贈書變商業行為? : 對於這關鍵性問題,板主依然在裝死不回應,過往幾篇也寄信給板主了 : 但不是回應一堆廢話跳過這題,不然就是讀信完就裝死不回了 : 4.被白桶三天的lucazair板友 : d板主至今沒有公開道歉過,依然認為lucazair被桶是應該的 : 這根本跟白色恐怖差不多,自行解讀法條就能桶人? : 桶錯拍拍屁股裝做甚麼事情都沒發生? : 最後在po幾段滿可笑的D語錄 : (一).可以去組務板投訴我沒關係,至於說我是誰誰誰的自己人, : 哪一天開放選板主你可以來選看看,站著說話不腰疼。 : 打擦邊球的文章我不敢說自己處來得宜,但我盡量做到相同的事不再發生, : 如果我做不到,搞到天怒人怨被罷免,我也尊重板眾的決議。 : 來源:#1PQp0jqJ (I-Lan) : (二).從板主的位子上來思考,當然希望管板方便 : 來源:#1PQwQpZn (I-Lan) : (三).我知道還是有很多人不滿,此篇文章開放連續噓文,不受2-D約束, : 發洩完之後睡個好覺,明天才有元氣打拼。 : 來源:#1PRBh3tm (I-Lan) : 結論:簡單說,要罵要噓隨便你,我就是不想下台就是了 -- 這個社會一直在談家庭、教育,以及工作間的平衡,我辭職之後回家帶小孩, 我沒想到這個社會是如此的不安全。 我真的很希望政府、各級單位,能夠做些事情讓媽媽放心帶小孩, 或者是讓媽媽放心工作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66.250.2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500356049.A.BFA.html

07/18 13:39, , 1F
喔喔 檢舉王耶
07/18 13:39, 1F

07/18 13:51, , 2F
媽我在這
07/18 13:51, 2F

07/18 13:55, , 3F
檢舉姬這次又要來選了嗎?
07/18 13:55, 3F

07/18 13:55, , 4F
你倒閣提不信任案 請問總理在哪裡?
07/18 13:55, 4F

07/18 13:56, , 5F
檢舉王是宜蘭人阿@@
07/18 13:56, 5F

07/18 13:57, , 6F
這當初訂法問題 假如這樣都要鬥垮 民主還玩得下去?
07/18 13:57, 6F

07/18 13:58, , 7F
嗨檢舉姬 使用內閣總辭射線
07/18 13:58, 7F

07/18 13:59, , 8F
不適任的就推翻才是民主
07/18 13:59, 8F

07/18 14:00, , 9F
只想提自己想聽想講 那怎麼不講民主的議事制度?
07/18 14:00, 9F

07/18 14:01, , 10F
假如客觀理性是聽自己想聽想講 那回歸城邦時代算了
07/18 14:01, 10F

07/18 14:09, , 11F
笑死,倒閣跟解散國家本來就是民主國家有的程序XD 什麼
07/18 14:09, 11F

07/18 14:09, , 12F
叫做這樣就要鬥垮? 不敢面對事實,聽不進不同意見、背
07/18 14:09, 12F

07/18 14:09, , 13F
離民意,滾下臺剛好而已啦!
07/18 14:09, 13F

07/18 14:10, , 14F
解散國會(訂正)
07/18 14:10, 14F

07/18 14:11, , 15F
公民基本常識那麼爛不要出來口口聲聲誣衊公民的意義啦
07/18 14:11, 15F

07/18 14:11, , 16F
滾去旁聽比較實際點。
07/18 14:11, 16F

07/18 14:15, , 17F
你才公民常識不足 看清楚我國倒閣程序 不要主觀意識
07/18 14:15, 17F

07/18 14:17, , 18F
而且倒閣後 呈請總統解散國會 所以你是要關版嗎?
07/18 14:17, 18F

07/18 14:18, , 19F
像之前灑花板 數字版 饅頭版 西斯版都有靜版紀錄?
07/18 14:18, 19F

07/18 14:22, , 20F
別笑死人了。你才該去搞清楚 解散國會跟倒閣背後的意義
07/18 14:22, 20F

07/18 14:22, , 21F
在哪!先在這個板主就是在搞國家暴力。滾下臺剛好而已
07/18 14:22, 21F

07/18 14:22, , 22F
。誰跟你在那邊牽拖臺灣的制度。
07/18 14:22, 22F

07/18 14:23, , 23F
so? 同時選新版主不就好了 F那麼能幹不來選看看?
07/18 14:23, 23F

07/18 14:23, , 24F
沒當版主我是無所謂,只要能讓優質公民閉嘴就好了
07/18 14:23, 24F

07/18 14:27, , 25F
話都是某些人在講?又不按牌理 到底誰比較理性客觀?
07/18 14:27, 25F

07/18 14:27, , 26F
我只想知道某f護航這個板皇護航成這樣 到底為什麼XD 還
07/18 14:27, 26F

07/18 14:27, , 27F
想代表板主跟白白被桶的板友道歉耶~真是惺惺相惜啊~
07/18 14:27, 27F

07/18 14:28, , 28F
就認識的啊
07/18 14:28, 28F

07/18 14:28, , 29F
自己提倒閣 又不提 扯別的 印證莫非定律:不要跟X吵架
07/18 14:28, 29F

07/18 14:28, , 30F
該不會是地下板主吧?? 我好怕喔>"<
07/18 14:28, 30F

07/18 14:29, , 31F
不要亂說 我跟他現實世界並非朋友 我也沒請他過
07/18 14:29, 31F

07/18 14:29, , 32F
笑你不敢桶我啦
07/18 14:29, 32F

07/18 14:30, , 33F
檢舉王只是提出他的看法而已,為什麼這樣的行為就要被叫
07/18 14:30, 33F

07/18 14:30, , 34F
作要鬥垮?
07/18 14:30, 34F

07/18 14:30, , 35F
我只是希望大家萬事以和為貴 尊重民主自由人權法治
07/18 14:30, 35F

07/18 14:30, , 36F
都公民群組的啊 沒推選 呵呵
07/18 14:30, 36F

07/18 14:31, , 37F
裡面鄉民那麼多你以為大家都沒在看
07/18 14:31, 37F

07/18 14:32, , 38F
去看看武則天傳奇或後宮甄環 這不是黨錮之爭代表?
07/18 14:32, 38F

07/18 14:33, , 39F
同某A道理 參與公民小蜜蜂 所以全國小蜜蜂都我的人?
07/18 14:33, 39F

07/18 14:34, , 40F
我很清楚撇除本位主義 利益迴避 這樣也有錯?
07/18 14:34, 40F

07/18 14:35, , 41F
扯那麼多幹嘛,你努力護航是事實
07/18 14:35, 41F

07/18 14:35, , 42F
真的風向不對 講什麼都沒用 浪費時間
07/18 14:35, 42F

07/18 14:35, , 43F
總之 做不好就下台
07/18 14:35, 43F

07/18 14:37, , 44F
你哪有利益迴避XD 護航成那樣 還替板主根本有道歉咧
07/18 14:37, 44F

07/18 14:38, , 45F
正常來說 到底乾你啥事? 你憑什麼代替板主道歉
07/18 14:38, 45F

07/18 14:39, , 46F
今天你走在路上白白被條子銬起來 結果是隔壁賣香腸的替
07/18 14:39, 46F

07/18 14:40, , 47F
樓上優質公民認為我們都是麻瓜
07/18 14:40, 47F

07/18 14:40, , 48F
條子道歉 能接受的人也真是奇葩了
07/18 14:40, 48F

07/18 15:05, , 49F

07/18 15:06, , 50F
不用查我沒在你的優質公民群裡,這是別人傳給我的
07/18 15:06, 50F

07/18 15:10, , 51F
哈哈哈哈樓上GJ
07/18 15:10, 51F

07/18 15:15, , 52F
酷喔~ 屏除本位主義 結果這個板皇根本滿滿的本位主義
07/18 15:15, 52F

07/18 15:52, , 53F
好煩喔某人不要再扯了,光看你那堆濫用的名詞都讓人頭痛
07/18 15:52, 53F

07/18 16:02, , 54F
一整群同樣的用詞,滿滿的贅詞也太可怕了吧
07/18 16:02, 54F

07/18 16:06, , 55F
那種宜蘭群都很奇怪阿 看到有一個群也是這樣 兩個人在討
07/18 16:06, 55F

07/18 16:06, , 56F
論 宜蘭板版主 一個不敢用真名還用apple的在那邊護航版主
07/18 16:06, 56F

07/18 16:06, , 57F
結果群長很偏袒護航的那方 反怪好好討論那方 還想踢對方X
07/18 16:06, 57F

07/18 16:06, , 58F
D 後來看到那人懶的爭論也退了 那種群都是獨裁的可怕 看法
07/18 16:06, 58F

07/18 16:06, , 59F
不同就踢人 在那些群潛水看笑話也滿好笑的
07/18 16:06, 59F

07/18 16:07, , 60F
有這麼多群啊@@
07/18 16:07, 60F

07/18 16:13, , 61F
開分身帶風向,這招狠哦
07/18 16:13, 61F

07/18 16:28, , 62F
公民先驅也在花蓮版招募公民啊。他的公民版圖很大
07/18 16:28, 62F

07/18 17:42, , 63F
其實那種小群,到最後都蠻可怕的,因為人數少
07/18 17:42, 63F

07/18 17:42, , 64F
所以只需要少數人的觀念相同,就當成全世界都同意
07/18 17:42, 64F

07/18 19:06, , 65F
檢舉姬又有你的局了喔?
07/18 19:06, 65F

07/18 19:07, , 66F
雖然不喜歡檢舉姬,但他的建議確實不錯XD
07/18 19:07, 66F

07/18 19:10, , 67F
我第一次想推檢舉姬 用理論打理論的臉XDDD
07/18 19:10, 67F
文章代碼(AID): #1PRPtHlw (I-Lan)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本文引述了以下文章的的內容: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2 篇):
文章代碼(AID): #1PRPtHlw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