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7/12水桶公告

看板I-Lan (宜蘭)作者 (大納言清澄)時間9年前 (2017/07/13 00:57), 9年前編輯推噓5(8326)
留言37則, 1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作者 fast9527 (傑夫) 看板 I-Lan 標題 [徵求]8/19,8/20包棟民宿30人 時間 Wed Jul 12 21:51:26 2017 板規2-F,未滿30字,水桶 3天。 -閒聊- 今天一整天在外,所以多半時間都是用手機在關注, 現在來處理一下access板友的站內信發問。 forevergood的發文如果就板規"文字上"的定義是沒有違反規定, 但是在"實質上"是一篇只要改地名就可以套用在其他地方板的文章。 這一種文章其實比較適合出現在關注公民群體的專業板, 雖然說宜蘭人也是公民,但是在地生活還是本板的核心主軸, 理念的傳遞應當能貼近民眾(套中國一個用詞,要"接地氣")。 ** 我日前處分過一個設計系小妹的文章,因為她通篇被人質疑跟宜蘭無關, 我查過她的發文,她除了在這裡之外並沒有在其他板發問, 實質認定上,是跟宜蘭有關係的,但是板規文字敘述與心中的衡量,我選擇前者。 如果要憑心處理,forevergood的文章其實不用等到人家寫站內信問我, 我自然會將話題就此打住,但這種處理方式將來可能被人詬病是"板皇", 或者是"drhkc與快樂夥伴的遊園地",一直致力避免這樣,但好像還是太天真。 ** 接下來會遇到各黨縣長初選,這裡一定會是各方想要插旗帶風向的地方, 如果照板規字面規則走,難免會遇到打擦邊球的文章, 接下來與宜蘭生活(食衣住行)無必要關係的,明確違反板規的照處置, 無法(板規1~8)可罰的目前是想到一個辦法: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並併入當日水桶公告(可至精華區招領原文), 或者有更好的板規草案,歡迎提出,找時間來投票表決。 (如有一致共識,我可以直接增修於新板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0.90.243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I-Lan/M.1499878644.A.470.html

07/13 01:12, , 1F
不另行公告的話信箱可能會被塞爆?
07/13 01:12, 1F

07/13 01:13, , 2F
光是回應詢問的信件可能就一堆了
07/13 01:13, 2F

07/13 01:14, , 3F
版規9可參考參考
07/13 01:14, 3F
真要鬧的就算發公告也是會塞爆信箱, 處理的構想是在後方說明請他自己領回, 顯示方式大概是這樣: (已被drhkc刪除) <XXXXXXX> 至精華區招領 板規9是有短時間大量的問題文章出現時具明顯效果, 新規1-X我一樣有保留這條, 不過我希望是有個常態性的運作模式規範, 儘量不要動不動就搬出終極條款。 ※ 編輯: drhkc (1.160.90.243), 07/13/2017 01:26:52 ※ 編輯: drhkc (1.160.90.243), 07/13/2017 01:28:06

07/13 01:30, , 4F
個人是認為發公告會好一點,再討論吧
07/13 01:30, 4F

07/13 02:07, , 5F
併在水桶公告裡發也是可以,多一道工法
07/13 02:07, 5F

07/13 02:22, , 6F
無法可罰 ==> 由板主視情況直接刪文不另行公告
07/13 02:22, 6F

07/13 02:22, , 7F
這比文字獄更恐怖
07/13 02:22, 7F

07/13 02:24, , 8F
連栽贓都省了
07/13 02:24, 8F

07/13 02:27, , 9F
噁心
07/13 02:27, 9F

07/13 02:33, , 10F
無法可罰然後直接刪除?這邏輯真是好棒棒
07/13 02:33, 10F
此處的「無法」是指板規9之外的法規管不到, 真要治人還是可以用板規9。 要說邏輯、罵人噁心的,現行板規看完再來說。 修 紅底黃字部分之處置 ※ 編輯: drhkc (1.160.90.243), 07/13/2017 02:57:04

07/13 06:48, , 11F
所以你選前者 只要文字相關即可是嗎
07/13 06:48, 11F

07/13 06:50, , 12F
那這認定可是非常寬鬆喔
07/13 06:50, 12F

07/13 06:51, , 13F
那以後只要文章有提到宜蘭兩個字就ok嗎
07/13 06:51, 13F
今天這件事說明了這樣並不ok, 不然何必為了這件事討論呢?

07/13 06:52, , 14F
板規9是 我設的 如果想捅就捅不發公告實在說不過去
07/13 06:52, 14F
我是提到刪文,說明放進水桶公告的一個角落, 但沒有提到犯板規9就會桶人。

07/13 07:29, , 15F
不要給自己找麻煩
07/13 07:29, 15F

07/13 07:32, , 16F
如果覺得有爭議,先徵求修正建議再看看
07/13 07:32, 16F
板規9對於任何板主來說其實很好運用, 以前只是板友的時候,看這條就像帝王條款, 板主人品好的時候天下太平,不好的時候雞飛狗跳, 如果換個位子換個腦袋,其實我可以不必管它, 現在的話就是在找尋有沒有其它的方式可以讓我用這條的機會再少一些。 ※ 編輯: drhkc (1.160.90.243), 07/13/2017 08:38:48

07/13 08:14, , 17F
版主辛苦了
07/13 08:14, 17F

07/13 08:45, , 18F
磨合期 希望管理順利
07/13 08:45, 18F

07/13 08:53, , 19F
個人支持嚴刑峻法,畢竟這邊有一位一哥會鬧版
07/13 08:53, 19F

07/13 08:55, , 20F
八卦版都如此,這邊想必影響不大
07/13 08:55, 20F

07/13 09:08, , 21F
嚴刑峻罰...我之前就被嗆是酷吏啊XDD
07/13 09:08, 21F

07/13 09:09, , 22F
樓上你有告過人嗎XD
07/13 09:09, 22F

07/13 09:11, , 23F
沒有耶~我人其實很好的XD
07/13 09:11, 23F

07/13 09:12, , 24F
所以我告人是我不好囉><
07/13 09:12, 24F

07/13 09:15, , 25F
我沒說哦,不然會被說挑釁版友XD
07/13 09:15, 25F

07/13 09:17, , 26F
而且你那件是經典耶,看了心情94好
07/13 09:17, 26F

07/13 09:30, , 27F
那件有上新聞對吧? 伸個網址回顧一下
07/13 09:30, 27F

07/13 09:31, , 28F
個人觀點:一天一篇這種文章應還不算過份。不喜勿入就好了
07/13 09:31, 28F

07/13 09:32, , 29F
建議日後再議,免有針對某人而「因人設事」之嫌,不看就好
07/13 09:32, 29F

07/13 09:35, , 30F
而且緊縮發文有限制言論自由之嫌,而這次實質違犯程度難謂
07/13 09:35, 30F

07/13 09:36, , 31F
「嚴重」或「惡意」,依善意使用者的推定,在下不建議限制
07/13 09:36, 31F

07/13 09:39, , 32F
PS:真的不喜歡,噓文鐺一下就好,限制發文太殘酷了點
07/13 09:39, 32F

07/13 09:55, , 33F
07/13 09:55, 33F

07/13 09:57, , 34F
補連結順便問一下好了 站內信恐嚇可以吉嗎?
07/13 09:57, 34F

07/13 10:09, , 35F
回水晶:照理說,站內信也是告得了
07/13 10:09, 35F

07/13 11:30, , 36F
[建議] 原文己被自刪,又非惡意、嚴重,先請板友噓文如何?
07/13 11:30, 36F

07/15 02:48, , 37F
YuGar,是有想過,不過這有可能出現兩派互洗推文數,不妥當
07/15 02:48, 37F
文章代碼(AID): #1PPbJqHm (I-Lan)
文章代碼(AID): #1PPbJqHm (I-L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