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洗洗睡)時間11年前 (2015/05/14 05:54), 編輯推噓23(23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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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policia (policia)》之銘言: : ※ 引述《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之銘言: : : 作者: lanslot0920 (大叔一枚 ~"~) 看板: Gossiping : : 標題: [新聞]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 : : 時間: Wed May 13 13:13:35 2015 : : 1.媒體來源: : : 自由時報 : : 2.完整新聞標題: : : 〈南部〉搶夜市生意? 高市17「商展」遭檢舉 : : 3.完整新聞內文: : : 〔記者王榮祥/高雄報導〕前鎮等四個區共十七處「商展」遭檢舉違規,引發議論, : : 地方盛傳背後是南高雄某夜市股東搞鬼,意圖迫使商展退場,讓生意變差的夜市凝聚 : : 更多商機;但高市警局、經濟發展局均無法證實傳聞。 : : 4區被檢舉違規 警先勸導 : : 高市警表示確實收到檢舉,一切依法處置,但考量實際情況與交通衝擊等因素, : : 原則上會先勸導。經發局則提醒攤商,高市攤販臨時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定, : : 今年十一月十二日前需登記,才有機會進行合法程序,請業者把握時間。 : : 「商展」屬台語說法,就是道路兩側臨時攤販的俗稱,也有民眾直接稱呼夜市, : : 但與集中、固定時段的夜市不太一樣,商展通常每週一晚至兩晚,在某些人潮多 : : 的路段擺攤,規模不會太大。 : : 高市議員陳慧文昨在總質詢時指出,五月初警方接獲檢舉,指稱前鎮、小港、苓雅、 : : 鳳山等四區共十七處商展違規(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求警方依法處置。 : : 陳慧文認為這些商展存在許久且部分屬弱勢,市府應多些包容。 : : 地方則盛傳,檢舉動機疑因南高雄某夜市生意衰退,夜市股東遂找人向警方檢舉, : : 把員警當「工具」以迫使商展退場,進而讓攤商、民眾都導入夜市;且高雄的商展 : : 不少,為何僅針對前鎮等四區?背後一定有人搞鬼。 : : 經發局將尋求合法機制 : : 熟悉夜市的地方人士直言這種手法太拙劣,市府相關單位不應變成商業利益打手; : : 陳慧文則呼籲經發局,應設法輔導攤商或商展合法化。 : : 經發局長曾文生說明,臨時攤販集中場管理自治條例規範內容,主要是針對集中區域 : : 的既有攤商設定,部分不定期、移動式的商展並沒列入;但經發局願與相關單位研議, : : 替商展尋求合法機制。 : : 4.完整新聞連結 (或短網址): : : http://m.ltn.com.tw/news/local/paper/879697 : : 5.備註: : : 附上流出來的三份公文電子檔 : : http://i.imgur.com/YepD1NP.jpg
: : http://i.imgur.com/ClWyCJ4.jpg
: : http://i.imgur.com/0iWsXpf.jpg
: 好奇怪,一般民眾去檢舉高雄經典特色,三角窗咖啡店等等行業, : 怎麼都沒有看到高雄市警局發公文通令各轄區執行開單取締呢?? : 最近常在版上出沒的警察網軍,要不要跟大家說說看呢?? : 因為一般民眾沒權沒勢,所以高雄市警局的鴿子就大小眼處理嗎?? : 用違規時間來看,商展最多當夜4-5小時, : 而高雄經典特色三角窗違規,卻是常態性,一天都是10小時起跳。 : 權衡對照,怎麼是先處理,還是認真的發公文處理商展呢?? : 在版上常出沒警察網軍,要不要貼一下貴局有無相關公文啊?? : 不要說,網路鄉民都誤會你們辛苦的警察。 : 都有給高雄市警局警察網軍說明的機會,我也都同時發站內信給貴網軍唷。 就某夜市只剩遊覽車會去 又有議員撐腰 又要炒地皮 沒人就把腦筋動到路邊攤 要合法擺請來我這租 要逛百姓來我這逛 這區域我通吃通殺的做法 台灣的夜市根本爛透了 泰國曼谷的夜市才大還有特色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232.1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31554069.A.3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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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就是違規 不要轉移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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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 違哪條規樓上說的出來? 說不出來就少嘴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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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文上不是有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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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可以修法,就變合法了阿= =,應該要輔導,不是強制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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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做法,並不會讓某些夜市起死回生,只會讓人更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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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商場又一堆違停,民眾又出來怒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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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市這種東西本來就是霸占公有道路又不繳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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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姑息日久拖到就地合法的畸形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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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取締也太矯枉過正 分明是圖利特定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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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某夜市生意好不起來的話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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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遞路邊紅線擺攤才是圖利那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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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馬路邊的非法經營不取締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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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如此說來是否應全市比照辦理,而不是某些地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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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應該要全市取締 不過違規就是違規 看到就該取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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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沒有買過"違規"攤販賣的東西呢?我想也是違規的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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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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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開始出現違規攤販的時候 政府就該立法+取締+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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導 等到想趕趕不走才來就地合法 這樣很多人會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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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要是有好的就業機會 或是房價租金合理 我想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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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來風吹日曬雨淋擺攤的人應該會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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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固然該取締 但是如果沒有配套措施就毅然全面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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締 會有很多人突然失業 有些出來擺攤的人學歷智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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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很高 這會產生社會問題 所以政府必須小心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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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看法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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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政府向來就是沒有遠見 規劃 配套 嚴格執法+_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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介入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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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只取締那鄰近的四區 其他區的商展完全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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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做法太明顯了 如果真的違規 為什布全高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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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我覺得拿違規停車和違規擺攤來比較不太公平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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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違停是影響交通一時+罰金 攤販是影響交通長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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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人生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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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取締? 另外很多菜市場也屬於商展的一部分有取締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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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就是高雄進步不了的原因 老是有人替違規護航 只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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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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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步?放屁 泰國曼谷路邊夜市也是有,曼谷有很落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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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泰國比做什麼? 高雄跟台北比不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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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玩笑,高雄可是超級城市耶 國家地理頻道認證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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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展這種東西應該要是節和便利 當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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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不是商業取向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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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問題在於針對性太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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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還不夠寬鬆嗎,有檢舉的才取締也蠻寬容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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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舉什麼,圖利特定人士還看不懂?跟台北比?那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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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堆路邊夜市要不要收了?少一直鬼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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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路邊夜市也一個一個收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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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傳統夜市就是喜歡那種感覺,金凱一點都不像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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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人工商場,東西又貴又不好吃又沒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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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要去那裡,不如去百貨公司地下街還有冷氣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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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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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定某區太卑劣了。瑞北夜市是我最後的兒時回憶(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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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路 光華國小以前都有夜市的!)可以講明是哪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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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嗎?太過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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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LKyWLDf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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