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這樣沒有機車違規嗎?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木亟缶夬金戔)時間8年前 (2016/04/21 09:30), 8年前編輯推噓3(303)
留言6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你用錯法條了 黃虛線可跨越超車 所以他們會申訴我是超車不是逆向行駛 認真的警察會幫你換法條 怕麻煩的警察就直接把你駁回 我以前也是檢舉逆向都被某一區的駁回 後來我找到一條來檢舉 從此那一區的就都依規定舉發 名  稱: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中華民國104年1月7日 修正 第四十七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超車)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 百元以下罰鍰: 二、在學校、醫院或其他設有禁止超車標誌、標線處所、地段或對面有來車交會或前行車 連貫二輛以上超車。 黃虛線雖然可以跨越超車 但是只能超越一台車 連續超越好幾台就算違規 逆向騎車罰900 違規超車罰1200 既然不給開逆向騎車就開他違規超車.... 建議你買高速記憶卡 你跳秒得太嚴重了 我的行車紀錄器一開始附給我慢速的都會跳個1秒 後來剛好遇到因跳秒無法舉發的 所以我就去買高速記憶卡 完全連貫沒跳秒(不過也要看你的行車紀錄器有沒有辦法不跳秒) -- 學長學長!那邊有飆車族 學長學長!那邊剛好像有女生 學長學長~那邊有人紅燈右轉 砍人 被押上車 GoodWhisky ψQSWEET 鴿 鴿 鴿 鴿 鴿他媽的 鴿 ◎ ◎ 喔~~ ︶ ︶ ◎ ◎ 喔~~ ︶ ︶ ◎ ◎ 攔下來呀! ⊙◥ 3╯ξ 沒王法了 (哈欠) (煙~) 是不是?!(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6.155.21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61202207.A.186.html

04/21 10:00, , 1F
補個高雄點吧
04/21 10:00, 1F
駁回我的是高雄市苓雅區的 好幾區中就這一區意見最多 奇奇怪怪的理由一堆 到最後我看到苓雅區的違規都不想理他了 還有一點 如果有拍到他在對向的機車道逆向 也就是有跨越白實線 這樣就可以算是逆向 (法規裡沒有逆向這名詞 他們叫 不依規定駛入來車道) 虛線左邊會被申訴是超車 但是跑到實線左邊 這就完全是逆向沒得申訴了

04/21 10:23, , 2F
跳秒是記憶卡的關係嗎? 不是行車記錄器的問題嗎?
04/21 10:23, 2F

04/21 10:24, , 3F
都有關係 但是你記憶卡越快越能減少跳秒時間
04/21 10:24, 3F

04/21 10:25, , 4F
行車紀錄器寫入速度快 但記憶卡慢那也沒辦法
04/21 10:25, 4F
再補充一點 常會遇到在路口逆向左轉的 之前苓雅區駁回我說 因該路口為T字路口且無機車待轉區, 該部機車行駛時以轉彎角度較小提早轉彎時切入它車道, 無法明確證明違規事實, 故不宜予以逕行舉發,以免造成違規人後續陳訴之爭議。 這一件都明顯跨越路口雙黃線了還跟我說不宜舉發 我還特別擷取車身跨越雙黃線的照片並註明 其他區 包含屏東縣都依法舉發 很奇怪苓雅區就是有理由不舉發 後來我又找到一條 從此不管有沒有跨越雙黃線都回覆依規定舉發了 第四十八條(汽車駕駛人之處罰-違規轉彎或變換車道) 汽車駕駛人轉彎或變換車道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 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 三、行經交岔路口未達中心處,佔用來車道搶先左轉彎。 所以如果遇到找理由不舉發的 找看看有沒有其他比較適當的法條 讓他沒理由再駁回你

04/21 21:53, , 5F
請問,檢舉排氣管改裝有嗎?被回說要現場員警舉發才
04/21 21:53, 5F

04/21 21:53, , 6F
行!
04/21 21:53, 6F
幾年前在原高雄縣有檢舉過幾件翹管 那邊的負責人滿認真的 他說只要照片明顯看出出口角度比水平高就可以舉發 現在還能不能就不知道了 ※ 編輯: jubel (36.236.155.21), 04/22/2016 03:12:51
文章代碼(AID): #1N62qV66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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