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交通事故處理後續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殺氣)時間8年前 (2016/07/31 21:52), 8年前編輯推噓2(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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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看家人的車子有哪些保險,就去該保險公司辦理出險  當然對方沒事或者小傷,若是有保第三人責任險(傷害)的理賠金額可以負擔的話  強制險的保險公司那邊可以不用去理他 2.聯絡對方(那張車禍的登記聯單上有資料) 詢問對方看有沒有保險(強制險.第三人責任險) 若有,請對方抽空去辦出險(順便可以詢問各是哪家保險公司)  若可以,請他辦完出險後傳個簡訊或撥個電話告知 3.若對方去辦完出險,通常對方的保險公司會打電話給你 這時候你就可以詢問他修理車子的部分   我遇到的四家保險公司都是說可以自己找店家維修(當然費用先自己代墊)  然後自己和車行都要拍照存證車損狀況,理賠專員會抽空過去車行拍照.拿資料 若沒有打給你,打回去問上面2問到的保險公司,請處理的專員與你聯絡 *維修車子的估計單(維修單),請妥善保管 4.車禍後的第7天現場圖會出來,對方保險公司會自己去要資料  保險公司看完現場圖會和你聯絡,這時候和你談的肇事責任是通則,就看你接不接受  例如:轉彎車和直行車碰撞(通則是轉彎車7;直行車3)  若是你覺得我直行車,有機會不被冠上該注意而未注意的肇事原因  那可以拒絕保險公司,等30天後的初判表再來談賠償問題 5.從車禍完到7天甚至30天內你要做最重要的事就是收集好所有你要對方理賠的收據.明細  醫療費用(急診費.醫療費.手術費.換藥費...等)  醫療支出(往返醫院的計程車交通費.看護費...等) *這兩項都有理賠上限喔  #車子維修費  #物品損壞(安全帽壞掉.衣褲破裂.手錶壞掉.手機爆掉) *要有購買的發票證明其價值  #工作損失  #精神賠償  你能想到要對方賠償的就是一條一條列出來,切記要依法有據  (不能說我一天薪水原本1200,結果偷灌水成一天2000元...之類的) 我打#的部分屬於財損,是對方若有保第三人責任險(財損)才能向保險公司請求賠償的 若沒有,就只能像我朋友自己向對方要這筆錢 6.最後就是等30天初判表出來後,保險公司會和你做最後的肇事責任確定及談理賠金額  若不滿意就要一直協商.協商.協商  若最後談不攏請版友補充了,我是沒走到這步 我朋友是說他車禍要求10萬,保險公司只願意3萬,最後是對方貼7萬給他 原因是對方只保強制險,所以只賠醫療的部分,上面#財損部分都是對方要賠給他的 7.若理賠金額你和保險公司都可以接受,就可以進入和解的階段  理賠專員會給你和解書及跟你要第5點提到的所有收據影本(有些要回去蓋章)  若距離問題(一個在南.一個在北),會改成他寄和解書給你,簽完把和解書和收據寄給他 原文下方B大有回,我個人是持相反看法 1.保險公司不可能在還沒簽和解書就匯款給你 2.若是對方沒保險公司,和解書上也該註明賠償金額、匯款期限、匯款方式、帳戶 若是超過匯款期限或金額不對,事實上這張和解書是無效的 -----------------------以上是針對對方有保險的情況--------------------------- 若對方沒保險,就直接修車(拍車損)、第5步收集收據.明細 等30天後去按照警察給你的那張事故聯單下方的步驟去申請初判表 你有兩種方法可以拿到 1.直接到高雄市政府警察交通警察大隊去申請 (地址:高雄市前金區中正四路191號4樓) 2.利用線上申請(網址事故聯單上有),處理機關選"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 下方有個領件單位,你就可以選擇離你家最近的分局領取 拿著初判表和對方約個時間.地點談賠償問題 順帶好幾提 1.你有權在6個月內告對方過失傷害,試圖以刑逼民讓對方和你和解 2.上法院未必對你有利,又或者說能拿到更多理賠金額,有時反而更少  浪費精神又耗時,最後還可能賠了夫人又折兵,請思考好要不要善用這大絕 3.因為你敘述不清楚,我假設原PO家人有傷到骨頭,需包石膏又或是打鋼釘  在談賠償(最晚不要超過5個月)時,請把這後續可能造成的費用、損失一起估算進去理賠金額內(分開寫) https://goo.gl/OnyJec 這篇是台中地方法院的其中一篇判決書 裡面的賠償列表、理由...等可以參考看看 4.若可以,和對方溝通  若是用電話.現場談最好都錄音  若是用LINE.簡訊.信箱,則記得保留下來 能想到的就這些了,希望對原PO有幫助 若有錯麻煩鞭小力點 ^^ ---------------------------------------------------------------------------- 看到申請初判表要跑警局,就想到一年前還在念大學時 晚上偶爾會從鳳山騎著歐兜賣跑去182夜跑山路,順便吃一下旗山的幽靈肉粽 有一次好死不死我的車牌就掉這麼在182上遺失了,找了好幾遍都找不到 所以如果在縣道182往旗山方向(從水桶彎過後->內門7-11)這段路上 有看到掉落的車牌(621-NSS)再麻煩通知我了,我會死心踏地的等你出現的,我的車牌 ※ 引述《pp5581343 (X 鹹)》之銘言: : 今天家人在鼓山區跟別台摩托車發生了擦撞, : (家人倒在地上多處擦傷,因有重症所以骨頭又車禍撞到,對方則沒事)我到場後立刻打 : 給警方麻煩聯絡救護車到場處理,過了約10分鐘救護車才到達後警方接著來了,一些簡單 : 的傷口包紮後我麻煩救護車送醫院檢查是否有傷到骨頭,我也就跟著去了,留下肇事者在 : 現場做筆錄,醫院弄好後警察也到了做筆錄,然後就丟給我們一張紅色的單字後就酒測一 : 下,問一些事情要我們簽名完就要離開了,我們問任何事都只簡單的說:那張單子第二條 : 你要問的問題都在裡面。我問關於後續處理跟對方的理賠或對方的陳述警察都一樣的回答 : ''那張單子裡面都有你要的答案'', : 但是單子我實在看不懂,我只知道要聯絡我這邊的保險公司跟修車等等,(修車需要保險 : 公司配合的廠家嗎還是我自己找就可以?收據留著後需要找誰請款?) : 其他的要跟對方談還是什麼的警察都不講,請問接下來我該怎麼處理? : http://i.imgur.com/ZuWCs1m.jpg
: 警察不是要請雙方到警局做筆錄嗎?還是要協助處理相關事宜我實在不知道?因為是第一 : 次發生這種事情,請大家幫我解答一下謝謝!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1.13.22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69973173.A.971.html ※ 編輯: shachitw (114.41.13.229), 07/31/2016 22:01:15

07/31 23:04, , 1F
實用的資訊
07/31 23:04, 1F

08/01 09:02, , 2F
很受用,謝謝!
08/01 09:02, 2F

08/01 09:22, , 3F
所以..高雄兩個字在哪
08/01 09:22, 3F
※ 編輯: shachitw (111.246.85.122), 08/01/2016 09:59:27

08/01 09:59, , 4F
補完了,謝謝版主手下留情
08/01 09:59, 4F
文章代碼(AID): #1NdWArbn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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