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證明高雄食記皆是自費 行的正不怕誹謗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布雷帝)時間10年前 (2016/09/11 22:40), 10年前編輯推噓-5(1924101)
留言144則, 4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在高雄吃吃喝喝.到處玩樂 寫寫食記.遊記本是興趣 每個人喜好不同 喜歡的幫推.不喜歡要噓 也都謝謝指教 愛噓的酸民也沒有特別去跟他們計較過 但一向都是自費去吃餐廳 有網友竟然可以在板上信口開河 惡意誹謗不用負責? 上一篇發豆腐村的推文 噓 cc77 : 真的很兇呢 09/11 11:45 噓 cc77 : 行的正幹嘛惱羞成怒呢?請問這篇是自費前往還是接受 09/11 11:51 → cc77 : 招待的業配 09/11 11:51 來.附上7/2發票 請問cc77妳要不要道歉? 妳再惡意誹謗絕對採取法律行動 http://i.imgur.com/WSbUahj.jpg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38.137.238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73604830.A.FEA.html ※ 編輯: chenyens (36.238.137.238), 09/11/2016 22:4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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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死他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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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發票不代表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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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2:48, , 3F
他是問你你是要告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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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法院就會證明你的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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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吃個飯而已,沒事的沒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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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他......推文時在螢幕前摳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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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我哪裡有誹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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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人已常在po文底下亂,所以才需要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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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cc77質疑我接受招待的根據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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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票不算是澄清阿 +油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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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衝動,等他下次明講你收錢做廣告你再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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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出示發票還無法證明自費 請問怎樣才能證明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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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些餐廳招待,也都會開發票讓食記犬去當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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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每家餐廳發票找出來 亂質疑的人要不要為他說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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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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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為什麼會知道,因為我阿姨開餐廳做過 X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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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證也不是你在舉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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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因為太難吃還倒了~~~真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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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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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之前文章夾帶一堆與文章內容無關的連結,指出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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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等於「亂」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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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不少部落客是收錢拉,可是沒證據就拿自己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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套在所有的部落客身上被告也是剛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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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不太在意地方版的聲音,這裡只要便宜就容易被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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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多數人看價格比看味道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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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樓上所言 亂質疑也是要有所根據 一竿子打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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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本版推的東西我去高雄玩時吃過排隊過後也覺得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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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兩個單挑啦!! 場地費我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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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 毫無根據地質疑是素養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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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北 我想到自由之心的劇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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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是賣房子 興趣是吃喝玩樂.寫食記本來就不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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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有證據證明你不是奴隸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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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2, , 33F
會澄清是因為行的正 也沒時間應付毫無根據的詭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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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3, , 34F
所以這個誹謗點到底在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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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這篇文章還刻意竄改我推噓文的原文,這比較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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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6, , 36F
09/11 23:06, 36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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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沒時間應付看熱鬧的人 針對此事 下次再有人指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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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餐廳招待 就提出證據 否則就為自己的言論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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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1 23:07, , 39F
要吉也是我吉你誹謗啊,怎麼輪得到哥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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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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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問題怎麼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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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你是被被版主檢舉還是被cc檢舉?檢舉原因是?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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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還po一樣的文章用意是?第一篇被檢舉第二篇照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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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會被檢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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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懷疑很正常不是原PO的原因,現在看到食記第一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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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就是是不是寫手? 寫太好然後用餐時間拍的圖都沒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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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就是了,不然就是只留個連結想衝流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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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0:21, , 112F
噓的你不要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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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1:30, , 113F
原po 大家都在等您的回覆喔 請問你有寫過店家邀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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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1:30, , 114F
食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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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2:32, , 115F
純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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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4:03, , 116F
所以原po有接受邀約過嗎?
09/12 14:03, 116F

09/12 14:36, , 117F
從來沒有寫過店家邀約的食記 歡迎舉證
09/12 14:36, 117F

09/12 14:39, , 118F
要信口開河胡亂質疑 請拿出明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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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15:15, , 119F
2
09/12 15:15, 119F

09/12 18:20, , 120F
咦.看起來是疑問句阿.還是按2就要吉?.那我會被吉嗎
09/12 18:20, 120F

09/12 18:38, , 121F
複製推文同一行能漏那麼多字,真不簡單
09/12 18:38, 121F

09/12 18:48, , 122F
你文章下我的推文哪一句非事實歡迎你提出來討論,增
09/12 18:48, 122F

09/12 18:48, , 123F
刪別人推文意圖入人於罪才是惡意誹謗
09/12 18:48, 123F

09/12 20:47, , 124F
複製那三行到底是漏什麼字請妳告知一下
09/12 20:47, 124F

09/12 20:50, , 125F
妳這樣才是惡意誹謗吧? 全部都是33個字 一字未改
09/12 20:50, 125F

09/12 20:53, , 126F
妳疑問我接受招待的事不是真實的 所以才會發文澄清
09/12 20:53, 126F

09/12 20:54, , 127F
證據也都附給妳了.也一直不懂複製那三行到底改了啥
09/12 20:54, 127F

09/12 20:56, , 128F
不知妳用手機還是電腦看 妳可以用PCMAN仔細看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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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1:21, , 129F
剛剛有回信給妳 請看看吧
09/12 21:21, 129F

09/12 23:45, , 130F

09/12 23:45, , 131F

09/12 23:48, , 132F
妳是用手機看嗎 我這邊看是完全沒少任何字
09/12 23:48, 132F

09/12 23:48, , 133F
還是妳用電腦看看
09/12 23:48, 133F

09/12 23:49, , 134F
應該是妳的手機漏字 因為上面也有版友說字都一樣
09/12 23:49, 134F

09/12 23:59, , 135F
其實這也不是重點,重點就像我回信內容一樣,對業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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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3:59, , 136F
的質疑我是對事不對人;如果是我誤會,我向你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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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12 23:59, , 137F
但我並沒有你所說惡意誹謗的行為
09/12 23:59, 137F

09/13 00:03, , 138F
沒關係 我自己自費吃餐廳寫食記 也很討厭葉配文
09/13 00:03, 138F

09/13 00:03, , 139F
能夠理解妳的心情 彼此有點誤會 歡迎多多交流
09/13 00:03, 139F

09/13 04:44, , 140F
所以問你就要道歉 噓你就要告誹謗? 哇 好可怕 我
09/13 04:44, 140F

09/13 04:44, , 141F
聽到碎掉的聲音
09/13 04:44, 141F

09/14 12:08, , 142F
看不懂增刪文哪裡有什麼竄改的問題耶 滿討厭這種吵
09/14 12:08, 142F

09/14 12:08, , 143F
架吵一半扯一些無關的事情的人
09/14 12:08, 143F

09/20 01:17, , 144F
原po就別跟某些帳號認真了~常看到他到處討戰刷存在
09/20 01:17, 144F
文章代碼(AID): #1NrMpU_g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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