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追思會證道 牧師爆他生前外遇已回收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post-neo)時間9年前 (2017/01/14 14:15), 編輯推噓1(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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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有去過這間教會嗎 為什麼這個牧師會講這樣的話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paper/1066610 〔記者黃建華/高雄報導〕高雄91歲周姓醫師今年4月因心臟病過世,家屬在高市基督教 浸信會舉辦追思會,馮姓牧師上台證道,竟說周生前有外遇,「對不起周媽媽」,還引聖 經「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等語,令上百名賓客聞之傻眼,家屬憤而提告。高雄地 院一審認為馮姓牧師有損亡者名譽,昨依誹謗死者罪判刑4個月,得易科罰金12萬元,可 上訴。 誹謗死者 牧師判4月 周醫師的女兒受訪時氣憤說,一般告別式的牧師講道,都是安撫生者、祝禱亡者,「沒想 到那天他一上台,就說我爸爸有外遇、婚外情,對不起我媽,說什麼我爸是不可饒恕的、 苟合男女什麼的,簡直莫名其妙!」 馮姓牧師昨拒訪,教友私下說,當天聽到牧師講那些話,「大家都嚇壞了,不知他怎會講 那些」,也聽說牧師不道歉,才會挨告。 法院審理時,馮男否認說過「周伯伯對不起周媽媽」等語,指稱他是對安息者有一些回顧 而為其追思,至於引述聖經希伯來書「婚姻人人應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苟合行淫的人 ,神必要審判」,則是「對參與者的提醒」。 但法官傳喚多名教友及賓客,都證稱馮姓牧師證道時陳述:「每次探訪周媽媽,總希望她 卸下心頭重擔交給耶穌,饒恕自己的丈夫,饒恕介入的第三者」、「周伯伯的外遇,是上 帝不許可的事,破壞了婚姻中和諧的愛,一直成為周媽媽心中的痛」等內容,還引用希伯 來書第13章第4節,稱「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 要審判」等,確與周女提告主張的內容相符。 當法官問馮姓牧師,有何根據認定周翁生前有外遇,馮供稱他無法證實,但以前去探訪周 妻,周妻會稱丈夫「那個死鬼」,「以一個牧師來講,會關心她的內心,我感覺她一直有 這個問題,這個問題跟她所說的『那個死鬼』有關。」「覺得她先生有外遇的可能性」等 。 法官認為,周妻未曾對馮男說過丈夫有外遇,縱使她對丈夫有所不滿,也是夫妻日常生活 相處,難免的摩擦或不愉快,不能做為確信周有外遇的正當理由。馮男未向周家人查證, 擅自在追思禮拜公開指摘周有婚外情,已構成誹謗死者罪。 法官強調,周醫師並非公眾人物,其人品操行顯與公共利益無關,馮男已逾越「對與公眾 利益有關事項為善意評論」的界線,不能脫免刑責。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2.121.8.216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484374557.A.6E6.html

01/14 14:50, , 1F
這不是很久的新聞了
01/14 14:50, 1F

01/14 15:07, , 2F
2016-12-29
01/14 15:07, 2F

01/14 16:34, , 3F
這講的也事實~為啥有罪,其實我不太明白!~
01/14 16:34, 3F

01/14 16:35, , 4F
抱歉,看到內文才明白"牧師 無法舉證他生前外遇"
01/14 16:35, 4F

01/14 16:36, , 5F
所以確實是 "誹謗"
01/14 16:36, 5F

01/14 23:47, , 6F
"無法舉證" 牧師傻傻的去學名嘴科科
01/14 23:47, 6F
文章代碼(AID): #1OUS8TRc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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