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高雄板板規暨置底檢舉區 (202106)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機掰客家人)時間2年前 (2021/06/01 06:09), 2年前編輯推噓163(1707578)
留言755則, 72人參與, 2年前最新討論串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一、 高雄板看板規則宣告及看板內容定義 1-1 高雄板屬於批踢踢實業坊電子佈告欄生活娛樂館群組台灣遊園地小組 討論內容應以有關高雄之歷史、文化、生活、娛樂、事件、新聞 無關高雄之討論請移駕其他相關看板。 1-2 高雄板乃一地方板,而非地方政治板、營利行為刊登板等。 文章若無高雄點,將以刪文處理,累犯視情節水桶。 "高雄點"注意事項請至文摘中查看(電腦板TAB進入) 罰則請參閱新聞規定公告:#1WpVRA3e (Kaohsiung) 針對回文(需與原貼文相關)部分如具討論價值文章得不以此點刪文。 1-3 高雄板板規由高雄板板主共同制定後公告實施 發文者發文前應詳閱板規。 1-4 遵守中華民國法律之內容,違者無條件退文併水桶一年。 1-5 禁止未經同意公布其他使用者資料、侵犯使用者個人隱私 或公佈與他人間之水球及信件內容等,違者退文併水桶。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1-6 為維護看板品質及節約系統資源,請多善加利用推文系統。 1-6.1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違者刪除。 簡陋之定義: 空白文、一行文、洗錢文、注音文、火星文、亂碼文、內文未滿20字。 1-6.2 文章請勿手動置底,板主視情節判處刪除或警告。 七天內發表同性質文章視為手動置底。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1-6.3 板友文適用前項規定,且回答部份需多於八十字。 1-7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票據 (包含各類票根、收據、發票等) 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1-8 禁止 買賣/徵求/交換/借用 猥褻之影像、圖畫、聲音等 或發表含猥褻意象之文字、連結、推文圖案等,違者退文併水桶一年。 相關資訊請參閱#1W1Fwn77 (Kaohsiung)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二、 買賣管理辦法 除徵求員工,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即屬買賣文。 一律禁止發表於板上(含簽名檔),違者退文 包含轉讓、割愛、合購、代買/刷、租賃、團報、共乘但不限於。 2-1 買賣僅可在置底買賣區推文。 以非營利為目的,且交易地點需在高雄市區內,違者依買賣區管理辦法處分。 2-2 點數、集點贈品、折價/抵用券等... [徵求]、[交換] (包含以一般物交換),僅開放於置底買賣區 板面僅可發表[贈送]文,違者退文。 2-3 禁止推文偷渡買賣行為,違者水桶。 包含暗示購買、販賣、網拍賣場連結等。 2-4 禁止收取/交付金錢之共乘文,違者退文。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2-5 各種交易之允許發表形式整理 ┌─┬───┬───┬───┬───┬───┬───┐ │ │一般物│ 點數 │ 贈品 │折價券│抵用券│違法物│ ├─┼───┼───┼───┼───┼───┼───┤ │買│ △ │ △ │ △ │ △ │ △ │ X │ O:可在板面發文 ├─┼───┼───┼───┼───┼───┼───┤ │賣│ △ │ △ │ △ │ △ │ △ │ X │ △:僅在置底推文 ├─┼───┼───┼───┼───┼───┼───┤ │換│ O │ △ │ △ │ △ │ △ │ X │ X:禁止發、推文 ├─┼───┼───┼───┼───┼───┼───┤ │徵│ O │ △ │ △ │ △ │ △ │ X │ ├─┼───┼───┼───┼───┼───┼───┤ │送│ O │ O │ O │ O │ O │ X │ └─┴───┴───┴───┴───┴───┴───┘ [徵求]文如欲給報酬,以一杯飲料為上限,高於此者請以[交換]文發表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三、 交換文管理方式 3-1 禁止以任何形式之貨幣或有價證券作為交換物。 例如:黃金、股票、禮券、郵票、各式門票、PTT幣、遊戲幣等包含但不限於 3-2 需註明欲交換物品,未註明或標記價錢即視為買賣文。 3-3 交換文限一個月內僅能發表兩篇,且需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3-4 交換物品禁止違反中華民國法律,違者水桶一年 【違反上述行為者,判處退文】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四、 玩樂文管理辦法 玩樂文定義: 聚眾娛樂、購物等活動。 禁止限制性別,且發生地點或起迄點需在高雄。 4-1 高雄板非聯誼板,禁止限定性別,違者退文。 4-2 LINE/社團 徵人文請註明 1.LINE/社團群名稱 2.管理員的LINE/PTT ID 3.主旨。違者刪文(請參閱#1Lwwuk54文章。) 並且同一人或同一社團30日內至多一篇徵人文,違者退文。 4-3 關於打牌、麻將等玩樂,禁止牽涉賭金之情形,違者退文。 4-4 禁止已提早租用場地,並找人分攤場地費之玩樂文,違者退文。 4-5 官方活動或大型活動 由政府機關或學術單位主辦/協辦/指導之活動,或由本板板主 依PTT名義發起的聚會活動不受玩樂/廣告文管理辦法規定規範。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五、 廣告文管理辦法 本板禁止商業廣告(含簽名檔、推噓文),違者退文。 有特殊需求者,請站內信給板主,經評估同意後始可發表。 5-1 禁止任何涉及金錢交易,廣告/宣傳/推銷之文章。 例如:免費試聽、試用、體驗等後續需另外付費課程之廣告文。 5-2 禁止商家、個人宣傳 (說明#1OG1f_DX) 禁止於文章內(含簽名檔)張貼具廣告意圖之部落格、臉書等連結 或徵求網友投票、衝點閱率人氣、FB要求加好友或按讚等… 5-3 禁止 徵求雇主。視為收取傭金。 開放 徵求員工。需轉錄自《job》或《part-time》板。 特殊徵才由專板轉錄,違者刪除。 1/1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六、 其他看板文章內容之管理 6-1 禁止惡意鬧版,挑釁或引起爭端之內容,人身攻擊等,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過分影射、直接攻擊他板/他人。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警告、刪文、水桶、退文。 6-1.1六個月內禁止以推噓文刻意暴雷,經板友反應後處刪除留言,若經查 多次刻意劇透則以警告示警。 註:若導演有另外說明相關劇透時間則以導演說明為主 6-1.2 凡文章推文簽名檔內人身攻擊政黨支持者違者水桶。 另不限任何人置底檢舉。 詳見 #1WaFHRRV (Kaohsiung) 6-2 禁止未經原作者同意,以任何形式轉錄他人文章, 違者水桶,並刪除該轉錄文章。 6-3 禁止未經推文者同意,刪除他人推文行為,違者警告。 6-4 公告文一律禁止回文。違者退文併水桶 1/4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6-5 禁止煽動違法行為之言論, 政治文部分依政治文管理規則 #1WppG92D (Kaohsiung) 處理。 經板友簡述理由且公開檢舉後,得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或退文。 政治文引述規定#1S8EfCFG,新增政治文臨時規定#1TNtUkNK 6-5.1 禁止轉錄八卦板(Gossiping)政黑板(HatePolitics)文章,違者退文。 註:轉錄部分為以主動的任意方式把該板文章轉貼至本板, 任意方式例示:傳統轉錄或張貼任何聯結方式。 以上為列舉包含部分,非所有部分。 6-6 本板開放各式新聞張貼,內文需附上相關連結,違者警告。 新聞限定一人每日最多一篇(以發文日期計),自刪亦算,違者退文。 沒有完整新聞標題,文章刪除。詳細新聞規定參見#1STYUUbQ (Kaohsiung) 6-7 除設籍於高雄地區之各大專院校,於本板張貼問卷皆採取同意制, 其他單位請站內信至任一位板主申請許可,經許可後得以張貼。 問卷內容需設籍於高雄地區,無商業行為或廣告疑慮者。 其內容為學術專用,或內容與高雄地區有直接相關者。 發出同時需【註明由何位板主同意許可】, 若七天後樣本數仍未滿足,得以原文重貼不需另行申請。違者水桶。 2/4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6-8 板務討論文章分類請使用 [板務],若為提案請完整說明理由。    若對板規提出建議,應為對"抽象法規"之建議。    板務文仍需符合板規,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依板規處份。 6-9 於本板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水桶代替之。 6-10 違規文若因超過系統退文時間,則以水桶替代。 違規文若逾30日得刪文不做處份。 6-11 於禁言期間提出檢舉/申訴他人之案由,板主得不受理 (水桶超過10年以上除外) 6-12 公告文為板主發布公告之用,非供使用者進行申覆或板務溝通。 必要時板主得以作適當之限制或處份警告。 3/4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6-13 惡意違規、明知故犯,合併水桶+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6-14 散播重大錯誤且傷害公眾利益之虞或刻意誤導民眾視聽之言論。 違法者處水桶7日論處,若有明知故犯者加重懲處,最重達1年水桶。 6-15 同一人單日內以任意方式提出超過 5 件檢舉 或 2 件檢舉案件判處無違反規定,得處水桶,天數依情節酌情計算。 註:無違反規定用語舉例(包含非所有) :不判決、無違規......等 註2:不同 被檢舉ID 即算不同案。 6-16 同一人對同一案件僅可檢舉一次,如不認同判決結果應以申覆方式提出理由, 如無提出不認同判決之理由均視為重複檢舉,得依情節 處 警告 或 水桶。 6-17 退文處分說明,退文處分包含刪文。 若推文觸犯退文條款,以 6-9 處理。 4/4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七、 罰則與救濟方式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3650天 連續犯規四次,判處水桶3650天。(2013/09/13以前不計累犯) 7-2 警告兩次直接以水桶論處。 一年內有過水桶之記錄者,若再度發生判處警告,以水桶論處。 7-3 經處份退文,可自行依照站方刪除退文之規範處理。 或依板規7-5申訴之。 (U)ser 【 個人設定區 】 (B)ye BadPost 申請刪除退文 7-4 若當事人對判決不滿,請去信原判決之板主要求再議, 對再議結果不服或72小時後未得結果(遇板主請假則以其收假時起算) 可至 組務板 L_TaiwanPlaz 板 申訴。 7-5 欲提出檢舉/申訴 請參閱使用者違規及申訴處理規則 第三編 申訴程序之規範,未依規定板主得不受理。 1/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7-6 分身帳號處理辦法 主帳號與分身帳號視為同一使用者處理,並加倍水桶時間。 7-7 主帳號已受處罰之分身規避情形處置方式。 主帳號水桶期間之確定使用之分身帳號(由帳號部判定),視為同一使用者, 板主可斟酌情形及嚴重性處以與主帳號同樣期限之水桶。 若於主帳號水桶期間確定使用分身帳號再次觸犯板規者, 主帳號及分身帳號之水桶時間依板規7-1累進罰則加倍處份。 7-8 利用多重帳號規避板規判罰者。 經其他使用者檢舉 IP 相似,可能為同一人者規避板規的各項情事, 雖嫌疑帳號皆尚未被判罰,但是仍可在此狀況下逕送小組協助帳號部門判定, 經帳號部判定後,所有帳號皆得加倍之處分。 2/2 1看板定義 2買賣 3交換 4玩樂文 5廣告文 6其他 7罰則與救濟 ●8宣告 八、 宣告 8-1 依PTT板主權力義務規範,板主群有權制定該看板之板規。 8-2 板規若牴觸站規以及中華民國法令者自動無效。 8-3 版本宣告(逐次修改記錄請參閱z-3-1-10,本文不附所有修改記錄) 2017/09/11 板規2語意修正、原意不變。刪除參考範例。 2018/01/19 加重1-4、1-7、1-8、新增3-4。 2018/04/15 微調6-6、6-10。 2018/06/11 板規2移除公仔。 2018/12/15 板規6-5修正、新增6-14 2021/05/24 板規6-15修正 2021/06/04 板規 6-1.2 通過試用期投票,正式新增。 2021/06/16 板規1-2、6-1.2、A-6 罰則修訂;新增 板規 6-17。 [檢舉區] 1. 檢舉推文視情況刪除,每日更新推文數。 2. 非關檢舉相關事項板主可隨時刪除。 3. 推文檢舉部份回覆由板主於文章內推文回覆,不另行公告。 4. 非檢舉相關推文,視情節為鬧版論。 檢舉文格式為: 違規文章 被檢舉人ID 違反之板規 範例: 推:#1WlgHEh3 wuyiulin 1-2 其他證據則可在此條推文格式後補充。 --以下推文檢舉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68.224.12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622498989.A.C14.html ※ 編輯: wuyiulin (1.168.224.123 臺灣), 06/01/2021 06:10:17

06/01 15:03, 2年前 , 1F
#1WjRsmzZ (Kaohsiung) 高雄點是佛光山嗎?
06/01 15:03, 1F
佛光山可以啦。 ※ 編輯: wuyiulin (1.168.224.123 臺灣), 06/01/2021 18:39:25

06/02 03:13, 2年前 , 2F
06/02 03:13, 2F
Done

06/02 12:01, 2年前 , 3F
06/02 12:01, 3F
Done

06/02 20:17, 2年前 , 4F
#1WjrTrl5 (Kaohsiung) A-8無高雄點(內文幾乎都是
06/02 20:17, 4F

06/02 20:17, 2年前 , 5F
台南)
06/02 20:17, 5F
未達。

06/02 21:20, 2年前 , 6F
06/02 21:20, 6F
Done

06/02 21:42, 2年前 , 7F
#1WjtnYZh 詢問食記文章封面購物
06/02 21:42, 7F

06/02 21:45, 2年前 , 8F
貼文內容看似無違規,部落格內容內有蝦皮購物連結
06/02 21:45, 8F

06/02 21:47, 2年前 , 9F
因封面圖是購物資訊,可引導至部落格內
06/02 21:47, 9F

06/02 21:47, 2年前 , 10F

06/02 21:48, 2年前 , 11F
現在食記不僅業配,還自營購物,連這種都可以遊走
06/02 21:48, 11F

06/02 21:48, 2年前 , 12F
版規
06/02 21:48, 12F

06/02 21:50, 2年前 , 13F
非第一篇,最少有2、3篇食記文都是如此
06/02 21:50, 13F
他部落格內容非本板範疇,且在本板發的文章也沒有薦購。 未達。

06/02 22:03, 2年前 , 14F
#1Wjkhtd7 kismetss 6-1.2
06/02 22:03, 14F
Done

06/03 11:03, 2年前 , 15F
#1WgPihiL AllBlack 5-1 政治文規範未滿500字
06/03 11:03, 15F
駁回,非政治文。

06/03 11:29, 2年前 , 16F
#1Wk3CcLC ryanben themost 綠衛兵算6-1.2嗎
06/03 11:29, 16F

06/03 11:30, 2年前 , 17F
06/03 11:30, 17F
本篇文章暫判定無貶義。

06/03 11:35, 2年前 , 18F
#1Wk3CcLC ryanben 6-1.2 網軍?
06/03 11:35, 18F
看不出他有指誰是網軍,未達。

06/03 12:26, 2年前 , 19F
#1Wk3CcLC tingstart 6-14
06/03 12:26, 19F
<應使用者要求刪除 vinven 兩則推文>

06/03 17:50, 2年前 , 20F
#1WjLqwE1 (Kaohsiung) garyyang36 未進水桶
06/03 17:50, 20F

06/03 17:52, 2年前 , 21F
garyyang36 水桶取消,已發公告。 #1WkCxJwz (Kaohsiung)

06/03 20:11, 2年前 , 22F
06/03 20:11, 22F
與上面推文同案,暫判定未達。 板務處理截止線 ※ 編輯: wuyiulin (111.253.87.137 臺灣), 06/03/2021 20:55:07

06/03 21:06, 2年前 , 23F
#1WkD2IDP 1-4 食安法第15條
06/03 21:06, 23F
不得製造、加工、調配、包裝、運送、貯存、販賣、輸入、輸出、作為贈品或公開陳列 我看是沒說不得轉贈,未達。

06/04 01:45, 2年前 , 24F
06/04 01:45, 24F

06/04 01:45, 2年前 , 25F
sharkimage 6-5.1
06/04 01:45, 25F
還有 691 則推文
還有 165 段內文
07/02 06:05, 2年前 , 717F
補充,上述板友檢舉Rita0205此案也未判決。請a板主
07/02 06:05, 717F

07/02 06:05, 2年前 , 718F
於時效內判決此案。謝謝。
07/02 06:05, 718F

07/02 09:23, 2年前 , 719F
綜觀Rita0205的四件檢舉中,未公告表示未達標準,
07/02 09:23, 719F

07/02 09:24, 2年前 , 720F
而前兩案w板主已認定非惡意檢舉,故後續板友檢舉的
07/02 09:24, 720F

07/02 09:24, 2年前 , 721F
6-15事實已不存在。 另外逾七日的檢舉不受理係本人
07/02 09:24, 721F

07/02 09:25, 2年前 , 722F
的首次宣告且尚未納入正式板規,(待w板主的確認回
07/02 09:25, 722F

07/02 09:25, 2年前 , 723F
覆),應給予宣告後的緩衝時間。 換言之,在尚未加入
07/02 09:25, 723F

07/02 09:26, 2年前 , 724F
至板規前,檢舉案若由本人處理,逾期七日的檢舉將
07/02 09:26, 724F

07/02 09:27, 2年前 , 725F
不被視為檢舉案;不過若在本次聲明後,依舊出現檢舉
07/02 09:27, 725F

07/02 09:27, 2年前 , 726F
已違規七日以上的案件,視情況依鬧板處理。
07/02 09:27, 726F

07/02 09:31, 2年前 , 727F
#1WtNO8Ml 一行文與字數有衝突 字數已超過20字 未達
07/02 09:31, 727F

07/02 09:31, 2年前 , 728F
----------------板務處理截止線-----------------
07/02 09:31, 728F

07/02 09:38, 2年前 , 729F
補充我上面檢舉被說未成立。
07/02 09:38, 729F

07/02 09:38, 2年前 , 730F
Rita四案成立一案
07/02 09:38, 730F

07/02 09:38, 2年前 , 731F
撇除7日以上那篇檢舉
07/02 09:38, 731F

07/02 09:38, 2年前 , 732F
6/30日 rita檢舉仍是兩案未達
07/02 09:38, 732F

07/02 09:38, 2年前 , 733F
一案為Rita0205檢舉s板友6/25案件及檢舉jganet案
07/02 09:38, 733F

07/02 09:38, 2年前 , 734F
件,共兩件。
07/02 09:38, 734F

07/02 09:38, 2年前 , 735F
請板主應執行6-15
07/02 09:38, 735F

07/02 09:38, 2年前 , 736F
這樣對之前的板友才公平
07/02 09:38, 736F

07/02 10:33, 2年前 , 737F
當初四案已列入6-15的裁決項目,w板主已判定無惡意
07/02 10:33, 737F

07/02 10:33, 2年前 , 738F
檢舉,不能再拆成三案再重新裁決6-15。
07/02 10:33, 738F

07/02 10:33, 2年前 , 739F
另外6-15的罰則,s前板主在板上相關的板務也提到,
07/02 10:33, 739F

07/02 10:34, 2年前 , 740F
除了條件成立外,最後還是得由板主的主觀感受為主,
07/02 10:34, 740F

07/02 10:34, 2年前 , 741F
不是符合6-15就一定要判水桶,謝謝。
07/02 10:34, 741F

07/02 10:34, 2年前 , 742F
全案定讞,不再接受該案的檢舉或補充,還有問題請
07/02 10:34, 742F

07/02 10:35, 2年前 , 743F
來信。非關檢舉的內容,將依置底檢舉區規則處理。
07/02 10:35, 743F

07/02 10:35, 2年前 , 744F
----------------板務處理截止線-----------------
07/02 10:35, 744F

07/02 10:36, 2年前 , 745F
補充,「非關檢舉的內容」係指推文,非來信內容
07/02 10:36, 745F

07/02 12:39, 2年前 , 746F
#1WtTzLLA 無高雄點
07/02 12:39, 746F

07/03 17:52, 2年前 , 747F
現在檢舉真的比以前機車
07/03 17:52, 747F

07/03 17:52, 2年前 , 748F
要求一堆,這篇這麼長也不重發
07/03 17:52, 748F

07/03 17:52, 2年前 , 749F
檢舉者是幫你們減少一負擔,反而變成找麻煩的待遇
07/03 17:52, 749F

07/03 17:53, 2年前 , 750F
#1Wu39IeC (Kaohsiung)違法食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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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0:08, 2年前 , 751F
#1Wu39IeC 未達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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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0:08, 2年前 , 752F
----------------板務處理截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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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0:17, 2年前 , 753F
討厭抓耙子感覺好像匪諜在身邊好口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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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3 20:26, 2年前 , 754F
#1WjLwjmK (Kaohsiung) BHB619 檢舉區發表非檢舉內
07/03 20:26, 754F

07/03 20:26, 2年前 , 75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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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4 06:31, 2年前 , 756F
07/04 06:31, 756F
文章代碼(AID): #1WjLwjmK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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