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妻下班遭「酒駕保時捷」奪命!夫掩面哭:不能放任這種事一直發生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棒球小山)時間5小時前 (2025/05/12 16:20), 編輯推噓8(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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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能要撞死外國記者或是外國在台官員導致丟臉丟到國外才會重視了吧,每次撞死人大家 就悲憤個一陣子風頭過了又忘了,然後就一直一直這樣下去。 跟虐童的事情一樣~ ※ 引述《wsws4566 (突破自己 挑戰自己)》之銘言: : 最近三天看到兩件酒駕致死 : 說真的麻痺了 : 但也因為這樣子 覺得很無奈 只好把想法打出來一下 : 酒駕跟酒駕致死這兩個問題基本上無解 : 除非撞到達官貴人或是不該撞的人(檢調工作或政治人物) : 駕駛心中絕對滿是傷痕XDD : 那一般平民百姓是被撞到後心中滿滿的傷痕 : 那肇事者根本不痛不癢,因為罰則根本無傷大雅.... : 要罰錢可以沒錢兩手一攤,要關可以進去關沒多久 : 網路找的台灣相關罰責 : https://reurl.cc/DqeRdm : 那看看日本連坐罰 : https://imgur.com/a/kf5cNqV : 處罰基準是0.15mg以上就會得到點數 : 日本酒駕的處罰還不只是酒駕者本人,按照日本刑法第65條的規定, : 連「提供酒駕者車輛者」、「販售酒類提供者」、 : 甚至是「明知道對方酒駕的車輛同乘者」也都要一起處罰! : 我覺得日本那種社死的民族性方式 用在酒駕還蠻有用的 : 就像當初日本規畫高雄建設,現在來看根本太神 百年眼光 : 酒癮跟抽菸,我覺得跟吸毒沒什麼兩樣 : 唯獨差異在東西方便取得跟便宜 : 就一喝在喝一吸再吸 : 真的沒有出重大事故 讓自己身體有殘缺或是家人要簽DNR的時候 : 基本上還是酒照喝 菸照抽,酒後照樣來開車 : 那對執法人員來說(警察) : 他們抓這個,有首歌這樣子唱的,這樣太危險 會飛太遠~~~~~ : 為何不要去抓抓超速 紅燈右轉還比較輕鬆呢? : 因為今天抓酒駕 毒駕,萬一他開車衝撞員警 : 台灣警察很可憐 只能用警棍慢慢敲車窗、用身體擋 : 我在想萬一車窗裡面有槍......那還敲個屁阿XDD : 好 如果警察開槍不小心打到嫌疑犯 : 還要被嫌疑犯或通緝犯家屬提告。 : 這樣子對警方來說情何以堪~~~ : 那酒駕跟酒駕致死看看大家有沒有什麼好的方案 : 我自己的想法是 : 1.按照濃度輕重,直接去勒戒 短中長(一年內);再加上勒戒期間洗大體 : 外加鞭刑,可以用屁股分期償還 : 至於幾下要參考新加坡經驗 : 1.1勒戒期間 公司要付50%薪水帶薪假,讓企業負擔點社會責任 : 1.2有罰款的話,公司負擔30% 一等親20%,本人50% : 2.如果酒駕致死 : 勒戒+洗大體+鞭刑 : 2.1罰款同上1.2 : 2.2送去公共工程做粗工跟移工一起為台灣而建設 : 像是高雄黃線,我想應該是缺很大 : 至於打屁股的話,先粗工役服滿前一個月再來打屁股 : 3.酒駕旁邊配同的,連同罰款+洗大體 : 如果0.25 那就洗25具 : 4.熱炒 酒店 飯店等等,需要有代駕 : 5.至於累犯的話 : 說真的我還想不到欸.... : 唯一想到的就是一律丟去公共工程當粗工20年,不得假釋 : 好處就是如果在工地偷喝酒,工地危險 隨時有機會自己達爾文 : 最後 : 恩恩 酒駕要做到零容忍的話 : 就是要做到全民社死酒駕~同時政府要有配套措施 企業要負擔社會責任 : 沒有在什麼酒駕三次內blablabla的 : 萬一是在那三次內撞到人的話呢? : 本來還想估狗看看議員 立委酒駕的相關新聞 : 但想想還是算了 : 小老百姓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 ※ 引述《caserchen (cc)》之銘言: : :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50512/2958851.htm : : 妻下班遭「酒駕保時捷」奪命!夫掩面哭:不能放任這種事一直發生 : : 東森新聞雲 2025年05月12日 10:53 記者陳宏瑞、莊智勝/高雄報導 : : 高雄近日接連傳出2起酒駕撞死人事故,第二起事件發生在今(12日)凌晨,死者蔡吳 姓? : : 人(67歲)下班後騎著機車返家,未料卻在路口遭酒後開著保時捷休旅的洪男(59歲)闖 : : 撞上,送醫搶救不治。死者丈夫蔡男痛訴,酒駕奪命事故不斷發生,政府應再加重刑 : : 止歪風;而肇事的洪男今早移送地檢署,面對記者詢問不發一語,警方建請檢察官聲 : : 押。 : : 死者丈夫蔡男表示,妻子在一處三溫暖擔任按摩師,平時上班時間為下午4點到凌晨0 : : 每天下班都走同一條路回家,未料今凌晨妻子下班時,卻在熟悉的路口遭酒駕奪命。 : : 悲痛表示,接到警察通知時不敢置信,「這種喝酒開車的很不應該,已經是第二件了 : : 府要嚴格一點,不能放任酒駕、讓這種事情一直發生。」 : : 而肇事的蔡男過去有多起酒駕前科,但仍學不乖,今第4次酒駕還肇事奪命,遭警方 上? : : 帶回後,竟在拘留室內倒頭呼呼大睡,對自己的惡行絲毫不覺,相當冷血。警方原本 : : 今上午將洪嫌帶往殯儀館進行訊問,但現場媒體聚集,因此檢方臨時指示先將洪嫌移 : : 檢署。 : : 洪嫌走出警局時,立即遭到大批媒體包圍,面對記者詢問「喝酒後為什麼要開車?」 : : 道自己撞死人嗎?」洪嫌全程不發一語,快步走上警車。警方表示,初步訊問後,將 : : 依刑法第185條之3第2項酒駕致死、第184條第3項過失妨害舟車行駛安全罪移送高雄 地? : : 署偵辦,並建請檢察官聲請羈押。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9.12.19.222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47038008.A.6DD.html

05/12 16:30, 5小時前 , 1F
原po有什麼改善方法能提出來嗎?
05/12 16:30, 1F

05/12 16:40, 5小時前 , 2F
當然是民眾負責想辦法,政府負責看戲,感謝台灣價值
05/12 16:40, 2F

05/12 16:42, 5小時前 , 3F
大罷免啊
05/12 16:42, 3F

05/12 17:01, 5小時前 , 4F
No,No,在我看除非被撞死的是執政黨府院核心高層的至親,
05/12 17:01, 4F

05/12 17:01, 5小時前 , 5F
不然都別奢望真的會修法重罰。
05/12 17:01, 5F

05/12 17:27, 4小時前 , 6F
今天公祭明天忘記
05/12 17:27, 6F

05/12 18:02, 4小時前 , 7F
黨府院核心高層的至親一定是開進口名車,惜命得很呢
05/12 18:02, 7F

05/12 18:09, 3小時前 , 8F
可惜現在高官至親幾乎都住國外了 酒駕撞不到這些人
05/12 18:09, 8F

05/12 18:09, 3小時前 , 9F
永遠沒有改善的機會了 唉
05/12 18:09, 9F

05/12 18:55, 3小時前 , 10F
從以前到現在都一樣…道交法會有重大改變都是高官親
05/12 18:55, 10F

05/12 18:55, 3小時前 , 11F
人怎樣才改的..最有名就是安全帶..
05/12 18:55, 11F

05/12 19:35, 2小時前 , 12F
達官顯耀開好車住豪宅;反觀市井小民早出晚歸被車撞!
05/12 19:35, 12F

05/12 19:36, 2小時前 , 13F
後座強制繫安全帶 感謝孫中山孫女
05/12 19:36, 13F
文章代碼(AID): #1e8QyuRT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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