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不能後悔?再娶嗜賭妻 法官不准離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 (幽寒)時間14年前 (2011/11/23 06:39), 編輯推噓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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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0rz.tw/npZtq   和前妻復合後再度結婚,就沒有後悔的機會嗎?基隆一名男子,因為妻子嗜賭又不照 顧孩子,23年前就協議離婚,不過後來又復合,而現在男子認為,妻子變本加厲,他用了 貪婪無度、無惡不作等20個成語形容枕邊人,要訴請離婚,但法官認為,男子二度和妻子 結婚,就表示願意接受她的行為,因此予以駁回。   藝人狄鶯、孫鵬選在浪漫的關島,二度步入禮堂結婚,2人感情至今依然甜蜜蜜,不 過可不是每段二度婚姻都能像他們一樣美好。   基隆一名楊姓男子,因為擺放餐具跟太太起衝突,太太就撂狠話要他「小心點」,加 上長期不照顧他與前妻生的大女兒,無法忍受,今年6月他向法院提出訴請離婚但卻被駁回 ,男子在訴狀上寫著,專交損友、欺人太甚、貪婪無度、助敵害夫、無惡不作,用了20個 成語控妻惡行。   不過法官卻認為,楊姓男子77年因為不滿太太沒照顧大女兒,又沉迷賭博而協議離婚 ,但同年5月,2人又再結婚,可見楊姓男子願意接受妻子再婚前的行為,不可以此作為訴 請離婚事由,遭到駁回。   律師王志超:「要主張的是說,我今天跟她結婚是為了小孩,加上我的配偶他跟我保 證,這壞習慣不會再犯,所以我跟她結婚,後來她又再犯,我當然可以此事由,訴請離婚 。」   2度結婚想離婚,法院不准,引發法界討論,專業律師認為這個案子應該有再上訴機會 ,不過還是希望雙方能為了家庭,各自忍讓些。 -------------------------------------------------   江山易改,本性難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168.223 ※ 編輯: slightbluesk 來自: 118.166.168.223 (11/23 0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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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水準真的很低 只會斷章取義 我看過原判決沒有問題
11/23 09:52, 1F

11/23 11:33, , 2F
前妻的大女兒不就是他自己的女兒 記者在寫啥?
11/23 11:33, 2F

11/23 11:34, , 3F
話說專交損友是成語嗎zzz 紅包拿來也算一句成語好了
11/23 11:34, 3F

11/23 14:12, , 4F
前妻的大女兒 代表現在的太太是後妻啊... = =
11/23 14:12, 4F

11/23 14:42, , 5F
大概是主編功力差 記者弄出來的東西不用給上面過目?
11/23 14:42, 5F
文章代碼(AID): #1Ep2Izwl (Keel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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