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警為吃鮭魚改名致歉 分局長:執法人員更應謹言慎行已刪文

看板Keelung (基隆)作者 (寧與靜)時間5年前 (2021/03/20 17:42), 5年前編輯推噓-6(3930)
留言42則, 1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這篇新聞底下一面倒在批評道歉有點..... 現在人的道德觀有這麼低?這已經不算貪小便宜,是"佔便宜"吧! 佔便宜的心態本來就是道德瑕疵啊! 一直在說改名是個人自由,問題不在改名的行為,是改名的"動機"! 廁所免費提供衛生紙,整捲拔走,大家會罵沒公德心吧?這是貪小便宜。 而你會罵沒公德心,不是因為觸法,是不便! 東西吃到剩一口退貨,是佔店家便宜,大家會覺得沒道德瑕疵嗎? 若今天是跟小孩一起,你會不會覺得這家人家庭教育有問題? 這種新聞大家當笑話輕鬆看過,自然包容力高 但貪大貪小都是貪,看有多嚴重而已。 警界誘惑多,今日無不法,明日很難說 為了吃餐免費去改名,不單單只是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警察跟戶政人員都是公僕,都在第一線 好意思休假去增加人家業務負擔只為跟風的吃喝玩樂?! 員警要是不怕麻煩,也不會有吃案陋習。 東西遭竊去報案,通常警察的臉色比你還臭,連開三聯單都會跟你再三"確認"。 現在已經沒三聯單這種東西,報案還跟你分轄區 所以該員警在改名時,怎麼就不會再三斟酌自己改名的必要性? 而且光改名來回就休兩天,鬧上新聞不知要再休幾天 不只長官要出面收拾殘局同仁還要分擔業務,換作是你被佔這種便宜會很開心? 別說長官,跟同僚道歉都是必須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0.251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eelung/M.1616233354.A.275.html

03/20 17:46, 5年前 , 1F
休假有甚麼不好意思的?把公務員當奴隸喔
03/20 17:46, 1F
休假、改名都沒有不對,是跟風的動機! 後面整段也說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03/20 17:46, 5年前 , 2F
店家主動提供的優惠 被你說成直接幹走衛生紙的偷竊
03/20 17:46, 2F

03/20 17:46, 5年前 , 3F
行為...
03/20 17:46, 3F
案例是區分貪小便宜跟佔便宜的差別 你也可以說,這兩例都沒道德瑕疵啊!每人道德衡量標準不同

03/20 17:47, 5年前 , 4F
酸民心態,休假他要做啥他的自由又不是作奸犯科
03/20 17:47, 4F
休假做啥是個人自由,但誰的自由會讓長官出來招開記者會?! 代表你做的自由,你自己根本無力承擔啊!

03/20 17:55, 5年前 , 5F
兩者根本不能類比,毫無邏輯的大滑坡欸
03/20 17:55, 5F

03/20 17:58, 5年前 , 6F
你來這裡po這篇毫無營養的仇警文也浪費網路資源呀,快滾下
03/20 17:58, 6F

03/20 17:58, 5年前 , 7F
去反省
03/20 17:58, 7F
外遇方式也有很多種,你需要去類比人家怎麼劈腿嗎? 這些例子本質上都是貪婪,看大家可接受到什麼程度 這跟仇警有啥關係?只是新聞事主剛好是警察而已 換軍人、教師、護理人員或任何服務業不是都一樣嗎? ※ 編輯: sunkissed (36.225.70.251 臺灣), 03/20/2021 18:24:51

03/20 18:07, 5年前 , 8F
改名字到底浪費什麼社會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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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08, 5年前 , 9F
好喔 商家優惠=道德瑕疵 以後警察都別買全聯打折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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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08, 5年前 , 10F
品 只要佔了商家便宜就是道德瑕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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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優惠=道德瑕疵?! 這波商家活動是鼓勵改名享有優惠?

03/20 18:09, 5年前 , 11F
不認同改名吃鮭魚 但你硬要扯一起就過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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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0, 5年前 , 12F
一個願打一個願挨 店家有說被佔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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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0, 5年前 , 13F
你知道這是行銷手法嗎? 我們來概算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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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1, 5年前 , 14F
店家要宣傳上新聞 引起至少五家新聞+報紙的報導 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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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1, 5年前 , 15F
及網路行銷 大概一次要一千萬以上 你沒看錯就是那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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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1, 5年前 , 17F
使用鮭魚優惠店家統計快約1000人 我們算1000人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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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1, 5年前 , 18F
人吃6000元好了大概6百萬 但這是牌價 實際成本大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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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1, 5年前 , 19F
/3 我們算一半 共30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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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3, 5年前 , 20F
這完全是經過內部精算來策動的宣傳手法 當眾人不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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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3, 5年前 , 21F
應 店家此活動就沒屁用 但眾人響應 則店家依然在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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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3, 5年前 , 22F
受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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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店家受害啊! 前面例子只是區辨差別,與大家可接受人貪到什麼程度 後面整段在說他的個人自由,影響到他同仁,本應該要道歉

03/20 18:16, 5年前 , 23F
你可以寫信發文叫立委修法立法不准商家辦這種浪費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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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6, 5年前 , 24F
資源的活動還有一年只能改一次名字等等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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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18, 5年前 , 25F
改一次名收個一萬塊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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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4, 5年前 , 26F
整個覺得管太多,人家不犯法你自己都說出來了,用偷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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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4, 5年前 , 27F
衛生紙來比,誰比較有道德瑕疵,你是不是被開單最近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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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4, 5年前 , 28F
警察不順眼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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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捆衛生紙你覺太嚴重的話,改剩餘的衛生紙呢?會不會感覺好一點?

03/20 18:25, 5年前 , 29F
再來說國家資源 你知道一年有多少人假結婚嗎?超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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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5, 5年前 , 30F
千人 這才是所謂的浪費國家資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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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5, 5年前 , 31F
你在合法的有限制條件下行使給予的有限自由(國家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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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5, 5年前 , 32F
予三次改名)這是國家能承受之能力 結果才300人改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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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5, 5年前 , 33F
而且在下一波這種優惠出來時 這三百人幾乎不可能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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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5, 5年前 , 34F
參加 這到底有什麼浪費社會資源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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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8:29, 5年前 , 35F
當你個版?去那警察面前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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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不知現在基隆版不能自由評論時事!晚點自D :) ※ 編輯: sunkissed (36.225.70.251 臺灣), 03/20/2021 18:40:30

03/20 19:00, 5年前 , 36F
陳歐珀也覺得OPPO跟他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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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9:57, 5年前 , 37F
你就仇警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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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9:57, 5年前 , 38F
還是這警察改名去你家吃垮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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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 19:58, 5年前 , 39F
你沒想過長官就喜歡打自己小孩給外人看嗎?
03/20 19:58, 39F
前面有回覆喔,跟仇警有啥關係?他長官跟同僚不也都在警界嗎? 既然休假做啥都是個人自由,也沒犯法 那長官今天也不須替他出面了,真理直氣壯自己就可以面對媒體,何必請休假? 你說長官喜歡打小孩給外人看。沒看一句苛責的話,只是輕描淡寫幫他平息風波 反觀原文底下一堆人覺得道歉太委屈?!

03/20 20:01, 5年前 , 40F
可以自由評論,只是你的看法跟不少人差異不小
03/20 20:01, 40F
確實差異挺大的,但在同溫層取暖沒意義 看回覆才會知道許多人1.把自由跟責任分開 改名、休假都是自由,有事給別人去處理去面對 2.把事件結果理解為商業活動 活動是同名免費,沒叫消費者去改名吧? 3.只要行為合法,不用對任何人道歉 我想以後像遲到這種小事,不是犯法,應該也不會再有人感到抱歉 4.討論事主相關,就是仇視某個職業 這在不同新聞底下可以擴大到種族、宗教、政黨、性別甚至性格 5.有爭議是都別人的錯,而不是自己的問題 改名是商家活動的引起的,消費者為了吃才不得已 反正得到的內容差不多也就這樣了,等等自D~ ※ 編輯: sunkissed (36.225.4.28 臺灣), 03/20/2021 21:07:49

03/20 20:53, 5年前 , 41F
有什麼好增加業務的,這本來就是他們的工作內容啊
03/20 20:53, 41F

03/20 21:01, 5年前 , 42F
去戶政事務所辦個人事務算浪費國家資源?
03/20 21:01, 42F
文章代碼(AID): #1WLSEA9r (Keelung)
文章代碼(AID): #1WLSEA9r (Keel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