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基隆警為吃鮭魚改名致歉 分局長:執法人員更應謹言慎行已刪文
這篇新聞底下一面倒在批評道歉有點.....
現在人的道德觀有這麼低?這已經不算貪小便宜,是"佔便宜"吧!
佔便宜的心態本來就是道德瑕疵啊!
一直在說改名是個人自由,問題不在改名的行為,是改名的"動機"!
廁所免費提供衛生紙,整捲拔走,大家會罵沒公德心吧?這是貪小便宜。
而你會罵沒公德心,不是因為觸法,是不便!
東西吃到剩一口退貨,是佔店家便宜,大家會覺得沒道德瑕疵嗎?
若今天是跟小孩一起,你會不會覺得這家人家庭教育有問題?
這種新聞大家當笑話輕鬆看過,自然包容力高
但貪大貪小都是貪,看有多嚴重而已。
警界誘惑多,今日無不法,明日很難說
為了吃餐免費去改名,不單單只是浪費社會資源而已。
警察跟戶政人員都是公僕,都在第一線
好意思休假去增加人家業務負擔只為跟風的吃喝玩樂?!
員警要是不怕麻煩,也不會有吃案陋習。
東西遭竊去報案,通常警察的臉色比你還臭,連開三聯單都會跟你再三"確認"。
現在已經沒三聯單這種東西,報案還跟你分轄區
所以該員警在改名時,怎麼就不會再三斟酌自己改名的必要性?
而且光改名來回就休兩天,鬧上新聞不知要再休幾天
不只長官要出面收拾殘局同仁還要分擔業務,換作是你被佔這種便宜會很開心?
別說長官,跟同僚道歉都是必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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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36.225.70.251 (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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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改名都沒有不對,是跟風的動機!
後面整段也說了,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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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是區分貪小便宜跟佔便宜的差別
你也可以說,這兩例都沒道德瑕疵啊!每人道德衡量標準不同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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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假做啥是個人自由,但誰的自由會讓長官出來招開記者會?!
代表你做的自由,你自己根本無力承擔啊!
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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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方式也有很多種,你需要去類比人家怎麼劈腿嗎?
這些例子本質上都是貪婪,看大家可接受到什麼程度
這跟仇警有啥關係?只是新聞事主剛好是警察而已
換軍人、教師、護理人員或任何服務業不是都一樣嗎?
※ 編輯: sunkissed (36.225.70.251 臺灣), 03/20/2021 18:2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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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優惠=道德瑕疵?!
這波商家活動是鼓勵改名享有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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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說店家受害啊!
前面例子只是區辨差別,與大家可接受人貪到什麼程度
後面整段在說他的個人自由,影響到他同仁,本應該要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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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捆衛生紙你覺太嚴重的話,改剩餘的衛生紙呢?會不會感覺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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抱歉抱歉,不知現在基隆版不能自由評論時事!晚點自D :)
※ 編輯: sunkissed (36.225.70.251 臺灣), 03/20/2021 18:4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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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面有回覆喔,跟仇警有啥關係?他長官跟同僚不也都在警界嗎?
既然休假做啥都是個人自由,也沒犯法
那長官今天也不須替他出面了,真理直氣壯自己就可以面對媒體,何必請休假?
你說長官喜歡打小孩給外人看。沒看一句苛責的話,只是輕描淡寫幫他平息風波
反觀原文底下一堆人覺得道歉太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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確實差異挺大的,但在同溫層取暖沒意義
看回覆才會知道許多人1.把自由跟責任分開
改名、休假都是自由,有事給別人去處理去面對
2.把事件結果理解為商業活動
活動是同名免費,沒叫消費者去改名吧?
3.只要行為合法,不用對任何人道歉
我想以後像遲到這種小事,不是犯法,應該也不會再有人感到抱歉
4.討論事主相關,就是仇視某個職業
這在不同新聞底下可以擴大到種族、宗教、政黨、性別甚至性格
5.有爭議是都別人的錯,而不是自己的問題
改名是商家活動的引起的,消費者為了吃才不得已
反正得到的內容差不多也就這樣了,等等自D~
※ 編輯: sunkissed (36.225.4.28 臺灣), 03/20/2021 21:07:49
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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