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搶救林口運動公園,請大家一起來...

看板LinKou (林口)作者 (咕咕~)時間17年前 (2008/05/27 18:05), 編輯推噓2(202)
留言4則, 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3 (看更多)
※ 引述《orion (火星上的人類學家)》之銘言: : 看完資料後,我發現原討論似乎搞錯了。 : 看地號,政府要賣的應該是運動公園旁邊的荒地。 : 那些地如果想賣的好,運動公園是一定要保留的,不然哪有賣點。 這是城鄉發展局的正式回文 城鄉發展局回覆內容: 有關台端所陳保留林口綠地-運動公園及扶輪公園乙案,說明如次 :有關林口運動公園近期有無出售(處分)乙案,林口運動公園用地係本府向內政部營建 署洽借尚未建築使用之國宅用地。本府於97年5月1日於相關討論會議中,向內政部營建署 表達暫緩或停止現況處分計劃等意見,營建署指出,為避免國宅基金大量積壓之影響,故 後續仍照處分計畫辦理,或依中央整體政策考量進行調整。另有關扶輪公園乙案:查林口 鄉公所擬將扶輪公園作多目標為綜合活動中心使用,該活動中心約佔扶輪公園面積15%, 其中並規劃鄉民廣場,結合公園綠化設施提供鄉民更優質休憩場所,且將更有利提昇本鄉 藝文活動推展,創造文化與休閒共榮共存之雙贏局面。本府尚未接獲林口鄉公所申請公共 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之申請書圖,倘林口鄉公所依規定申請,依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 多目標使用辦法第二條規定:「公共設施用地作多目標使用時,不得影響原規劃設置公共 設施之機能,並注意維護景觀、環境安寧、公共安全、衛生及交通順暢。」,本府將確實 審核要求林口鄉公所申請活動中心之使用不得影響原規劃公園用地使用。感謝您對縣政的 關心。 所以看來運動公園在所謂的避免國宅基金積壓的理由上,很可能不保... 另外目前是先處置荒地,接下來才輪到目前棒球場跟運動公園...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8.171.41

05/27 18:23, , 1F
可是如果本來就是國宅用地 那蘇貞昌蓋好玩的?
05/27 18:23, 1F

05/27 18:24, , 2F
看來可能沒效了 等北縣升格有錢了再買就來不及了!
05/27 18:24, 2F

05/28 08:52, , 3F
以前聽說過是國有地 因為還沒有要用 先蓋公園美化...
05/28 08:52, 3F

05/28 08:53, , 4F
因為蓋公園比較便宜吧?
05/28 08:53, 4F
文章代碼(AID): #18Ezp_mP (LinKou)
文章代碼(AID): #18Ezp_mP (LinK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