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a152508警告兩次

看板Miaoli (苗栗)作者 (夏日)時間10年前 (2016/05/24 00:00), 10年前編輯推噓10(11124)
留言36則, 22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ID:a152508 於 #1NGklbaQ 推文使用不當字眼,將依規定警告兩次。 關於 a152508 板友自舉水桶365天,恕板主權力小於板規 無法桶你,所以駁回您的自舉水桶。 判斷依據: (1) 法官依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資料認為,「三小」雖是「什麼」的粗俗說法,但會讓人有 受到侮辱的感覺,審酌林男犯後否認犯行,依公然侮辱罪判處他拘役10日。 原文網址: 罵鄰「你現在是三小」 法官搬台語辭典判拘役 | ETtoday社會新聞 |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20724/78455.htm#ixzz49UkgbJMY Follow us: @ETtodaynet on Twitter | ETtoday on Facebook (2) 法院依台灣閩南語常用詞辭典資料認為,台語的「三小」雖是「什麼」的粗俗不雅說法, 但確實讓被罵的人倍受侮辱,有罵人沒有用、膽小、不入流的感覺。 http://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6808 網路上相關案例的新聞很多,確實屬於公然侮辱字眼,因此按照以下板規處理。 相關板規: (11) 文章有挑釁他人之語詞或刻意製造紛爭者。 例:三寶、族群糾紛、閩客、智商低...etc. (13) 違反法律、善良風俗或站規。 (17) 違反(11)-(16)上述規定者,直接刪除文章,並警告二次。 2.警告規則: 若警告超過二次者,第三次警告,公告水桶14天。 若累犯者,無警告之機會,凡違規者,公告水桶30天。 若再犯,則公告永桶。 永桶者,公告後一年,可站內信說明違規事項,並承諾不再犯。 可提早解桶,此機會只限一次。且再犯則永桶處理。 -- █▊ ◢█◣ ◢█◣ █▊ ███ ███ █▊ ◥█◤ ◥█◤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75.180.167.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Miaoli/M.1464019216.A.D48.html

05/24 00:01, , 1F
有點失望的判決
05/24 00:01, 1F
依法行事,法官都這麼判了,我也是查了才知道這是侮辱用詞,我也很震驚啊!!! 因為我也常常在生活中講這兩個字啊~~~~~~((趕快遮嘴巴 所以請大家發言要注意,板規在那, 板主需中立,一切如我所說,先講理後講情,請大家小心推文用詞。 ※ 編輯: dadaismyself (175.180.167.174), 05/24/2016 00:08:22

05/24 00:09, , 2F
我的玻璃心又碎了
05/24 00:09, 2F

05/24 00:09, , 3F
我還以為走錯來到優格台呢
05/24 00:09, 3F

05/24 00:10, , 4F
發文本來就應謹慎 這個判決我覺得OK 我是對ya失望
05/24 00:10, 4F

05/24 00:11, , 5F
板主 最近比較忙 辛苦了....
05/24 00:11, 5F

05/24 00:11, , 6F
我對a大道歉感到失望
05/24 00:11, 6F

05/24 00:13, , 7F
法官怪怪的 但不意外就是了
05/24 00:13, 7F

05/24 00:15, , 8F
a大應該也滿無奈的...拍拍
05/24 00:15, 8F

05/24 00:16, , 9F
有板規有板主就要執行...
05/24 00:16, 9F

05/24 00:18, , 10F
版主辛苦了..
05/24 00:18, 10F

05/24 00:38, , 11F
天賜良機.依法行政
05/24 00:38, 11F

05/24 01:07, , 12F
WOW 這也太玻璃心
05/24 01:07, 12F

05/24 01:57, , 13F
ob'_'ov
05/24 01:57, 13F

05/24 05:31, , 14F
a大是說貼三小,是針對某ya的行為,而不是針對個人
05/24 05:31, 14F

05/24 05:31, , 15F
應該是告不成
05/24 05:31, 15F
這很模糊兩可,畢竟我查到的"三小",就是貶抑詞,加上上面幾個例子 也是有"看三小"等等你所說的,針對行為。很難確切定義。 所以我當初訂板規才會採取警告制 也是以免大家使用到這種字眼就直接被水桶,畢竟,這東西判不判刑 太自由心證,希望大家能自律,謝謝您的建議。

05/24 08:53, , 16F
板主客氣了,我那段話不是針對您的判決,而是要告訴某人
05/24 08:53, 16F

05/24 08:53, , 17F
說針對行為不容易告成。
05/24 08:53, 17F

05/24 08:53, , 18F
辛苦了
05/24 08:53, 18F

05/24 11:11, , 19F
唉傻眼
05/24 11:11, 19F

05/24 11:17, , 20F
可惜在這打不出三個小的嘛 不過就是什麼而已啊~
05/24 11:17, 20F

05/24 11:51, , 21F
前面幾篇文都不能推噓文是怎樣?
05/24 11:51, 21F
為了版面乾淨,也以免又有板友誤觸板規,所以將此系列文章鎖文

05/24 16:40, , 22F
原來可以自己翻譯認定
05/24 16:40, 22F
這不是自己翻譯認定,小弟我還花了時間去查,也貼上來了 這樣我很難過耶.... T皿T ※ 編輯: dadaismyself (175.180.82.247), 05/24/2016 18:35:39

05/24 18:36, , 23F
對判決感到失望,但也未能為力,這就是司法啊!QQ
05/24 18:36, 23F

05/24 19:18, , 24F
公認侮辱頂多賠幾千一兩萬不用怕
05/24 19:18, 24F

05/25 00:17, , 25F
你用板規11給予警告即可, 至於法律的認定如何就不必去淌這
05/25 00:17, 25F

05/25 00:18, , 26F
渾水,畢竟有檢察官不起訴者,也有被法官判處拘役者.
05/25 00:18, 26F

05/25 00:21, , 27F
畢竟一來你不是檢察官或法官,二來你管理版面的依循規則是
05/25 00:21, 27F

05/25 00:21, , 28F
板面規定,而非現實生活中的法律.
05/25 00:21, 28F

05/25 00:23, , 29F
需注意的是這個主客觀認定或判定標準上,當前跟以後要一致.
05/25 00:23, 29F

05/25 08:01, , 30F
謝謝建議 =)
05/25 08:01, 30F

05/25 09:50, , 31F
我是指 某人可以自行翻譯[小=洨]
05/25 09:50, 31F

05/25 10:35, , 32F
任意曲解他人語意 並公告而且揚言提告 這是那招
05/25 10:35, 32F

05/25 10:55, , 33F
但是實際法律判決中,三小這兩個字的確是這樣解釋
05/25 10:55, 33F

05/25 11:10, , 34F
這篇遊記不錯 可惜山小了一點 = 這篇遊記不錯 可惜什麼
05/25 11:10, 34F

05/25 11:10, , 35F
精液了一點?
05/25 11:10, 35F

05/25 21:48, , 36F
板主有必要因為法律才去做判決?
05/25 21:48, 36F
文章代碼(AID): #1NGoaGr8 (Miao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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