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遠傳解約心得(很生氣

看板PingTung (屏東)作者 (大山頂)時間12年前 (2014/02/20 21:44), 編輯推噓3(302)
留言5則, 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3/4 (看更多)
請詳看合約 1.簽定者只要成年具有行為能力就必須負責,除非對方有施以明顯詐術(這要經認定) 2.合約內容 起效日是何時 簽約日不代表起效日 如果不是簽約立即起效 當然無違約金問題 簽約人可反悔,對方不從的話,直接回家隔天發一封存證信函給遠傳即可,不用543 重點還是在合約的內容 感情用事無益 法律上是講白紙黑字 以後簽約看清楚,太多人只看到眼前的利益 ex 月租多便宜(實際綁了一堆服務要加費很多) 手機多便宜(差別就是你付給手機商還是系統商) 然後簽約以後開始後悔............ ※ 引述《birdbig (要變瘦SOSOSO)》之銘言: : 在發生這件事情之前 : 我還對遠東集團還存在一點信心 : 因為ETAG的亂扣款 也沒有亂扣到我 我慶幸 : 因為有遠百 讓我看電影可以在市區 : 所以 我對徐董事長並沒有任何的成見 : 但是 前晚發生了我朋友在遠傳電信這個事件 : 讓我對遠傳電信甚至遠東集團整個大改觀 : 2/18日 20:00 我朋友的遠傳620的學生網卡想退租 : 去屏東潮州延平遠傳直營店辦退租 : 我先承認我的疏忽 因為時間的關係 沒有陪著他一起去 : 讓他自己去了直營店 : 他的違約金是1458 在今年8月到期 : 但是我跟他評估 與其620繳到8月 不如提前解除合約來的划算 : 在找尋更低的吃到飽費率(或許不用使用吃到飽費率) : 結果潮州直營門市陳姓門市人員卻跟他續了一個499(24)吃到飽的合約 : 但是 我朋友是想要換手機或是平板 : 續了這個合約之後 他完全沒有拿到任何產品 : 甚至繼續綁了2年的合約 : 當時 有另一位友人陪著他一起過去 就打給我 他也覺得怪怪的 : 為什麼續約不能拿任何的東西 就算是折抵違約金好了 : 那也才折抵1458元 我這個合約的價值或許會超過1458吧? : 當下我麻煩友人拿電話給陳姓服務員 : 門市:已完成了合約的簽訂 而且合約已經KEY進電腦 馬上就會生效了 無法再做更改 : 我:不好意思 我朋友不太懂 那是不是因為還沒有離開門市 剛剛簽署的合約可以先作廢 : 門市:那可能要本人同意才可以 : 我:那麻煩轉交給我朋友 謝謝 : 我跟我朋友說完之後 我朋友也覺得想說回去再考慮看看 : 但是門市人員還是說沒辦法 我再請我朋友致電給門市 : 門市卻推說 他"不想"在接電話 : 嗯...不想? 那我就直接致電客服 : 跟客服完成了身分的驗證 並沒有看到新合約的資料 : 如果要做取消 還是要請本人帶著雙證件到門市作取消的動作 : 我朋友到現在就還沒有離開門市阿 門市人員卻說不行... : 之後轉接了員編4X7X5的客服主管 : 跟主管溝通了之後 主管的回應也是需要請本人帶著雙證件到門市作取消的動作 : 再來我請問主管 剛剛我已經問過客服人員 並沒有看到新合約的生效 : 那為什麼不能作取消 而潮州直營人員卻跟我說已經生效了 不能取消 : 這樣不是欺騙 那什麼還是欺騙? : 這樣不是欺騙 那什麼還是欺騙? : 這樣不是欺騙 那什麼還是欺騙? : 這樣不是欺騙 那什麼還是欺騙? : 這樣不是欺騙 那什麼還是欺騙? : 主管:這我沒有辦法給你現場答覆 還是需要我先跟門是了解狀況 才能答覆你..... : 友人跟我朋友已經先行離開門市了 : 2/18 22:45 遠傳門市致電給我朋友 合約已經生效了 : 什麼................................................ : 2/19 我準備帶著我朋友去做解除合約的動作 : 但是他告知我 昨晚已經合約已經生效了 : 而我朋友也覺得 他自己傻 沒拿到任何東西 合約也是他自己簽的 : 所以 他覺得有法律效益 況且499(24)合約已經生效了 違約金約要3000多 : 當晚因為寒流來襲 細雨濛濛 他也覺得 算學到一次教訓吧 : --------------------------------------以下分隔線--------------------------------------------------------------- : 我本身也是遠傳用戶 遠傳在我們家收訊還不錯 所以 我用了遠傳好多年 : 但是 因為這件事情 我考慮近日去解約 : 並不是我討厭遠傳 : 是因為 門市人員"可能"為了業績 而不讓客戶跑走 : 但是做了類似欺騙的動作 甚至不接我們的電話 : 這樣子 你是消費者 你爽快嗎 : 我也有台哥大的網卡 當初699吃到飽 : 我毅然決然轉去遠傳775網卡 : 多了76元 收訊變好了 我願意 : 台哥大也有留我用650吃到飽的費率 但是他也沒有用這種方式留下你的客戶 : 我本身有兩隻遠傳的號碼 違約金近1萬6千元 : 我不覺得多 因為 東西提供的再好 服務不好 都是不好 : 不覺得為了業績 可以做這些動作 : 如果你是遠傳用戶 你也覺得遠傳不錯 那你可以繼續使用 : 如果你是非遠傳用戶 你近期考慮辦遠傳 你可以以我這篇作參考 : 陳姓門市人員 很高興你做到這筆業績 : 但是你也讓大家知道你幫遠傳服務的態度 : 相信這兩個不是畫上等號的 : 此篇非引戰文 純粹抱怨 感謝大家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75.182.21.253

02/20 23:41, , 1F
感謝補充 簽名的就是要看清楚啦
02/20 23:41, 1F
對 有些話術跟詐術其實沒有兩樣(我不是指本事件),當下很容易就入套 ex: 櫃姐 這件衣服真的很適合你 網站 我們是免費的 政客 我是為人民服務的 媽媽 我幫你把紅包存起來 XDDDDDDDDD

02/20 23:42, , 2F
且店員只需對簽約當事者負責,不必對電話中的人負責
02/20 23:42, 2F

02/20 23:44, , 3F
簽約者在簽下去之後也要為合約負責,不然簽好玩的嗎?
02/20 23:44, 3F
其實這有個前提,詳見如下

02/21 00:01, , 4F
原po的態度好像他才是簽約者...店員本來就沒義務對非
02/21 00:01, 4F

02/21 00:01, , 5F
合約相關者負責,只是會被說閒話而已
02/21 00:01, 5F
其實也不是不可以,根據民法,只要當事人全權委託原po處理,原po享有一切當事人 的權利義務代為處理,直到權利被中止前,所以說原po也不是不能代表當事人, 幾百萬的法拍屋,都能委託代標了,更何況幾千幾萬塊的東西而已 :) ※ 編輯: suzh 來自: 175.182.21.253 (02/21 00:39)
文章代碼(AID): #1J1WR2Kz (PingTung)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文章代碼(AID): #1J1WR2Kz (PingTu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