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錄][檢舉] W170853疑似盜用他人身分證已報긠…

看板San-Ying (三鶯)作者 (魏小魏)時間15年前 (2010/10/26 19:04), 編輯推噓58(58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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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某隱形看板] 作者: thinkstraw (一直微笑) 看板: (某隱形看板) 標題: [檢舉] W170853疑似盜用他人身分證已報案處理 時間: Tue Oct 26 06:58:18 2010 (檢舉水球或信件違規,應將證據由個人信箱直接轉錄至本看板,並不得為任何編輯。 並請變更其標題與檢舉文一致。違反規定者得駁回之。詳情請見置底文檢舉規範。 另,檢舉點歌違規請附上日期。) * * * * ~ * * ** ˙οξ∵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ο ☆ * * * * ~ * *~ ψCAMILLECHOU ξ**~ * * ~ * ˙ ∴ξ   ╭═════════════════════════════════╮ ψ 檢 舉 人︰thinkstraw ψ 被檢舉人︰w170853 ψ 檢舉事由︰為疑似遭人盜用網誌,本案已報警處理 ψ 檢舉說明︰ http://www.wretch.cc/blog/wilson2146/12870461 這是一個上班族的網誌,已通知原網誌所有人,並報警處理了。 推 w170853:這個人長期都到處亂版 被桶之後再申訴 無限循環 10/25 11:38 → w170853:現在連PTT法務部都對他很頭痛... 10/25 11:39 → w170853:根據PTT分身相關法則 一本尊被桶之後 其餘分身若上來推文 10/25 11:39 → w170853:或者是發文 一律連坐水桶並且送交分身部門 這在所有版都通 10/25 11:40 → w170853:用 希望板主順便處理 每個版都是這樣的 另外那個賣海賊 10/25 11:41 → w170853:衣服的人在其他地區版都被水桶跟檢舉了 也順便處理吧感恩 10/25 11:42 → w170853:birdlaysers先生 你要拿眼科的啥來定我 那你就錯了XDDD 10/25 11:43 → w170853:說白一點我只是一個北大學生 跟眼科完全沒關係阿= = 10/25 11:44 → w170853:我只是不希望你一直亂版 可以讓眼睛好好休息一下吧XD 10/25 11:45 推 w170853:總歸一句 要亂去別地方 PTT不是你的傳教堂跟競選總部!! 10/25 11:47 ψ 所附證據︰證據發表方式請詳實閱讀置底板規 ╰═════════════════════════════════╯ *上述資訊請填載明確,秉實詳述,充分真實,否則不予受理。*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0.142.87 ※ 編輯: thinkstraw 來自: 61.20.142.87 (10/26 07:02) -- 某時期流行看畢冊,大家最喜歡下課圍在一起品頭論足 某日一人手指國中畢冊大聲讚嘆:「幹這是誰以前?好醜喔!!」 :「不好意思,便是在下我!~」 http://0rz.tw/UsxuF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0.126.194.135 老實說啦 我看到這個的時候有笑一下 這位先生實在找不到東西了 所以就說我盜用別人的身分證 還說這是一個上班族的網誌 我看了都大笑 我會自稱是上班族 是因為我沒跟家裡拿錢 自費讀大學 所以打工時數比上課還多 而且他還很假裝好心的來找我確認我是不是魏永欣 我真的覺得非常的好笑 怎麼會有人如此費盡心思在這些地方呢... 而他告我的依據 是根據我的簽名檔 因為我國中跟現在長得很不像 所以我都拿來當做笑話給大家笑 然後此人便以此控告我.... 所以我上來申明一下: 第一 我是北大的學生 如果你有真的看過我的網誌就會知道 第二 我就是w170853 沒有盜用的問題 我擁有所有證件 還有照片 資料全部相同 看到瀏覽人次了沒 至少有1000人以上可以證明我就是魏永欣 第三 ptt以及無名資料全部都是我寫的 全部符合我 包括我雅虎註冊時的資料 如果你要告 百分之一百萬告不贏我 關於誣告 我想你一定更加了解這個罪名我可以求償多少 以上還有我不認識你說的人 我眼睛好得很!! 另外 麻煩版有有懂法律條文的 可以跟我說一下這個可以怎樣處理他 求償金額我可以全數捐給三鶯當地的福利機構 如果此人不撤銷告訴的話 感恩!! ※ 編輯: w170853 來自: 120.126.194.135 (10/26 19:15)

10/26 19:09, , 1F
可憐人 請問您是要發表什麼感言嗎? 願聽其詳...
10/26 19:09, 1F

10/26 19:12, , 2F
感覺那人好像以告人為樂
10/26 19:12, 2F

10/26 19:22, , 3F
看能不能去法律版求助或免費法律諮詢
10/26 19:22, 3F

10/26 19:28, , 4F
弄上蘋果不知道他會不會知難而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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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29, , 5F
小魏你遇到了一個奇怪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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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2, , 6F
鬧上媒體就正合他的意了 你們真不了解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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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33, , 7F
(現在我們有請ilovecrab來為大家作個簡單的presentation)
10/26 19:33, 7F

10/26 19:34, , 8F
我認識魏永欣這個人 這個無名也是他的
10/26 19:34, 8F

10/26 19:40, , 9F
我知道這個人XD 她真的是北大學生 地餐常看到她XD
10/26 19:40, 9F

10/26 19:41, , 10F
樓上用他啦XDD 我名字像女生但是我是男生XDD
10/26 19:41, 10F

10/26 19:48, , 11F
我認識魏永欣這個人 這個無名也是他的 他是我的學長!!!
10/26 19:48, 11F

10/26 19:53, , 12F
我不想認識魏永欣~~~~~~~~~~~~~
10/26 19:53, 12F

10/26 19:54, , 13F
原PO的Blog其那篇文其最後的回應也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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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58, , 14F
樓上我的回應跟PTT的一樣阿 他這次拿這個來告太衝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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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59, , 15F
Violation版不管這種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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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19:59, , 16F
保證是我的東西結果他拿來告我ㄆ 就像他指著你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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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0, , 17F
你不是XXX一樣 問題你就是阿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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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0, , 18F
不是檢舉版管不管的問題 是我要上警局的問題了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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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1, , 19F
還有桶他的板主+PTT健康版的板主與版民 看來要警局版聚了.
10/26 20:01, 19F

10/26 20:02, , 20F
搞不好警察都對此人很熟了 沒多久前財一大批人因為他去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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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3, , 21F
警察局zzz 所以我想應該要處理一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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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3, , 22F
不懂他要怎麼通知原網誌所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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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3, , 23F
等警察真的打電話來再說吧 也許某人自行造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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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4, , 24F
我認識小魏這是他的網誌 我來推了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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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4, , 25F
(指指PTTLifeLaw、LAW)法律諮詢的事請往那邊走,另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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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4, , 26F
那位仁兄的分身ID也曾有在那兩個板出現過。(遠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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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7, , 27F
分身的話可以送帳號部 註冊幾個就刪幾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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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9, , 28F
這樣都能告人喔濫用法律,小魏不要難過。這無名是小魏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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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09, , 29F
我有點傷心 我的同學一片幸災樂禍XDD 還說小魏正夯 哭哭..
10/26 20:09, 29F

10/26 20:16, , 30F
我認識魏永欣 他是我同學 而且常下麵給我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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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1, , 31F
因要告人 頂多...只是想出名=有焦點=有選票?!
10/26 20:31, 31F

10/26 20:31, , 32F
最好鬧上法庭的候選人可以選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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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1, , 33F
如果他想藉此出名騙選票 就太扯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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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2, , 34F
如果把這個系列文拿去愛北大po 不知道會怎樣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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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33, , 35F
我認識魏永欣 這是他的帳號 上面那也是他的網誌
10/26 20:33, 35F

10/26 20:34, , 36F
我還知道他是個宅宅呢 啾咪*~>.^
10/26 20:34, 36F

10/26 20:38, , 37F
我認識魏永欣...他是我同學,他是大帥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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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6 20:40, , 38F
讓他上上蘋果加警局板聚吧XD 看他還能不能微笑~呿
10/26 20:40, 38F

10/26 20:41, , 39F
(多打一個上=口=)
10/26 20:41, 39F
還有 70 則推文
還有 2 段內文
10/27 10:30, , 110F
提告,反正他就是要告啦,不用管告不告的成,他的用意就
10/27 10:30, 110F

10/27 10:30, , 111F
是反對的人全部當成合信眼科追文鬧版的所以一律提告。
10/27 10:30, 111F

10/27 10:31, , 112F
所以合信眼科也在北大開了分部了呢!!
10/27 10:31, 112F

10/27 10:32, , 113F
不斷騷擾就去Violation檢舉,順便檢舉他洩露個資吧
10/27 10:32, 113F

10/27 11:23, , 114F
被壓迫的話寄站內信給我,我有認識的議員,但祝你別被壓迫
10/27 11:23, 114F

10/27 11:25, , 115F
我是擔心他掛候選人名字,警察對他態度會不一樣,要注意唷
10/27 11:25, 115F

10/27 14:34, , 116F
他是魏永欣~網誌是他的~他還是我直屬學長呢! 小魏加油!!!
10/27 14:34, 116F

10/27 15:53, , 117F
上班族應該是泛指有在上班工作之族群,法律名詞為"勞工"
10/27 15:53, 117F

10/27 15:56, , 118F
至於勞工之定義與年齡之雇用限制 勞基法規定得很清楚
10/27 15:56, 118F

10/27 15:59, , 119F
要在網路上自稱什麼,只要沒有觸法,真不曉得有何不行?
10/27 15:59, 119F

10/27 16:00, , 120F
你要說你是魏十力,有通天神力也沒差,只要沒有拿來斂財、犯
10/27 16:00, 120F

10/27 16:02, , 121F
罪,罪多被當成傻子而已!沒人說學生不能自稱上班族。不過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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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02, , 122F
住海邊的嗎?也管太大了點,這麼熱心公益檢舉他人盜用非自己
10/27 16:02, 122F

10/27 16:03, , 123F
的身份Or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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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16, , 124F
想藉這篇問一下 誣告為什麼不容易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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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19, , 125F
但刑法第169條不是寫"意圖他人受刑事或懲戒處分..."
10/27 16:19, 125F

10/27 16:27, , 126F
因為江定謙很聰明 他不會去偽造證據 他只會拿現有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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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28, , 127F
亂涵攝法律條文 甚至是自己製造罪名 這在目前台灣的法律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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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28, , 128F
治不了他的 偏偏某些檢警還吃他這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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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7 16:28, , 129F
我在法律板也有討論過相關問題
10/27 16:28, 129F

10/27 16:31, , 130F
10/27 16:31, 130F

10/27 17:37, , 131F
但是他會去偽造別人的職業和經歷,不知道這犯不犯法?
10/27 17:37, 131F

10/27 18:28, , 132F
給各位板友,備汙賴的話又被欺壓.請站內信給我,我會請認識的
10/27 18:28, 132F

10/27 18:29, , 133F
議員或正常人讓你們有機會表達不公平
10/27 18:29, 133F

10/27 18:30, , 134F
沒做錯的事沒再怕,只怕愈到瘋子跟欺善怕惡的執法人員
10/27 18:30, 134F

10/27 22:23, , 135F
敘述不實有可能觸犯誹謗罪 敘述真實但涉及私德 還是有可能
10/27 22:23, 135F

10/27 22:23, , 136F
觸犯誹謗
10/27 22:23, 136F

10/28 01:20, , 137F
敘述不實又涉及私德呢?
10/28 01:20, 137F

10/28 03:02, , 138F
那在加上毀損他人名譽 就一定該當誹謗罪
10/28 03:02, 138F

10/28 03:03, , 139F
當然還要有散布於眾的意圖
10/28 03:03, 139F

10/28 10:49, , 140F
就算你講上班族,你又沒拿這頭銜去騙人或是作些下三爛的事
10/28 10:49, 140F

10/28 10:50, , 141F
是何罪之有啊??? 不要被他嚇到了!
10/28 10:50, 141F

10/28 12:23, , 142F
是沒罪啊 可是就是會有白目檢警配合怪咖(我沒說怪咖是誰)
10/28 12:23, 142F

10/28 12:24, , 143F
(不要自己對號入座)
10/28 12:24, 143F

10/28 12:25, , 144F
以前我在北院 遇過一個怪伯伯 很愛寫血書告總統
10/28 12:25, 144F

10/28 12:25, , 145F
不過那時在民事庭 照理說刑事庭應該要謹慎一點
10/28 12:25, 145F

10/28 12:27, , 146F
總而言之遇到怪怪的人閃就對了 江定謙除外
10/28 12:27, 146F

10/28 12:27, , 147F
他長得這麼清秀 又會選舉 還會醫學根法律 一定不是怪咖
10/28 12:27, 147F

10/28 12:28, , 148F
大家可以放心跟他交朋友
10/28 12:28, 148F

10/28 12:45, , 149F
有阿 ,他到處散布於眾呢XD
10/28 12:45, 149F
文章代碼(AID): #1CnhN2GS (San-Ying)
文章代碼(AID): #1CnhN2GS (San-Y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