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哈啦]警察、監所人員、我

看板Shu-Lin (樹林)作者 (Vcgan~Life)時間17年前 (2008/11/22 09:50), 編輯推噓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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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zazazas (中華隊加油!好嗎?)》之銘言: : 我家不長進的老公在月初被開了張紅單, : 本來想要偷偷的想辦法繳掉不讓我發現。 以前唸大學時也曾經被開過單,超緊張的阿! 深怕被家人發現...=.= : 沒想到隔一天警察上門按電鈴, : 原來是警察開錯了日期到案日比開單日還早半個月XD 這...警察有點誇張喔...呵~ 不過行政處分有瑕疵,原舉發單位可事後補正,這是毋庸置疑的。 : 這件事就被我知道! : 警察說基於我的權益所以他特別來通知我,也已經通知監所人員了, : 我跟他說我知道了,就開單日加十五天咩。 由此可知,應該是當場被警察攔停掣單舉發的...(十五天) 不然逕行舉發案件到案日是一個月。 : 昨天是到案日我只記得繳我的帳單忘了老公的罰單,我今天早上起床才 : 發現,但是要線上繳款卻發現查不到罰單。 : 打電話到監所A小姐查了一下身份證字號問了那一天開單,叫我十分鐘後再 : 查就可以線上繳款。 : 不到十分鐘果然可以查了也變成了2700,這時我當做老公是開車闖紅燈好了XD : (機車是1800) : 後來我打電話到監所問B小姐關於過期多久是罰一樣的錢,結果小姐很熱心的幫 : 我查,查到我的罰單是今天才入單的,問了剛剛的A小姐發現原來身份證字號打錯了 打電話到監理所(敝單位..XD)詢問有無違規未繳時, 除了查身分證字號(駕籍)外,建議一併將名下車子牌照號碼(車籍)一起查詢, 才不會查詢名下車子都無違規,為何仍無法換駕、行照情事產生。 處罰條例中有規定哪些條款是處車主或駕駛人,所以若只查詢其中一方, 很可能造成誤會。 打個比方來講:駕車闖紅燈當場被警察攔停掣單,(小車2700、機車1800) 法條規定處罰的是駕駛人,但若是逕行舉發案件時, 當然是推定車主違規,因為拍照無法得知駕駛人是誰吧...@@" 此時若非車主駕駛,可於 到案日期前 ,提供駕駛人相關證明, 向敝單位辦理違規指定駕駛(指駕),逾期視為車主違規。 光這一項指駕業務平均一個月大概可接到三百餘件案子。 回到正題,通常打電話進來查詢時,首先會核對身分證號碼、姓名、車牌或車主, 一旦有誤,通常我會委婉請查明後再行查詢,一方面要把關, 另一方面盡量減低錯誤機會,以免讓查詢的人得知錯誤訊息。 : 她訂正回來,後來還是請我繳2700,然後我又說罰單上的身分證字號是對的耶, : 只是罰單到期日填錯了,小姐又請我到監所繳可以繳最低,因為這是明顯的錯誤, : 但是我跟她講警察有通知我耶....她說那就沒辦法了... 沒錯! 若是因為警察舉發日期填錯,當然可以藉由提出申訴(違規案件陳述)後繳交低罰金額, 但事後瑕疵補正完,就不能以此理由要求低罰了。 : 我跟她說.........其實我對罰單沒有異議只是要問是不是三十天內繳都是2700 要看是當場攔停或逕行舉發的案件喔! 兩者的到案日期是不同的,很多人因以訛傳訛而誤認任何案件一個月內繳納即可結案, 前往郵局、超商或是驗車時繳納,卻被告知金額提高,而氣沖沖打電話進來"問候", 光解釋就要耗掉為數不少的時間囉! 還有關於舉發單未達、是否已辦理寄存送達甚或公示送達,查證問題、繳交金額部分, 這個解釋完就天黑了!有疑問還請直接電話洽詢比較快 :) 對了,補充一點,沒有紅單也可以在超商(統一、全家、萊爾富)補單繳納, 只是違規條款有所限制。(限不需扣件、扣照、扣牌等僅須繳交罰鍰者) 若是須到所(臺北區監理所)聽候裁決,就只能撥冗前來敝單位辦理, 不能越區或逕自繳納罰緩結案囉! : ┌→通知我改日期→忘記繳→罰款加倍T-T : 開單→警察填錯日期┤ : └→通知監所改日期→ID是錯的XD(不知道是誰輸入錯誤) 由何單位舉發,即由該單位鍵入電腦建檔,因為每個舉發單位皆有電腦代碼, 不是統一由監理所站鍵入喔!除非是像違反強制險等違規是由敝所舉發, 才是由我們自行鍵入,先澄清一下。^^ 經過連線,才可以在監理所查詢到詳細內容,沒鍵入不代表無違規, 一般開立舉發單後,間隔約三至五天會鍵入電腦,要視單位處理速度而定, 此時才能至代收機構 刷條碼 收取罰鍰結案, 不過就算無畫面仍可透過購買郵政匯票寄到敝單位結案,不須等到刷出資料才能繳喔! : 這件事告訴我 : 1.線上沒查到違規不代表沒有,有一次我姐也是這樣子最後只好拿罰單去監所繳 : (不過她的是沒有罰單紀錄) 應該是車籍跟駕籍的違規不同,我猜測啦! 或是如上所述,尚未建檔。 : 2.紅單不要拖到最後一天很容易忘掉,有一次我老公就是20元停車費→600元罰單→900元 : 罰單 關於這點,正常流程逾期未繳納公有停車場停車費, 會先寄出補繳通知單,此時仍不須加罰, 經催繳逾期仍未繳納,才會開出300元罰鍰,並請一併繳交停車費及工本費。 : 3.紅單上有明顯的錯誤造成過期可以繳原本的罰金,但是有被通知就不行 是罰鍰(行政罰)喔!罰金是屬刑事罰,譬如說處拘役得併科罰金等, 這部分建議透過申訴處理。 : 4.千萬不要違規,奉公守法 是阿!我都會主動跟電話洽詢的民眾告知這一點,順便宣導交通安全。^_^ : 5.樹林的警察跟監所人員都很好XD...至少沒有忽視我們的權益 是阿!敝單位人都很和善,一定會盡全力幫大家解決疑惑, 只是電話洽詢的民眾非常多,常常佔滿線,所以欲電話詢問的人要耐心等候, 或是直接撥我分機亦可...(分機號碼可私下來信索取~XD) 在我的能力所及範圍內,我可以幫大家解決,不能解決的會幫你轉接主管答覆。^^ : 6.最讓我覺得厲害的是A小姐,身分證字號打錯了還有辦法憑我提供的ID跟違規月份 : 就讓這張罰單入表然後變成正確的....... 科科...蠻好奇這兩位小姐是誰耶?夠八卦吧... 不過看看排班表應可略知一二。 有任何監理業務問題可私下來信詢問唷! 我不是監理黃牛,請放心,小弟不才是初任公職的菜鳥, 之前有自介過啦,有興趣可查詢我唷^^ 有謬誤之處請多多指教,感恩阿!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6.6.61

11/22 15:00, , 1F
大推~~~ 感謝你的用心回應
11/22 15:00, 1F

11/22 15:55, , 2F
麥客氣!這是我應該做的...^^
11/22 15:55, 2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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