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大樓住戶自設監視器 侵鄰隱私

看板Shu-Lin (樹林)作者 (doris)時間15年前 (2011/07/29 02:43), 編輯推噓2(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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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727/78/2vs7q.html 更新日期:2011/07/27 04:11 〔自由時報記者王定傳/新北報導〕社區大樓住戶在自家門前加裝監視器,若鏡頭對準 電梯間通道及逃生門,小心侵犯其他住戶隱私權,不僅會被拆除,還得破財賠對方損失! 鏡頭對電梯間通道 威脅鄰居 新北市樹林區佳園路某社區大樓,11樓的李、胡姓2名住戶向板橋地院提告,指 去年7、8月,同樓賴姓女鄰居未經同意,擅自在電梯外公共空間(電梯間通道)裝 設私人監視器,10個月來,日夜不停拍攝住戶舉動,不僅侵害隱私權,也帶給住 戶極大心理不適,認為居家安全已受威脅。 去年10月,李、胡與王姓住戶,聯名請求拆除監視器,賴女仍我行我素;因擔心影像 被濫用,李家還請女兒拿紙板暫時遮蔽鏡頭,沒想到,賴女竟提告強制罪(後來撤告); 今年農曆年前,住戶在門外掛置春聯等飾物,賴女又認為春聯遮住部分鏡頭,扯破春聯 並報警提告,住戶忍無可忍,向法院請求「排除侵害」,要求賴女拆除鏡頭,並賠償2 住戶各10萬元。 賴女說,她長年旅居國外,但身家財產仍在該處,社區雖有管理員及監視設備,但逃生 走道仍有疏漏,致竊案頻傳,為掌握家中狀況,才在門口玄關裝監視器,強調不是裝在 電梯外公共空間,鏡頭也未對準其他住戶大門,且影像收錄範圍僅鎖定逃生出入口,以 保全證據,並嚇阻歹徒。 安裝者稱與鄰不和 怕有不測 賴女還說,她與鄰居早有嫌隙,為免相遇時遭不測,裝監視器也有自保及蒐證功能,但她 安裝後,竟發現逃生門遭鎖,她請消防局勸導,住戶不滿,才用不明紙張阻擋監視器,農 曆年時,住戶故意掛春聯等阻擋鏡頭,她丈夫取下一角,竟挨告毀損。 對於逃生門遭鎖一事,2住戶說,是因其他住戶進出沒關門,王姓住戶才調整為單向開啟 ,並無違法。 非人人共用區域 須保隱私 法官認為,監視鏡頭確實裝在賴女門外,可拍攝到電梯間通道及逃生門,而電梯間通道 屬該層其他住戶共同使用面積,又稱「限制共有部分」,俗稱「小公」,並非眾人均得 自由通行、使用的公共區域,也因此,住戶當然可要求保有生活隱私。 法官也認為,若要防盜,鏡頭只須對準自家大門前,無需監視電梯間通道,故判賴女須 拆監視器,並賠李、胡姓2家各3萬元。 至於賴女擔心鄰居踰矩行為,法官認為,她應隨身攜帶有照相錄音功能的手機,而非以 監視器監視對方私生活。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1.240.67.147

07/29 11:15, , 1F
很不喜歡這種自私兼報復的舉動 感覺很幼稚
07/29 11:15, 1F

07/29 12:47, , 2F
如果攝影機只對著自己家門口的話可以嗎@_@?
07/29 12:47, 2F

07/29 13:34, , 3F
可以
07/29 13:34, 3F
文章代碼(AID): #1ECQtgYE (Shu-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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