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 國立中央圖書館台灣分館電腦使用規定
看板ShuangHe (雙和(中和-永和))作者queller (リリス 激萌 >///<)時間20年前 (2004/12/21 16:04)推噓1(1推 0噓 0→)留言1則, 1人參與討論串1/1
壹‧本館供讀者使用的電腦分為四個部分
一‧本館資料查詢專用電腦
二‧參考資料庫專用電腦:二樓參考室
三‧數位生活園地:二樓參考室外電腦區
四‧隨選視訊:六樓視聽室
一、本館資料查詢專用電腦
〈一〉 使用時間
週二至週五: 9:00-21:00
週六、日: 9:00-17:00
〈二〉 使用說明
1、本館資料查詢專用電腦僅供讀者連結本館網路的各項功能。
2、無法連結到館外其他網站或從事其他用途。
〈三〉 注意事項
1、閱覽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網內、外網路設備或主機
〈二〉散撥電腦病毒
〈三〉暴力、攻擊、謾罵、謠言
〈四〉下載非法軟體
〈五〉擅自更改電腦程式
〈六〉進入色情網站
〈七〉從事商業行為
〈八〉干擾其他閱覽人
〈九〉影響網路安全,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規事情,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二、參考資料庫專用電腦
〈一〉 使用說明
1、使用電腦應事先登記
2、本區電腦僅供檢索網路資源,並以本館資料庫優先
3、登記或預約應憑本人借閱證;如未辦理借閱證,應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如身分證、護照〉等,以便登記
4、申請電腦使用登記在閉館前三十分鐘停止受哩,每次使用以三十分鐘為原則
5、每台電腦僅供一人預約,並在該台電腦有人使用時,使得開放預約。使用者
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或預約一台
6、使用者離座或預約時間到未按時上線超過五分鐘〈以系統使用時間為準〉,
視同棄權
7、如需儲存資料,請自備磁片或USB隨身碟;列印資料A4每張四元
〈二〉 注意事項
1、閱覽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網內、外網路設備或主機
〈二〉散撥電腦病毒
〈三〉暴力、攻擊、謾罵、謠言
〈四〉下載非法軟體
〈五〉擅自更改電腦程式
〈六〉進入色情網站
〈七〉從事商業行為
〈八〉干擾其他閱覽人
〈九〉影響網路安全,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規事情,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三、數位生活園地:適用於二樓參考室外電腦區
〈一〉 使用時間
週二至週五: 9:00-21:00
週六、日: 9:00-17:00
〈一〉 使用說明
1、使用電腦應事先登記
2、數位生活園每人每次使用以三十分鐘為限地區
3、登記或預約應憑本人借閱證;如未辦理借閱證,應持有效身分證明文件
〈如身分證、護照〉等,以便登記
4、每台電腦僅供一人預約,並在該台電腦有人使用時,使得開放預約。使用者
應於登記使用時間完畢後,方可再行登記或預約一台
5、使用者離座或預約時間到未按時上線超過五分鐘〈以系統使用時間為準〉,
視同棄權
6、如需儲存資料,請自備磁片或USB隨身碟;本區不提供列印服務
〈三〉 注意事項
1、閱覽人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破壞網內、外網路設備或主機
〈二〉散撥電腦病毒
〈三〉暴力、攻擊、謾罵、謠言
〈四〉下載非法軟體
〈五〉擅自更改電腦程式
〈六〉進入色情網站
〈七〉從事商業行為
〈八〉干擾其他閱覽人
〈九〉影響網路安全,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2、使用者應遵守著作權法等相關規定,如違反者,需自行負擔法律責任
3、如有違規事情,不聽勸阻者,立即停止使用
四、隨選視訊
〈一〉 使用時間
週二至週五: 9:00-21:00
週六、日: 9:00-17:00
〈二〉 使用說明
讀者憑本館借閱證在服務台辦理登錄,憑證換取號碼牌,自行對號入座隨選欣賞
電腦資料庫之視聽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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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館員凹來的資料 其之二
下面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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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216.80.45
推
61.228.202.122 12/21, , 1F
61.228.202.122 12/21, 1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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