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益] 為何揪團出去玩只要花到錢就是商業行為?

看板ShuangHe (雙和(中和-永和))作者 (dazen)時間11年前 (2015/05/10 12:21), 11年前編輯推噓22(10886546)
留言740則, 41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版主來信說 我揪團去按摩 被人檢舉 涉及金錢交易 百思不得其解的是 難道要按摩不用錢才可以揪團? 這種行為跟吃霸王餐有何差異? 經查版規如下 3-7-2a 經查證自刪其文章後重新張貼商業文者,依板規1-4從嚴議處。 ╰● 於非商業文內行金錢往來行為者,視情節水桶之。 縱使 只要去看電影喝茶吃飯...都算涉及金錢交易 以後不准在雙和版揪要花錢的吃喝玩樂團 版規只說視情節水桶之 沒有刪文劣退 的規定 更何況 我只說一群人出去玩的好處有哪些 打算去哪幾家按摩店 又沒有說要團購哪一家的東西多少錢.... 另外有相關的版規是 3-2-1 除徵人帶入COSTCO外,有關徵人同行活動請用此標題,7日內限發1篇。 ╭╮ 違反7日1PO規定者退文,回文於板上者逕行刪除。 ╰● 涉及金錢之揪團行為則視為商業文,比如團報駕照等, 這裡規定 徵人同行可以 但是此行不准有人採買任何物品 否則視同涉及金錢之揪團行為 這樣我就沒話可說了 只要揪團不用花半毛錢的活動才可以在雙和版辦 如果真是如此的話 我就接受版主說的 只要行為會花到錢的都視同商業文 就可以依 3-7 商業文 發文標題:7.[商業] 子標題-內容(請依下列規定填入) ╰●   ╭╮ 3-7-1 板規中稱商業文者,為文章中有牽涉金錢往來等行為, ╰● 填寫格式範例:[商業] 合購-COSTCO松露巧克力... ╭╮            ╰● 3-7-2 商業文發文者須於雙和板註冊滿1週且上站次數高於100次 ╭╮ 7日內限一篇(168小時),交易地點需於雙和範圍內,違者刪文劣退。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4.43.227.9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431231708.A.393.html

05/10 12:36, , 1F
為什麼旁邊都違規只開我單?因為有人檢舉你啊
05/10 12:36, 1F
您的情緒一直都很激動 我們之前有什過節嗎?

05/10 12:43, , 2F
遇到怪咖吧,我也覺得這沒怎樣
05/10 12:43, 2F

05/10 12:49, , 3F
哪這樣揪團去唱歌也有問題了~@@!?
05/10 12:49, 3F

05/10 12:51, , 4F
金錢往來應該是網友間的往來,不是跟店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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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51, , 5F
所以就算被檢舉...有著力點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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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52, , 6F
還是要去延伸圖利特定店家?要很妄想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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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2:52, , 7F
版友都說明可以討論,這樣還會有問題喔?
05/10 12:52, 7F

05/10 12:54, , 8F
蠻好奇檢舉成立和檢舉方的判斷點為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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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羅生門 版主不願就事論事 把執法標準跟大家講清楚讓大家以後有所遵循

05/10 13:07, , 9F
判決的基準很怪,那揪團去運動中心算不算商業?進場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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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3:07, , 10F
是要付50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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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PO的才要算商業文....

05/10 13:22, , 11F
我是覺得要類似,要有註冊文為前提,雖為相互答應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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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有可能發生金錢糾紛或安全問題可能性,但某些界定可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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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好市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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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沒說清楚的地方就是版主自由心證...我po文問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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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可以幫忙搬東西的 就被劣退 說我沒提到中和兩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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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果我一看 明明也有很多篇沒提到雙和等字眼也沒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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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明明就可以叫我補上就好..卻說沒雙和點 我住假的?
05/10 13:26, 17F
選擇沉默的畢竟還是多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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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合法的事情能要求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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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27, , 19F
註冊沒那麼困難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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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53, , 20F
發一篇這麼長卻不註冊 有意見自己當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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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56, , 21F
劣退超可怕 這樣就不能去八卦板魯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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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4:57, , 22F
可不可以先警告 第二次再劣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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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5:12, , 23F
無解,板上有腦X人士出沒,所以只能不發文抵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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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這篇文章只是要講道理 國有國法 家有家規 板有板規 如果版規沒說的卻因為有人檢舉就必須成立 那版主沒有判斷能力的過錯也要我們承擔? 請教這件案子的構成要件有哪些成就? 有人說沒註冊就該死 請問版規哪條有說雙和版所有發文都必須註冊過才可以發文? 還是這裡流行 擴張解釋 或 限縮解釋 全評版主的自由心證? 說的有道理大家都會接受... ※ 編輯: dazen (114.37.45.34), 05/10/2015 16:32:50

05/10 16:40, , 24F
發文格式要有註冊碼不就是明定要注冊...這可不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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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41, , 25F
註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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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6:55, , 26F
應該沒有規定所有發文都必須註冊過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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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16, , 27F
涉及金錢就是要用商業文, 商業文就是要註冊,這樣很清楚吧
05/10 17:16, 27F
那就請把這項規定加入版規 以後雙和版就只能揪免費唱歌團 免費吃飯團 所有行為都必須免費才可以po文 以後雙和大家都吃霸王餐.... ※ 編輯: dazen (114.37.45.34), 05/10/2015 17:25:29

05/10 17:24, , 28F
至於costco可以,就是板規中例外開放了,並無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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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25, , 29F
這邊應該是採取正面表列,涉及金錢又不在列表中的都是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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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27, , 30F
不一定吃霸王餐啦 主揪請客也是可以 (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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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可能糾結在為什麼唱歌吃飯可以 按摩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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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28, , 32F
不過 既然原PO是被檢舉 我建議原PO去檢舉你認為違規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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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0 17:30, , 33F
名目問題而已啊,還是可以揪要錢的團,只是名目叫商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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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667 則推文
還有 81 段內文
05/13 15:56, , 701F
ele大,不敢當,你這樣的,我消受不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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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7, , 702F
今天妳仔細看這裡所有噓文 全都被打成跟原PO有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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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8, , 703F
然後妳就更特別啦 一直默默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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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5:59, , 704F
妳若不希望看到我 就別繼續下去我就會停下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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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1, , 705F
我在此推文,讓ele大如芒刺在?在哪兒呢?眼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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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1, , 706F

05/13 16:02, , 707F
完全沒有芒刺 我也只是看不過去而以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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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3, , 708F
ele大看不下去哪一點呢?
05/13 16:03, 708F

05/13 16:05, , 709F
看不下去有人一直不願意放棄 還硬要說這是路見不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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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5, , 710F
ele大喜歡罐頭嗎?已經早就送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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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5, , 711F
若真是這樣 妳停下來不就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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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6, , 712F
ele大是想用瘋狂亂噓別人來威脅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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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6, , 713F
我可以現在開始停下來 只要妳也停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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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6, , 714F
我哪有 前面就寫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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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7, , 715F
我怎麼了?又有哪一句讓你停不下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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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07, , 716F
那妳既然想繼續 我只好陪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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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13, , 717F
ele大,為何怕人推文呢?
05/13 16:13, 717F

05/13 16:19, , 718F
沒怕耶 那妳也不用怕被噓文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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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24, , 719F
ele大 可是我推文不是因為你,可是你剛說,只要我推你就要
05/13 16:24, 719F

05/13 16:24, , 720F
噓,你這樣是,只針對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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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26, , 721F
ele大,雙和版版主贊成你這樣針對版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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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27, , 722F
啊!對吼,ele大說他們都有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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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28, , 723F
沒有阿 那妳又何必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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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29, , 724F
我也不懂耶 剛剛放我在星巴克板文章的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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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0, , 725F
ele大我要去開會了,你這樣真的不大好,我和你以前有過節
05/13 16:30, 725F

05/13 16:30, , 726F
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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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0, , 727F
妳要不是沒過節 幹嘛肉搜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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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3 16:31, , 728F
妳可以去開會 沒人會阻止妳
05/13 16:31, 728F

05/13 16:33, , 729F
那張喔,我看了很感動,那版主的話我也在想
05/13 16:33, 729F

05/13 16:33, , 730F
肉搜我它板文章這樣很不道德唷
05/13 16:33, 730F

05/13 16:34, , 731F
不是要去開會嗎
05/13 16:34, 731F

05/13 16:34, , 732F
怎麼這麼捨不得維護原PO呀
05/13 16:34, 732F

05/13 16:35, , 733F
ele大說真的,其實我也不想,不然會更早po。
05/13 16:35, 733F

05/13 16:37, , 734F
難怪 那我不怪妳
05/13 16:37, 734F

05/13 16:41, , 735F
ele大你都先po別人也有我了,你還怪誰呢?
05/13 16:41, 735F

05/13 16:43, , 736F
的確是妳先的唷
05/13 16:43, 736F

05/13 16:44, , 737F
妳先放我文章的圖 放圖似乎也是妳的習慣
05/13 16:44, 737F

05/13 16:48, , 738F
05/13 16:48, 738F

05/13 18:05, , 739F
elenac與fia123各記警告一次,推文早已無關文章主旨
05/13 18:05, 739F

05/13 18:06, , 740F
文章暫時鎖定
05/13 18:06, 740F
文章代碼(AID): #1LJjpSEJ (Shuang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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