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第二家社區寬頻進駐的合約問題

看板Sijhih (汐止)作者 (想看低音大提琴的舞台劇)時間11年前 (2015/05/25 16:47), 11年前編輯推噓4(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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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社區最近有今網寬頻的業者前來接洽,價格滿優惠的,對於像我這樣速度要求不高 又想省錢的住戶很划算,畢竟再怎麼慢也不會比我現在用5M/384k的ADSL來得差,不過之 前社區已經有台灣大寬頻架設了線路,不確定可不可以再讓其他家業者進駐,要等釐清合 約上的疑義再做決定,所以總幹事託我研究一下。不知道有沒有人可以幫我解釋一下合約 上的條文,我已經約了議員的法律諮詢服務了,不過要等到下星期才能聯絡,所以想說先 來問問! 合約上比較不清楚的是第五條,我把前面相關的部分也打出來,比較容易看得懂 立協議書人 出借人:[本大樓](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人:台灣固網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茲就甲方同意將其所有或具有合法使用權利之房屋,借予乙方附掛電信管線等事宜,訂 立本協議書,約定條款如下: 第一條 房屋所在地及使用範圍(以下簡稱標的物):     [本大樓地址]建物之管道間及外牆。 第四條 使用期間內,甲方欲出售標的物時,於相同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購之權利;     使用期間屆滿時,乙方亦有以相同條件優先使用標的物之權利。 第五條 使用期間內,除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再將標的物出借他人或以其他方式供他     人使用收益。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亦不得將標的物全部出借、轉租、與他人共     用或以其他變相方法由他人使用標的物,但係供乙方關係企業使用者,不在此     限。 第六條 本協議書簽訂後,乙方即可於標的物及標的物所屬大樓管道間及纜路徑進行電     信管線附掛及戶外管線引入路徑及相關設施設置之要施工、裝或執行維護工作     。…… 標的物指的是社區的房子吧? 第四條應該不管怎樣都不會違反,因為社區沒有要把房子賣掉。 第五條禁止的是怎麼樣的事情,看得不是很懂,應該也是怕房子被拿去做其他用途吧? 而且第八條罰則的部分(太長了沒列)也只有寫到如果有第三人反對,侵害乙方使用標 的物之權利,產生乙方額外的支出要賠一倍的錢。 我是認為只要沒有因為其他因素,影響到台灣大寬頻設備的運作,應該都沒關係, 所以應該是可以讓其他家進駐沒問題,不知道這樣想對不對?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4.122.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jhih/M.1432543640.A.EB9.html

05/25 17:55, , 1F
如果我是台哥大,就會主張你們違反第五條
05/25 17:55, 1F

05/25 18:35, , 2F
要給第三方使用就違反第五條了...
05/25 18:35, 2F
先不說水電通訊哪些需要用到管道間,有想過如果社區想要在大樓外牆上架設廣告 增加社區收入,是不是也須請示台灣大寬頻,因為「外牆」也列在合約裡,如果是的話, 這合約未免也太奇怪了! ※ 編輯: jumpdc (59.104.122.150), 05/25/2015 18:43:31

05/25 20:34, , 3F
的確是要知會沒有錯,不過一般不會不同意,可是你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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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0:34, , 4F
在明顯是要來搶生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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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0:55, , 5F
合約有寫明標的物的定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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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25 21:24, , 6F
標的物就是像第一條寫的那樣
05/25 21:24, 6F
文章代碼(AID): #1LOk6Owv (Sij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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