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第二家社區寬頻進駐的合約問題

看板Sijhih (汐止)作者 (想看低音大提琴的舞台劇)時間10年前 (2015/07/15 00:24), 編輯推噓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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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回一下自己的文(就是本社區和台灣固網簽的網路合約中載明社區的管道間及外牆不 能未經同意出借他人,讓別家業者架線路似乎違約的情況) 敘述有點長,但如果板友剛好遇到這情況,可以參考看看。 我先是預約某議員的法律諮詢時間,但是法扶律師當週剛好去開庭,要隔一週才能問, 所以我又找到汐止調解委員會星期二及星期五也會有法律扶助律師駐點,約了星期二, 準時到結果延遲超久,因為前面的人問題太多問不完……。 律師看了我的合約,說依照第五條的解釋的確不能讓其他業者進駐,但我指出賠償的條款 給他看後,他也同意我的觀點,認為業者需自付舉證責任(例如因為什麼原因,影響到他 不能提供服務給他的用戶,光是別家提供網路似乎無法證明他的設備會受到損害,或是有 直接關係),也說這合約是否符合公平競爭有待討論。但針對我後續詢問要怎麼與業者應 對,或是合約該如何修改比較能保障社區權益,他則沒有提供什麼具體建議。 後來我又上網查了一些法條,覺得《電信法》例年來的修訂是傾向開放業者競爭,禁止獨 佔的事情,例如更細部的規定有《建築物電信設備及空間設置使用管理規則》,第十五條 中說:「市內網路業務經營者或其他第三人受託代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設置或維護用戶 建築物電信設備,或負擔其設置、維護、使用之費用者,其約定不得違反下列規定: 一、不得妨礙用戶選擇不同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之機會。 二、不得妨礙不同電信服務經營者爭取用戶之機會。 違反前項規定之約定,無效;其已設置完成之電信設備,未經建築物起造人或所有人之同 意,不得任意拆除或妨礙其使用。」 於是我就上國家通訊傳播管理委員會的網站反應我的情況,並詢問有無相關法條約束業者 獨佔管道間的行為,與承辦人透過電話聯絡了好幾次,跟他解釋我社區的建造時間及大樓 現況,還有第二家業者到底是要租空間架線路,還是要用台灣固網的線路等等,經過內部 研究很久後,跟我說我的案例不適用於上述的規則,但是可以先請業者說明,就發文請台 灣固網解釋合約中第五條的含義,說「疑有妨礙用戶選擇不同經營者提供電信服務之虞」 過了約定的兩個多星期,似乎是受到主管機關的壓力,業者就回文說,這是設備安全考量 如果社區仍有閒置空間,自得自由運用。 有政府居中協調和業者的背書,我就把公文影印給總幹事看,她也很高興社區會有額外的 收入,還請新業者把電梯內的布告欄換新的,順便幫忙宣傳,目前好像快要簽約了,期待 社區有更快更便宜的網路可以用,請以服務來取勝吧! PS.後來才知道社區原有的網路是台灣固網,與透過觀天下線路的台灣大寬頻早已分家,   我打去問客服我們社區的網路速度和價錢,他說每地不一樣,再請工程師回我,後來   也沒下文,目前仍是個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59.104.122.150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ijhih/M.1436891052.A.FC3.html

07/15 00:37, , 1F
爬文後新業者今網還ok,但故障話都要到隔天上班後才能處理
07/15 00:37, 1F

07/15 00:41, , 2F
這次昌鴻後有反應過,不知社網業者是否都如此?
07/15 00:41, 2F

07/15 00:47, , 3F
等裝了再來分享經驗看看,但第二類電信業者本來就有其限制
07/15 00:47, 3F

07/15 07:27, , 4F
推認真,上了一課
07/15 07:27, 4F
文章代碼(AID): #1LfJUi_3 (Sij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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