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違停男嘴秋嗆警「你開單啊」下場多噴2萬+吊照半年

看板SongShan (松山區)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1年前 (2023/03/24 17:46), 編輯推噓6(6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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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停男嘴秋嗆警「你開單啊」 下場多噴2萬+吊照半年 編輯 楊惟甯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3/24 16:58 最後更新時間:2023/03/24 16:58 https://i.imgur.com/JmE41nZ.jpg
違停男嘴秋嗆警下場慘了。(示意圖/shutterstock達志影像) 新北市永和區一名陳姓男子,日前將車違停在紅線就下車買早餐,被員警開單取締,要求 他立刻開走以免妨礙尖峰車流。 但陳男卻堅持要先把早餐吃完,並嗆警「要間隔2小時才可再開單」,結果被依「不聽勤 務人員制止」加開一張告發單,最後不僅被罰2萬元,還得吊照半年,得不償失。 去年3月1日上午8點多,陳男將車違停在紅線上便下車買早餐,由於當時正值交通尖峰時 段,員警除了告發他違停外,也要求陳男立刻將車開走,否則將可再告發並通知拖吊。 但陳男卻認為,員警開單時間須間隔2小時,堅持要先把早餐吃完才移車,並對警揚言「 你就開啊」、「你就吊吧」、「我吃完東西才要走」。 https://i.imgur.com/Gyzmi2B.jpg
陳男堅持要等吃完早餐才移車。(示意圖/shutterstock 達志影像) 當下員警立刻對陳男加開一張「不聽勤務人員制止」,但陳男拒簽收,警方便將2張告發 單一起移送至新北市府交通事件裁決處處理。事後,陳男違停行為被裁罰300元、「不聽 制止」則被重罰2萬元,同時吊扣駕照半年。 陳男不滿提出抗告,否認自己不服取締一事,但法官根據警方提供的密錄器影像,判定陳 男違規在先卻不聽勸阻、反覆爭論,甚至嗆警不願意移車,認定罰緩2萬元與扣照半年符 合《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表》所區分的裁罰標準,一審新北地院行政訴訟 庭判陳男敗訴。 陳男再提出上訴,這次低姿態認了自己確實有錯在先,願繳納2萬元罰鍰並撤告,央求法 官須常開車接送病母就醫,別扣他的駕照。 但二審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仍判他敗訴,且除了原先需繳納的罰鍰之外,還需負擔1050元訴 訟費,全案確定。 https://news.tvbs.com.tw/local/207772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2.101.20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ShuangHe/M.1679651191.A.950.html

03/24 19:37, 1年前 , 1F
看其他新聞好像是世界,值得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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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4 20:42, 1年前 , 2F
看得我也想吃世界豆漿大王了,價值21350
03/24 20:42, 2F

03/24 22:43, 1年前 , 3F
希望這種員警多一點 無限支持員警開違停單
03/24 22:43, 3F

03/24 22:55, 1年前 , 4F
那裏是重點照顧區域 是真的很敢啦
03/24 22:55, 4F

03/25 07:16, 1年前 , 5F
那地方根本是常態違停 要是警察可以一整天站那邊就好了
03/25 07:16, 5F

03/25 11:09, 1年前 , 6F
溫馨 台灣警察抓汽車都還讓你開走 比抓機車兩段式暖心多
03/25 11:09, 6F

03/25 11:10, 1年前 , 7F
人不作死就不會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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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5 19:32, 1年前 , 8F
北七,這種真的北七,被吊照剛好。
03/25 19:32, 8F

03/25 19:33, 1年前 , 9F
反應出素質,這種用路人就應該加速淘汰或者加強自我檢
03/25 19:33, 9F

03/25 19:33, 1年前 , 10F
討改進。
03/25 19:33, 10F

03/25 19:34, 1年前 , 11F
不可能「警察」一整天站崗,最佳解就是科技執法+交通
03/25 19:34, 11F

03/25 19:34, 1年前 , 12F
員,不要再讓「警察」開單,讓一般外聘人員去執行審視
03/25 19:34, 12F

03/25 19:34, 1年前 , 13F
違規內容。
03/25 19:34, 13F

03/25 19:36, 1年前 , 14F
科技執法監視重要路段+外聘人員人工抽樣查閱電腦資料
03/25 19:36, 14F

03/25 19:36, 1年前 , 15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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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4:08, 1年前 , 16F
太麻煩了 違停一次罰六千 馬上降一半 信不信
03/26 14:08, 16F

03/26 14:09, 1年前 , 17F
三百 六百 根本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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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6 14:10, 1年前 , 18F
很多被罰的根本就是慣犯
03/26 14:10, 18F
文章代碼(AID): #1a7N5tbG (SongSh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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