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見] VER.2 關於現有板規
前一篇政見文
雖然真的是很落落長
但對其現行板規並未真正發表自己的看法
如果因為被盜帳號 (誤
不小心真的當上板主
個人希望有一些改變的地方
(就現行板規而言)
1. [徵才] 個人提議將徵才從交易大項中提出
可將在現在的第13項[其他]中.特別分類出來
或獨立成一大項來做詳細發文規定說明
理由 我實在不懂.為何徵才是屬交易類別?
因為有提到錢? 那揪團去唱歌說明一人約300元
是不是也要算交易?
而徵才從交易大項中獨立出來
就不受交易的"資格"限定
但發文內容則必需.明確的說明.薪資.工作時間 等
且不可限男女 (這點我也覺得很怪.但是是勞基法規定)
否則必定刪文.甚至懲處.亦不可同文於板上連日多po
不然視同手動置底
而徵才文.只適用於.正式公司及各大小行號徵才用
如果為一般板友.要尋找臨時性人力.如:修電腦.搬家.臨時演員等
則可以[徵求]來發文.不論文中是否提到"以現金支付勞力"
2. 現有[徵求]及[交易]類別的觀念修整
因為在下無法認同."只要有提到錢.就一定只能算交易類"這種看法
故希望有些細部調整
(1)
徵求一定要有酬謝物.是非常好的觀念
不然以往的"乞求"文.恐怕會再度重現江湖
但有些小事小忙.端看需求者與供需者的互動情形
硬性規定說明"酬謝物"為何.其實意義也不太大
(不然我說..我欲徵求42"LCD電視一台 . 籌謝物為含塑化劑飲料3杯
合理嗎? 但依板規....一樣有籌謝物啊?!)
因此.本人認同.文中如提到 "願附上酬謝禮.歡迎來信討論"
等相關說法.亦屬合格徵求文
但不適用於徵求明顯的有價物.有價物則請明列"預算範圍"
至於所謂"模糊地帶"的物品.則看發文中自己的誠意
相信大家都明白"有越明顯的籌謝物.一定越有機會徵求的到"
(2)
將現有交易中[買賣].其中的[買].特別提出
可歸類在[徵求]中
比如我想要買一台電腦.可以[徵求]發文
如:[徵求] i7二手桌電擠台!
然後在文中說明所需內容及願支付的預算範圍
此觀念來自上回EiffelTower大大於某回文中提到
個人非常認同這樣的看法
(3)
[交換]從現有板規中.並無此標題
以現今RunDLL32板主的看法
凡未於板規中所提及之標題皆不可使用
(但我不知道.為何查尋交換.依然有不少此標題之文)
這部份可能需再討論是要在現在的第13項[其他]中.再明列[交換]
或是可以[徵求]來發文.如[徵求] xxx 欲交換 ooo
3. 戰文處理
只要不牽涉到
1.政治 2.人身攻擊 3.以髒話問候家人(乾.硍.靠..等語助詞則需視情形而定)
本人認為板主以盡量不介入處理為原則
如果有人自己愛發爭議性很強的文
造成戰文產生.本人無法接受因為你自己說不贏部份板友
就想以"有人引戰"來反攻擊和你看法不同的人
我會希望您就當多練打字.多學習觀念吧...
如果很怕戰....就發文前是否請多三思
其實偷偷說.....適當的戰文.反而人氣都飆很高.不是嗎? XDDD
就當成一場辯論比賽.不是很好?!
所謂不打不相識的例子也是不勝枚舉
太過抑制戰文所產生的和平...也只不過是假和平罷了!!!
但如果有人發表[新聞]中.凡提到政府相關.引發立場不同而戰
凡""經人檢舉"".則視同為政治戰文相關處理
4. 標題錯誤
如遇標題錯誤之情形
本人提議板主可"自行幫忙修正"標題 (其實現有板規就有如此說明)
並以水球或站內信通知
但若一再累犯.方行直接不通知刪文之處理
反正....於推文中告知使用者要改標題.和以上動作多打不了幾個字 0.0
新手發文造成錯誤
如為新手.不小心所犯下之錯
希望板友能多發揮愛心教導.板主亦然
如教導後還不願修正
才行懲處之必要
這並非是新手無敵.而是給新手多一點點的適應空間
以上4大項的看法
可能會和現今有不少的出入
坦白說....
我那天一定是被盜帳才出現那篇[政見]文的...0.0
如果有幸沒有當上板主
當然以上論點亦可供新板主參考
是否引用.沒有任何意見
但若承蒙大家都被盜帳號而不小心當上板主 ((誤 XDDD
那以上4點我會據理力爭和現今RunDLL32板主討論後
再做最後的整合決定
當然我相信.不論提議的好壞
都會有人支持有人反對
我只是希望投票前
把我的看法正式提出
以免有人不小心把票投給我而令您大失所望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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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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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動置底就可以捅啦.
如果一堆人狂徵.就徵啊.熱鬧有什麼不好
至於你所提的.如為是"期效性"會造成狂徵的情形
頂多屆時公告.徵求XXX者請於置底交易文那推文徵求
類似處理方式.以前行而有之
另外..我鐵定比你還不喜歡看到交易文
來PTT 3.4年了.連一篇交易文也沒發過
明明就有啞唬拍賣可以用
那你不喜歡交易文.喜歡什麼文呢?
揪團中.似乎..好像..也沒有看過或聽過您的出現
而查詢您的帳號目前出現的3篇文.卻有2篇是[交易]
這...... 我搞不懂了 XD
但把一堆本來就不該放在[交易]內的文
硬要規定成用[交易]
不是造就更多交易文的產生
那些"資格限制"有什麼用
沒資格的人.還不是一樣可以找有資格的鄉民代PO ?!
但是就算.我們再怎麼不喜歡交易文
也沒有權利去做這種限制
這是一個自由的論板
而不是任何情況皆是
板主不喜歡看到什麼文.就不準什麼文出現
(至於為何限制政治.人身攻擊等文不準出現.則是另一回事
希望不會有人.要以此論點來推翻我上方的說詞)
※ 編輯: catcues 來自: 118.170.125.165 (06/10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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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低調啊
有名的檢舉達人
加油!!
也不難看出.你真的花很多時間在告訴板友違規 XD
我只是覺得..我個人比較不怎麼喜歡那麼做
要的話.我會直接水球告知他.該什麼做.才不會違規
畢竟我又不是板主
不太喜歡公開用推文來指責他哪做錯了!!
除非是明顯鬧板的除外
這個人看法不同
你可以很開心的繼續您本來的方法
不過你倒不必自我分化
我從頭到尾有哪一句話提到
不跟揪團就不是台中板鄉民? 哈哈
人不在台中都可以是台中版鄉民了 XDDD
我只是問你.自己PO過交易文.卻說的那麼不愛交易文
那你喜歡什麼文呢?? 這位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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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catcues 來自: 114.41.116.78 (06/11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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