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板規微調置底
這次因應帳號部多重帳號認定新規 #1gIiNI1J (ID_Multi) #1gI-NJjo (TaichungBun)
2. 帳號有違規情事者,由違規案件相關看板之板主以上職務者(含該
看板板主、該看板所屬小組及群組組務)或當任站長(註1.)向帳
號部提出調查申請。申請流程如下:
A. 倘依現存事證、行為及合理推論,認定特定使用者確有多重帳
號違規之情事,得不需經過多重帳號查詢、逕行依板規處分。
當事人若需申訴,請於七日內持板主公告向 ID_Multi 申訴。
B. 若需向 ID_Multi 提出申請,應對申請原因與需求清楚瞭解。
C. 申請人可至 ID_Multi 板提出檢舉。檢舉時需詳述案件經過、
檢附相關證明,並請當事人到 ID_Multi 說明(註2.)。
D. 該組務板直屬組長若知情、且認定當事人不適用一般板務行政
懲處,可向 ID_Multi 提出附議,附議時亦需檢附相關文件。
E. 帳號部確認相關文件齊備後,進入調查程序(註3.)。文件不
齊者,帳號部將駁回申請。
板規1.9 4.1進行微調
原始板規
1.9 :同IP不同帳號洗版、手動置底、規避板規,
依群組規定#1cPTofZI (About_Life)認定視為同使用者加倍處置。
4.1 :遭判決被處分之本尊禁言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依群組規定#1cPTofZI (About_Life)認定,
本尊分身一律依本尊原判決加倍禁言,上限7000天。
新版板規
1.9 :分身不同帳號洗版、手動置底、規避板規,則送帳務部查證。
若經站方查證為多重帳號,則視為同使用者加倍處置。
4.1 :遭判決被處分之本尊禁言後,若再出現分身推文、發文、回文,
送帳號部依帳號部規定#1gIiNI1J (ID_Multi)查證,
經查證屬實者,本尊分身一律依本尊原判決加倍禁言,上限7000天。
現判定不一定要求同IP
但需提供相關事證、行為及合理推論
故板規1.9不再限於同IP
雖帳號部新規定
板主可自行認定
但當事人仍可至帳號部申訴
所以台中板還是以帳號部認定後才進行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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