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焚化爐補助限設籍3年 烏日人轟

看板TaichungCont (台中縣)作者 (聖靈衣)時間12年前 (2013/10/14 10:57), 編輯推噓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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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化爐補助限設籍3年 烏日人轟 自由時報 – 2013年10月14日 上午8:40 http://tinyurl.com/lox7spr 逾二千戶水費 多了清潔處理費 〔自由時報記者陳建志/烏日報導〕 烏日焚化爐所在地的烏日區,過去只要設籍民眾每戶都可享隨水費徵收的清潔處理費 補助,不過今年一月開始施行的「台中市垃圾處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卻規定,需設 籍滿三年以上才享有補助,造成全區二千多戶民眾今年十月收到的水費通知單都多了一筆 「清潔處理費」,民眾質疑搬進烏日就受焚化爐影響,但此規定形同「先吸廢氣三年才有 資格」實在不合理。 烏日區邱姓民眾,近日收到水公司十月份的水費通知單時,發現多了一筆一一一元的 「清潔處理費」,因搬來二、三年都沒繳過該筆費用,詢問水公司才知道配合法令修改, 須設籍滿三年才有補助,質疑住在這裡是事實,即使為了防弊,也不該限制這麼長的時間 ,認為此規定形同「先吸廢氣三年才有資格」讓人無法接受。 市議員吳瓊華接獲陳情,經詢問自來水公司後才發現一月開始施行的「台中市垃圾處 理場所回饋地方自治條例」規定,須設籍滿三年以上才有補助,環保局以今年一月一日為 基準,設籍不滿三年都要徵收,全區受影響民眾超過二千戶。 配合自治條例 公所︰依法處理 烏日區公所民政課長表示,過去只要設籍烏日就有該項補助,但因配合自治條例施行 ,請戶政事務所提供設籍未滿三年的名冊給水公司,坦承此方式認定較複雜,但一切依法 處理。 自來水烏日營運所主任汪信峯表示,因環保局告知須設籍滿三年才有補助,依據環保 局給予的名冊收費,因核對名冊作業繁複,直到十月才開始收取,強調此費用完全是代收 ,收取後也全部繳給環保局,民眾若有疑問必須向環保局申訴。 環局防弊設限 不排除修法調整 市府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長吳東燿表示,當初希望真正住在這裡的民眾才能享受回饋 ,為避免有人投機遷戶籍才會有居住三年的限制,但因法令剛實施,若執行後發現有問題 不排除修法調整,民眾若發現設籍滿三年卻被徵收,也可以檢具戶籍資料和水費單向環保 局或公所提出申訴。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70.203.198

10/14 14:16, , 1F
趁早隨袋徵收比較實在,垃圾費隨水收對一般家庭都不划算
10/14 14:16, 1F
文章代碼(AID): #1IMrs7sZ (TaichungCo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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