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租屋注意小東路巷內某透天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小人物GINO)時間10年前 (2016/04/08 19:07), 編輯推噓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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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這篇文章有點火上加油,但是我還是覺得你們的問題非常大, 我提出我自己的幾點看法, 第一點 這麼多缺點為何還會想租?真的有點好奇內文的其他優點 第二點 這些維修項目一看就是需要時間的工程,怎會當初沒考量到。 第三點 大部分出租都是用文具店或是便利商店的定型化契約, 基本上那張合約都還蠻公平,房屋有問題都可以退。 所以你們簽訂的契約到底是什麼?即便沒有約定,公版應該都有保障到。 很抱歉這時候出來說這種話,但是我想有必要讓更多人了解到這些重要性, 才不會讓更多人權益受損。 如果合約站的住腳,我更認為你應該去告屋主 ※ 引述《Soliloquy (夢のあと)》之銘言: : 各位好,4月5日我在某租屋app看到透天出租訊息 : 在小東路2XX巷11號的空屋(經網友提醒已改) : 當天看完下訂,定金保留15天 : 房東說〔現況出租〕,但消極處理修繕問題,收租定金前後態度不一 : 在電話追問後得知所謂合作的水電是房東的親戚,是業餘的 : 我認為能力有問題,直白的說,他們壓根不想花錢修 : 現場馬桶破裂、無水塔、沒有瓦斯與熱水管,後來還發現大門無法密合 : 我們下訂金時房東承諾這些會修好,並協調均攤加裝水電設備的費用 : 隔天片面告知水電已來過,除了宣稱馬桶修好之外 : 其餘皆因「當初房屋設計問題,目前無法解決」 : 廚房熱水水龍頭拔掉封死結案、當晚再去測試發現馬桶依然漏屎水... : 我們自己請了水電來評估結果必須花大筆費用 : (東區的永成水電,後來不收我們車馬費,他聽了我們描述房東後直覺叫我們放棄別租) : 向房東爭論,便不斷以我們當初已接受〔現況出租〕來搪塞我們 : 因為自覺搬家的時間壓力,無法與房東一家人繼續耗下去 : 最後協調以沒收四千元結束這場鬧劇 : 在談判現場,辯稱離定金保留時間還有約莫十天,是我們不給他們時間檢修 : 是他們大發慈悲才願意退我們部份錢 : 他們可能要再重新刊登了 : 或許也是我們被房屋其它優點沖昏了頭 : 或許當時不夠堅定以白紙黑字要求更明確的約定事項 : 總之如果你1.口袋夠深 2.不介意幫房東修好房子 3.不介意跟房東花時間玩跳針遊戲 : 應該還是棟可接受的房子 : 我們已經得到教訓了,簽約時請特別注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9.14.197.49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60113623.A.DE8.html

04/08 19:38, , 1F
不懂就別亂講 便利商店買到的契約對房東是很有利的
04/08 19:38, 1F

04/08 19:39, , 2F
哪來的"很公平"
04/08 19:39, 2F

04/08 19:45, , 3F
到底是多有利?不然你告訴我哪個版本對房客最有利
04/08 19:45, 3F

04/08 19:46, , 4F
想要有利就自己自訂,還是你都用內政部?
04/08 19:46, 4F

04/08 19:47, , 5F
你到底是租過多少房?簽過多少合約?很懂?
04/08 19:47, 5F

04/08 21:03, , 6F
一般買得到的契約最好會偏哪方拉,根本就公平(我沒當過房東)
04/08 21:03, 6F

04/08 21:07, , 7F
此系列文變成雙方各界表述解讀,鎖文處理,建議私信討論
04/08 21:07, 7F
文章代碼(AID): #1N1v3Nte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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