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工務局再次強調西港區東側外環道路工程絕無造假之事已回收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幼蟒)時間9年前 (2017/04/27 18:49), 編輯推噓2(206)
留言8則, 4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新聞] 工務局再次強調西港區東側外環道路工程絕無造假之事 有關反西港外環道不當開闢自救會今(26)日赴台南地檢署按鈴申告,指稱市府工務局將 其簽字曲解為「土地所有權人自行申請全部拆除」,涉嫌造假一事,工務局再次重申「絕 無此事」,並深感遺憾。 為釐清事實真相,工務局提出三項事實說明:事實一:本項工程於104年1月29日現場查估 時,查估公司現場告知所有權人鄭0讐先生及鄭陳0吟女士,如地上建築物開闢拆除,後 面未拆部分認為不好使用,可以申請一併列入拆除所有權人即申請道路範圍外剩餘建物 列入拆除補償,並列入清冊之後,請所有權人簽認,其中鄭0讐先生係由其兒子鄭0輝簽 上鄭0讐及自己的名字。 工務局表示,因非本人簽名,該局在內政部審查資料註記查估時所有權人申請全部拆除, 自救會就認為是偽造文書。該局並強調,其實用地範圍外剩餘建築物是否一併拆除,完全 尊重所有權人意見,如要保留,我們就不列入補償,也不會拆除;所以這實在是「莫須有 」的指控。 事實二:地上物查估清冊(有備註全拆)則於召開協議價購會議開會通知單中,一併雙掛 號郵寄土地所有權人,土地所有權人如對查估數量有疑義,工務局接獲通知後會立即重新 排定現場再查估,惟本案於104年5月19日寄發,土地所有權人收到開會通知單至開會前, 皆未反應全拆是否查估錯誤。事實三:本案於104年5月29日召開協議價購會議,土地所有 權人亦未反映工務局針對備註欄位有註記全拆之地上物查估清冊上的拆除面積表示異議。 綜上所述,土地所有權人申請全拆完全確實,工務局絕無造假,且工程範圍外之建物無涉 道路開闢,倘本案土地所有權人重新考量在道路範圍內之面積拆除後,其道路範圍外之建 物面積尚有其他用途考量,該局將重新安排現場查估,確保所有權人權利。 市府強調,該項工程已取得用地面積94.11%,除2位反對土地所有權人之地上物以外,均 已完成補償作業;且本工程交評報告除成大交管系林佐鼎教授審查外,亦已請運研所檢視 ,並無疑義。另工程相關疑點均已釐清確認,地方民眾均迫切需求此條道路之開闢。 http://tinyurl.com/mfhhufb 延伸閱讀 http://tinyurl.com/lj6mp8q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0.248.218.4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493290194.A.682.html

04/27 19:06, , 1F
科科
04/27 19:06, 1F

04/27 19:08, , 2F
平平是中文 怎麼差這麼多
04/27 19:08, 2F

04/27 19:10, , 3F
這種徵收案 所有權人反對拆有沒有屁用啊?
04/27 19:10, 3F

04/27 19:11, , 4F
看起來就是如果要拆要全拆 但是最好不要給我拆
04/27 19:11, 4F

04/27 23:49, , 5F
應該沒有迫切需求道路開闢
04/27 23:49, 5F

04/27 23:49, , 6F
不過有需求就是了
04/27 23:49, 6F

04/28 11:26, , 7F
時常路過的人才會有需求,被徵收的人沒需求
04/28 11:26, 7F

04/28 11:27, , 8F
還有兩旁養地的人則有迫切需求
04/28 11:27, 8F
文章代碼(AID): #1P0SpIQ2 (Tainan)
文章代碼(AID): #1P0SpIQ2 (Tai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