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 住家淹水達50公分可申請1萬5千元補助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Gearty)時間1小時前 (2026/06/30 17:27),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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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gearty (Gearty)》之銘言: : 住家淹水達50公分可申請1萬5千元補助 社會局:以「從速、從簡」原則儘速發放 : 發稿單位:新聞及國際關係處 :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0&s=8821133 中央地方攜手協助災後復原 臺南市政府啟動跨局處救助措施 減輕市民災損負擔 https://i.meee.com.tw/f6HQ7Fi.png
針對米克拉颱風造成南部地區積淹水災情,臺南市長黃偉哲指示市府團隊加速災後復原協 助工作,針對風災造成住屋及營業場所淹水、車輛財損等情況,臺南市政府配合中央放寬 淹水救助對象及加碼補助,彙整住家及營業場所淹水補助、泡水車慰助標準、其他稅捐減 免申請及貸款利息補貼措施,協助受災市民及企業儘速恢復生活。 有關住家淹水救助,社會局表示,凡於6月25日或26日因豪雨造成住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 ,符合救助資格者,每戶可申請臺南市淹水救助金1萬5,000元,中央補助2萬元; 另市府針對淹水達15公分未達50公分的住家,每戶補助1萬元慰助金。 請先拍照記錄淹水高度或水痕位置,備妥身分證明、實際居住證明及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 本,向現居地區公所提出申請。若無照片資料,區公所亦將派員現場勘查,經審查符合資 格後,儘速核發救助金。 交通局為協助受災車主,自115年6月29日起至7月28日止受理泡水車慰助申請,汽車每輛 慰助1萬5,000元、機車每輛2,000元。符合資格民眾可向所在地區公所提出申請,並檢附 申請書、車輛泡水證明、維修費用證明及相關佐證文件辦理。 經濟發展局表示,除配合辦理淹水救助外,亦提供受災店家多項復原協助措施。針對「有 營業登記」的店家,淹水達50公分以上,每戶可申請臺南市淹水補助1萬 5,000 元,中央 補助2萬元; 另市府針對淹水達15公分未達50公分的店家,每戶補助1萬元慰助金。受災中小企業及稅 籍登記業者,提供災害復工貸款利息補貼,新增貸款最高補貼利率1.72%,每家企業補貼 上限50萬元; 災前既有貸款亦提供利息減免補貼,最高補貼40萬元,減輕企業資金壓力。 此外,營利事業所得稅因災害造成原物料、商品、固定資產及設備損失,可向國稅局申報 營利事業災害損失;小規模營業人因災害停業者,亦可依未營業日數申請減免。 財政稅務局提醒,民眾若因豪雨造成財產損失,可把握「拍照存證、檢附文件、申請減免 」三步驟,儘速提出稅捐減免申請。 房屋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者,免徵一樓115年期房屋稅;考量本次災情,市長放 寬淹水達15公分以上未達50公分者,減半課徵115年期房屋稅,並由財稅局依區公所核發 淹水救助金清冊主動辦理; 土地因災害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無法使用者,地價稅得全免;汽車或151cc以上 機車因災損無法使用者,可依規定申請使用牌照稅減徵或退稅;查定課徵娛樂稅業者亦可 依未營業天數申請減免。 另個人或營利事業因災害造成財物損失,涉及所得稅、營業稅、貨物稅或菸酒稅等,亦可 向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減免。 臺南市政府提醒,市府將持續配合中央各項災後復原措施,全力協助受災市民辦理救助申 請,也提醒民眾目前已進入颱風生成季節,應持續留意中央氣象署最新天氣資訊,做好防 災準備,注意自身安全。 https://www.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13371&s=8821441#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18.171.178.21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2811670.A.C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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