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聞]司法大廈增建拆遷?司法院:審慎評估
還原古蹟 司法院決議遷建以北市為首選
【中央社╱台北五日電】
2007.06.06 03:59 am
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為還原古蹟,建議拆除司法大廈四樓增建。
司法院今天舉行院會討論司法大廈修復計畫,司法院司法行政廳廳長高金枝表示,
為還原古蹟及考量拆除增建部分後使用空間不足問題,
院會中決議司法院及所屬單位將遷建,將開始尋找遷建地點,並以台北市地區為首選。
司法大廈於日據時期1934年竣工,原為三層建築,
1977年增建第四層樓,1998年整棟建築經公告國定古蹟。
文建會認為,增建部分與古蹟本體不同,不利結構,建議司法院拆除,
另要求拆除中庭、陽台等不當加建。
高金枝表示,司法大廈始建時期辦公人數約為190人,光復初期約為259人,
至今辦公人數已是光復初期的四倍。
目前司法大廈設有司法院、司法院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台灣高檢署、
台灣高等法院及金門高分檢等五個機關,整體辦公空間為三千六百坪,
其中司法院與公懲會所需空間共兩千七百五十六坪。
她指出,若依文建會意見回復原設計空間密度,
在司法大廈辦公人數應是目前的四分之一,
且拆除增建部分後可辦公空間僅剩兩千零三十四坪,空間明顯不足。
司法院就是否遷建議題,已徵詢律師公會、各大學法學院院長、建築專家、
各地法院首長及多名立法委員意見,大部分人士均贊同還原古蹟,並建議司法院遷建。
高金枝表示,今天院會中討論司法大廈修復計畫,為還原古蹟且考量拆除增建部分空間
不足問題,決議司法院及公懲會、大法官等所屬單位均將搬遷,
因司法大廈於日據時期本就是台灣高等法院,司法院是借用台灣高等法院空間,
因此,搬遷後將還給台灣高等法院。
至於遷建地點,高金枝指出,為考量民眾便利性及與各機關聯繫方便性,
遷建地點將以台北市地區為首選,次為台北市近郊如新店等地,
將發函國有財產局及台北縣市政府協助尋找適當地點,預估需要約四公頃土地。
對司法院應何時恢復古蹟原貌,文建會並未給時程,
應會在司法院搬遷後,才進行拆除增建部分的工作。
【2007/06/06 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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