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 記名悠遊卡可掛失 欠宣傳

看板Taipei (台北)作者 (警生版匿名ID)時間17年前 (2008/10/22 23:51), 編輯推噓0(000)
留言0則, 0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1
【聯合報╱記者陳志豪/台北報導】 2008.10.22 03:25 am 悠遊卡發行超過1400萬張,除一般的無記名卡外,鮮少人知道還可購買記名卡,卡片遺失 後可掛失,不會遭到盜用。多位台北市議員要求悠遊卡公司應該廣為宣傳,讓持卡人更有 保障。 悠遊卡公司昨天在台北市議會交通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議員王孝維指出,每張悠遊卡收 取100元押金,但因遺失的「呆卡」不計其數,許多民眾卡掉了只能認賠,既然有發行記 名卡為何不推廣,減少民眾的損失。 悠遊卡公司總經理林志盈說,一般悠遊卡為無記名式,普通卡採押金制,民眾以500元購 買的卡片,包括100元押金及400元的可用金額;記名卡一張150元,採買斷制,其中100 元為製卡成本費用,另外50元作為管理費用,民眾使用前必須自行加值,悠遊卡公司或台 北火車站客服中心都可申購。 悠遊卡感應過卡時,系統必須判讀是否為失卡,無記名卡過卡時間約為零點四秒,記名卡 刷卡因電腦要核對「黑名單」,必須多零點幾秒,加上記名卡可能涉及隱私權,因此申辦 的人十分有限。 不過,他強調,包括敬老卡、愛心卡、數位學生等都屬記名卡,因此具掛失功能的計名卡 至少150萬張。 市議員吳思瑤也批評,悠遊記名卡規定「持卡人自行負責自掛失起24小時內被冒用的損失 」,但香港八達通卡卻可縮短到6小時;且購買悠遊卡卻未附使用說明書,未善盡告知之 責,顯然違反商標法。 林志盈表示,將與捷運公司協調,購買悠遊卡都會附上使用說明書,民眾可申辦記名卡也 會列入說明書條文宣傳;至於掛失需24小時作業,主要是配合大眾運輸收班時間,電腦系 統才能登錄,悠遊卡公司一個月內會向香港八達通取經借鏡作為改進。 【2008/10/22 聯合報】@ http://udn.com/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19.91.119.33
文章代碼(AID): #18_qlgt7 (Taipei)
文章代碼(AID): #18_qlgt7 (Taip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