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所認定長期停業 擬終止9攤商租約

看板Taitung (台東)作者 (靜宜盪生哥傳奇:p)時間14年前 (2011/06/11 00:0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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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所認定長期停業 擬終止9攤商租約 更新日期:2011/06/10 20:17 新聞網址:http://tw.news.yahoo.com/article/url/d/a/110609/90/2t16a.html 台東縣池上鄉的公有零售市場大樓,自從20多年前興建完成後,規畫84個攤位卻只有將近 50個攤商進駐,與當初規畫有所差距,鄉公所並認定其中9戶違反規定,長時間沒有營業 ,因此將終止租約。但這9戶攤商則表示主管單位對攤商營業事實難以客觀認定,雙方各 說各話僵持不下。 來到池上零售市場大樓,地下樓層賣成衣跟青菜的攤位,生意乏人問津,再走到上面的樓 層,肉類跟水產類的攤位也沒什麼客人,只有大樓外空地上聚集的幾攤菜販,多少還有一 些經過的民眾,會過來消費。 消費者 廖女士:「除非有買肉還有買魚,才有上去(市場大樓),因為有時候在這底下(大 樓外)比較方便,上面比較不方便。」 市場外菜販 溫女士:「以前也在地下樓層賣,賣很久都沒人去。」 池上鄉的公有零售市場大樓成立20多年,當初為了能夠容納攤商,規畫兩層樓84個攤位的 空間,不料近年來人口外流,加上市場空間設計不良,讓生意受到影響,承租的攤商剩下 不到50戶,其中有9戶承租者,被主管單位鄉公所認定長期沒有營業事實,為了提高市場 營運成效,鄉公所決定祭出,零售市場管理條例,收回他們的承租權利,攤商則認為,所 謂長期沒有營業,認定標準過於主觀。 池上鄉公所代理建設課長 徐群能:「公有市場攤舖位,使用人停業7日以上者,應經設立 ,公有市場之主管機關核准,每次停業,主管機關就是我們,每次停業不得逾14日,同一 年度內累計不得逾4個月。」 池上零售市場自治會總幹事 林建成:「他(鄉公所)5月27日發文,6月15日,就要把攤商 沒有實際在營業的,要把他退掉,他也很難認定我們有沒有營業。」  池上零售市場自治會副會長 林文傑:「如果沒有固定人承租(空攤位),變成大家都可以 用,反而造成市場的混亂。」 攤商說,儘管鄉公所依法行政,也該考量實際狀況,而鄉公所也表示,還會跟鄉民代表會 以及業者協商,希望能夠讓公有零售市場回復正常機制,發揮應有的商業效能。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9.235.43
文章代碼(AID): #1Dya4Mfg (Tai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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