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東縣長籲修法 放寬漁保出海天數

看板Taitung (台東)作者 (uclaa)時間15年前 (2011/07/28 07:35),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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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udn.com/NEWS/DOMESTIC/DOM7/6489656.shtml 大武漁港日前發生漁民翻船1死1失蹤,原因指向漁民可能是為讓出海天數達到漁保規定, 勉強出海造成憾事;縣長黃健庭日前北上拜訪農委會,指東部海象較西部嚴峻、漁民平均 可出海作業日比西部低,建議修法放寬漁民勞動日。 陳武雄允諾並要求漁業署研議修法的可能性;不過,縣府農業處長劉榮堂表示,此法牽動 整個台灣漁保政策,審核必須十分嚴謹,恐怕不會太快有結果。尤其,漁保保費及福利政 策多,也令人憂心一旦政策放寬,「假漁民」現象及後續造成的困擾及負面效益會更嚴重 。 台東縣大武鄉大武漁港漁民林金登、阮秋香本月18日乘膠筏出海,遭大浪襲擊翻覆,至今 還有1人行蹤不明;當地鄉民指出,兩人疑擔心出海天數不足漁保規定的3個月才申請出海 ,而當地不少婦女及殘障者也都是為了保有漁保資格,必須冒險出海,形同坐「漁保監」 。 台東縣長黃健庭25日北上拜會農委會主委陳武雄,對此特別提出建議,希望漁保能修法, 放寬想要成為漁會甲類會員、即確實從事出海作業者的人,每年直接從事漁列勞動日從3 個月縮減到30日。 他說,縣內長濱、大武等處易因漂砂淤塞、無法出海作業影響漁民權益,即使不論此困境 ,東部太平洋海域的海象波浪也比西部台灣海峽嚴峻,漁民平均得出海日數比西部低,對 必須冒生命危險出海的漁民並不公平。況且新港、台東、綠島等3區漁會近來為了配合檢 調單位查察具有漁保資格者是否確實從事漁業勞動,各區漁會都嚴格審查會員資格,造成 原本從事漁業後勤的漁民妻眷,也得冒險出海,或者因沒能力檢具海上作業經歷而無法成 為會員,危及生計,建議這類後勤漁業員資格也該納入漁保考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36.7.211

07/28 08:47, , 1F
殘障者出海有從事漁撈嗎? 這樣應該是要檢討社福制度吧
07/28 08:47, 1F

07/28 14:10, , 2F
三個月沒有一定要出海啊!! 延岸作業也行例如採海菜 釣魚都算
07/28 14:10, 2F
文章代碼(AID): #1ECA3SA6 (Tait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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