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請教] 馬亨亨大道右轉問題

看板Taitung (台東)作者 (也無風雨也無晴)時間5年前 (2020/08/30 04:02), 5年前編輯推噓6(6013)
留言19則, 4人參與, 5年前最新討論串4/5 (看更多)
前陳子剛理完車禍,直接說結論,車禍處理不是看誰對誰錯... #除非對方零肇事責任,不然都是有受傷最大,只要緊咬刑事過失傷害# 當時情況 我在中央4線道直行,塞車的車陣中,時速約20-30,右側一台休旅 一個阿伯從無紅綠燈鄉間小路衝出來,右邊休旅剛好卡到我視線所以是直接撞上去 因為車速不快,對方小擦傷有送醫、車子二邊都只有擦痕 阿伯緊咬他有受傷要告我刑事開口就要10萬 還好我有保險,後來交由保險全權處理,保險說賠了對方5萬 我問理賠員為什麼賠那麼多 他說這個無解,不賠的話路權雖在我 但無紅綠燈的主線支線肇事責任分析通常我應該會佔2-3成 那怕只有1成,就是有受傷最大,對方咬死要告刑事就只能給錢和解 刑事和民事是分開的,刑事沒有所謂你肇責少就無罪這種東西 一但有罪判決就會很麻煩,所以才會很多以刑逼和獅子大開口的 然後理賠除了車損、醫療、不能工作損失、還有一個精神撫恤金的 這個就看你良心想跟對方要多少了,反正和解不要亂簽 要告對方刑事的話要在6個月內都可,不過還是建議最好結果就是以刑逼和 對方如果態度很不好的話,第一次調解就開個芭樂價和解金讓調解失敗 再教個小密招,這期間可以去看個心裡創傷科之類的?! 這都會成為你以後談判籌碼 (因為法規有規定,目前車禍需調解失敗才能提告) 調解失敗就可以寄存證信,再申請第二調解 這樣保證對方一定會緊張,之後就看你要怎麼玩了 如果你說情況都是正確的話,對方肇事責任最少7成以上跑不掉 你妹又有受傷,稍微有點法律知識不要被唬弄騙簽合解的話 真的隨便你們玩,不用太擔心,該拿的(甚至不該拿的)都一定拿到 不過建議還是本著良心啦,不要太過火了,該拿拿就好(笑 小小經驗享,因為我就是這樣被玩的(雖然保險幫我出了QQ) 以上希望能幫到一些弱勢的,最還還是拜託不要這樣大開口玩人家! ※ 引述《sgj0101 (sgj0101)》之銘言: : 想請問台東在地人 : 小弟我是台中人,今天我妹妹騎車在馬亨亨大道上在精城路口被一輛快車道右轉的休旅車 : 撞到,機車幾乎全毀,聽警察說那邊快車道是可以直接右轉的? : 因為台中這邊快車道是禁止直接右轉,要右轉必須在上一個路口先駛入慢車道才能右轉, : 不知道台東是否也有同樣的規定。 : 會特別來問主要也怕官官相護的問題,車禍發生沒多久馬上有立法委員到場關心,對造好 : 像也是相關背景的,警察這樣說讓我覺得是在呼籠人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9.214.147.64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tung/M.1598731340.A.210.html

08/30 14:08, 5年前 , 1F
月初也是因為這種類似情形賠錢,,氣死
08/30 14:08, 1F

08/30 14:22, 5年前 , 2F
台灣法律真的笑話,照規則結果判有罪
08/30 14:22, 2F

08/30 19:43, 5年前 , 3F
路權之外 有帝王條款 未注意車前 覺得自己都有照交通規
08/30 19:43, 3F

08/30 19:44, 5年前 , 4F
則注意車前嗎? 如果有的話 反應不及 那舉證來不及閃、
08/30 19:44, 4F

08/30 19:44, 5年前 , 5F
煞,原則就可以無罪。
08/30 19:44, 5F

08/30 19:48, 5年前 , 6F
車禍需調解(失敗)才能提告? 民事有調解先行,刑事沒有喔
08/30 19:48, 6F
了解,謝謝指教!

08/30 20:17, 5年前 , 7F
個人看法肇事責任只有0和100,因為如果都可以給違規
08/30 20:17, 7F

08/30 20:17, 5年前 , 8F
的人一個模糊的空間,那試問判決當日受審者受不了判
08/30 20:17, 8F

08/30 20:17, 5年前 , 9F
決拿皮鞋丟法官不管有沒有丟中,那受審者是否一樣可
08/30 20:17, 9F

08/30 20:17, 5年前 , 10F
以告法官賠償皮鞋損失呢?
08/30 20:17, 10F

08/30 20:18, 5年前 , 11F
而法官隨被丟中受傷,受審者也可以主張法官因注意
08/30 20:18, 11F

08/30 20:18, 5年前 , 12F
而未注意,所以法官也有肇責該負刑事責任?
08/30 20:18, 12F

08/30 20:21, 5年前 , 13F
也就是說,違規者(受審者)明知道這樣違規(拿皮鞋
08/30 20:21, 13F

08/30 20:21, 5年前 , 14F
丟法官)會有可能車禍(丟到法官),但還是明知故
08/30 20:21, 14F

08/30 20:21, 5年前 , 15F
犯(故意丟法官),事後再以對方(法官)應注意而
08/30 20:21, 15F

08/30 20:21, 5年前 , 16F
未注意為由,請求損害賠償這樣合理嗎?
08/30 20:21, 16F

08/30 20:23, 5年前 , 17F
再說未來若這樣的車禍擴大解釋,未來性騷擾或殺人是
08/30 20:23, 17F

08/30 20:23, 5年前 , 18F
否也是犯罪人可以請求對方賠償?因為你因注意而未注
08/30 20:23, 18F

08/30 20:23, 5年前 , 19F
意?
08/30 20:23, 19F
除非對方酒駕、闖紅烘燈等,不然光是應注意未注意,都一定有吃1-3成不等責任, 沒人受傷或二造都有人受傷,都不用怕被坑,但只有一方受傷情況下。 受傷方就有很大優勢可以以刑逼和 當然有時間+保險又不想幫你全額出+你又不是主要肇責下 真上法庭也不用太怕,以我的案件頂多拘役或罰金 可能幾千塊就罰掉了,不判有期6個月以上也不會留前科 不要被對方用前科唬了 所以真碰到大開口+你有時間跟跟他玩也不用怕對方告 不過還是提醒,只要有吃到任何1成肇責刑事就不可能無罰判決 至於會判怎樣不知道,如果幾萬塊就能打發掉,你願意跟法官賭嗎?! 所以某方面很多老人家愛說,大車撞小車都是大車錯要賠, 實際上很多確實如此,開車的還是多注意下馬路三寶,該讓就讓 不要拿自己的荷包去捍衛路權 萬一今天是一個70歲阿伯倒下去就掛了,那你可能真的要5年白工作... ※ 編輯: JITER (49.214.147.64 臺灣), 08/31/2020 03: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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