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北部]淡水北新路美而美早餐店徵工作伙伴

看板TamShui (淡水)作者 (大屁點點)時間13年前 (2012/07/10 14:19),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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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文轉錄自 part-time 看板 #1F-yalk_ ] 作者: bighipspot (大屁點點) 看板: part-time 標題: [北部]淡水北新路美而美早餐店徵工作伙伴 時間: Tue Jul 10 14:18:21 2012 ============================ 發 文 注 意 事 項 ========================== 本板嚴禁違反就業服務法、勞基法、性別工作平等法及其他法律之文章。 -------------------------以上文字可用ctrl+y刪除--------------------------- 本人已同意一切遵循現行法律,並確知文責自負。 ↑此行若刪除,文章就會被刪除。 ◎工作時間:加填用餐時段是否供餐、計薪(未填者刪文)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503 →工作時間: 06:00~14:00m 週休2-3天(提前排班) 用餐時間是否計薪:不計薪 是否供餐:不供餐 ◎薪資:不可面議,違者劣退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633 不管工作性質不需要加班(勞基30+24)、國定假日不需上班(勞基39) 都必須強制填寫加班費、國定假日薪資,否則劣退。 →105/hr起,視工作狀況往上調整 國定假日薪資:依規定 (勞基法39條:平時薪資加倍×2) 加班費:依規定 (前二小時:時薪×1.33 後二小時:時薪×1.66) ◎薪資發放日:不可面議(請註明薪資發放日,違者劣退) →每月五日 ◎工作地點:請儘量填寫確切位置 →新北市淡水區北新路169巷41號 ◎工作內容:請詳細填寫 →一般早餐店服務工作 ◎營利事業名稱(或公司/機關/團體/單位名):是否為個人徵求由板主主觀判定 詳見此網頁,不再提醒 http://parttime.pixnet.net/blog/post/40119897 以下五項請以中文詳列,違者劣退 →醫療相關單位機構代碼: 農林漁牧業登記字號: 補教業立案文號: 統一編號: 公司負責人:江玫錦 公司名稱:美而美早餐店 公司地址:(請由縣/市/區名填起)淡水區北新路169巷41號 公司電話:(請詳填含區碼巿話)02-2623-0260 ◎聯絡方式:提供電話若有限制連絡時間請另外註明 負責人姓氏+電話為必填資訊,違者劣退 →江小姐 0937-527158 ◎是否逐一回信給所有報名者:必填,違者劣退 →否,請電話聯繫 ◎需求人數:一切請依照就業服務法、性別工作平等法。 →1人 補充事宜 ◎其他: →有無經驗皆可 可配合假日上班 ◎通知: →請電話聯繫 ◎面試時間: 請給定日期、時間 →請電話聯繫 ◎受訓時間: 受訓期間仍要支薪且時薪不得低於 103 元。 →請電話聯繫 本職缺開放應徵至: →徵到為止 強烈建議雇主徵到人會在這篇標題註明(大寫T修改標題)   (資方徵到人請改標題或是通知應徵者 多多體諒勞方等待心情)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0.198.43.135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轉錄者: bighipspot (60.198.43.135), 時間: 07/10/2012 14:19:13
文章代碼(AID): #1F-ybYIb (TamS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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