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水桶名單

看板TamShui (淡水)作者 (火箭gogogo!!!)時間12年前 (2013/02/04 20:36), 編輯推噓16(19318)
留言40則, 1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56/57 (看更多)
※ 引述《lasting323 (What can I do?)》之銘言: : → yknan:白痴 什麼都不知只會引用新聞的話 自己不會去查證 01/18 08:54 :     ‧嚴禁發表任何違法情事、攻擊他人、或引發爭議及破壞和諧之文章 :     此分辨標準以版眾觀感為主及版主自由心證為輔。違反者,劣退,水桶一個月 : 希望大家能在網路謹言慎行 大家以和為貴 首先感謝板主願意主持公道!!! 由於本人已然寫信告知過yknan先生,原希望在他道歉後一切就此打住。 未料在該先生看過信件後至今仍無任何行動表示歉意, 本人已備妥相關證據,將於明日前往地檢署提出訴狀,在此對板主深感抱歉!! 本人並非氣度狹小之輩,而是希望能讓大家知道網路是用來彼此交換意見之處, 而非任意攻訐他人卻不肯負責的場所。 我當初原只是看到一篇相關報導想與各位板友分享、討論而已,但無奈卻遭致 "白痴"二字的回應,實非當時所願!!也希望日後各位亦能在此板理性討論。 最後先預祝板主及各位淡水板的朋友們新年快樂、一切順心如意~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80.218.214.170

02/04 20:42, , 1F
唉 這樣就要告人
02/04 20:42, 1F

02/04 20:44, , 2F
有必要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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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2, , 3F
哦?!所以照樓上邏輯公然侮辱可以刪除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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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2, , 4F
反正完全沒必要啊!!走在路上就用三字經打招呼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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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3, , 5F
感謝指教!等之後無端被不認識的人辱罵後再作定論也不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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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3, , 6F
沒甚麼不對啊...寄信過去要道歉 裝死被告剛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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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3, , 7F
輕N該對自己的話負責,被告只是剛好而已。謹言慎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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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4, , 8F
大家都是成年人了,理應知道哪些話該說、哪些話不該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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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5, , 9F
這也是我此生第一次提告,希望不要再有下次!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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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0:59, , 10F
補推 順便問一下 提告後可以密我相關過程嗎? 有點好奇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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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03, , 11F
好吧 噓的太衝動了補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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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04, , 12F
另外我也蠻好奇這兩個字會有什麼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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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24, , 13F
我朋友五字經的代價和解金八萬,提告前還有道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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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1:26, , 14F
白痴二字應該便宜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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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2:50, , 15F
告的成,我裸奔淡水老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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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2:59, , 16F
這句話還有模糊地帶,並不是直接罵五字經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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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4 23:50, , 17F
Kuso兄似乎頗認真~~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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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09, , 19F
被告很正常啊 太多人都忘記網路世界一樣要受法律拘束 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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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11, , 20F
不是透過電腦或是ID就可以免責 支持原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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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24, , 21F
有人備份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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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40, , 22F
哪天裸奔通知我 我那天不想出門~~~免得眼睛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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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0:42, , 23F
K大你可以換成雞排 這樣對大家都好X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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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21, , 24F
不是給機會道歉了嗎~不道歉被告活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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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22, , 25F
至於告不告的成~就不是你我可以定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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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09:43, , 26F
KUSO大一定不會裸奔... 可以改發雞排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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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1:02, , 27F
我覺得很有趣 都去函只是要個道歉而已卻不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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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1:03, , 28F
硬是想等傳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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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15:18, , 29F
感謝各位的關心!已於今日下午遞出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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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05, , 30F
weigang 想請問下過程需要怎麼跑? 是需要提供IP還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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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58, , 31F
大概就是先把相關證據列印下來,至地檢署購買刑事告訴狀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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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5 23:59, , 32F
依照人事時地將事發經過原由詳細寫清楚,再遞交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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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00, , 33F
接下來就是靜候警方傳喚去寫筆錄,然後就等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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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02, , 34F
真的很不想浪費時間!!但有時候還是需要制裁這些喜歡在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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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00:02, , 35F
上任意罵人又置之不理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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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6 10:46, , 36F
yknan到現在都沒吭聲,是最近很忙還是不敢出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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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16:16, , 37F
他說不定沒看到要求道歉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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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7 20:26, , 38F
回樓上,該位yknan先生已經於上週日看過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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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8 19:46, , 39F
支持原PO..網路上講話也是要負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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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12 19:08, , 40F
感謝各位之前的關注!已收到法院傳票,將於7/18開庭~
07/12 19:08, 4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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