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情報] 連署救桃園縣收容所的流浪狗 要努力狂PO
※ 引述《enich (von)》之銘言:
: 反對!
:
: PO在貓狗版就好了!
:
: 1. 不要從台北看天下!
: 各地的需求和特性不同, 當你真正在桃園用自己錢買房子並設籍後,
: 我再來跟你討論此事!
不知道你是從哪裡得出台北看天下的結論。
發起連署的小姐是桃園人,在收容所擔任義工至少十年,
基本上桃園新屋收容所能作到今天這麼乾淨透明全都是他們這些人的功勞。
不知道這樣有沒有資格討論了?
:
: 2. 全篇就只是要滿足"不要抓"的慾望! "飼主"管理?
: 連最有錢的台北市, 都辦不到了, 你們還憑甚麼說"飼主管理"!
: 連最簡單最基礎的, "強制植晶片"都辦不到了, 還談甚麼?......
所以辦不到就不要幹了嗎?
"強制植晶片"是立法問題,縣市政府充其量只能加強輔導。
這有什麼錯? 不知道你激動成這樣是怎麼回事?
: 3. 就只是"不要抓"這麼簡單的原始用意, 你們為甚麼不敢說出來, 為甚麼
: 還要包裝的如此"華麗".....
: 還推動甚麼處?... 連最簡單的狗叫'狗大便...都處理不好了, 還談"處"?!
: 現在投訴狗叫或狗大便, 都沒甚麼人理了! 若你們公布你們電話, 我打
真有趣,狗叫跟狗大便投訴對象是 流浪動物志工嗎?
這也難怪投訴沒人理。如果要投訴請投訴正確的單位。
: 電話過去, 你們就來我家門口幫我掃狗大便, 我就支持連署!
: 但要簽約! 要永遠有效!
:
: 4. 就像公投連署一樣, 發起人群, 請先把你們的財產一半拿出來, 當成
我認識的此團體幾位志工。
他們不但符合你嚴苛的標準,還超過你定下的標準。
有人是每個月負債在救狗的。我聽到的高標已經負債到五十幾萬。
一個星期上班七天,下班做義工,薪水不停在還債。
全都是養狗救狗負債的。
當然,這是他們個人的選擇,沒有人逼他們,也沒什麼好說高尚不高尚。
只是你拿這種事出來強迫人家符合你的標準,我也就剛好講一下我知道的情況。
: 你們永久收容所的基礎經費!
: 再者, "源頭"管理? 更是笑死人! 一堆無照的狗販貓販都抓不到了, 那些
: 沒道德沒責任的飼主'們", 那管得到呀?....
你激動成這樣不就是因為台灣立法不週延嗎?
你以為這些流浪動物團體比你笨,投入心力幾十年都沒想到這些問題嗎?
有啊,這些建言都有,但是政府不做。因為有人從中發財啊。
外包捕捉流浪狗賺多少錢啊,小狗三百大狗五百,說不定比你打工好賺,
為了賺這個錢,外包人員會去抓親人的狗、甚至補抓家犬去換錢,
還有甚至用餿水繁殖狗去換錢。
中間油水誰撈走了?
這種油水撈得走的,來頭會小嗎?怎麼願意放手呢?
這篇連署訴求是「捕犬業務回歸動保機關」為的就是杜絕這種事情。
當補犬業務回歸動保機關的時候,
你納稅的錢才能真正有效運用在流浪狗上,
而不是浪費在外包人員抓一些家犬去拿錢,
家犬若有幸被領回後,又被抓走,又是一次費用
(有些並非放養家犬,已經有嚴重到闖民宅抓狗)
而真正會咬人的狗,外包人員根本不想冒著危險去抓。
很簡單,因為沒有責任感也沒有動保觀念。
回歸動保機關以後,由動保員去抓狗,
他們能判斷最需要處理的犬隻(有攻擊性),也能憑著良心不去抓家犬
而這些絕對可以免去很多外包抓狗的費用。
:
: 連最簡單最容易的....
: 店家明明禁帶寵物入內, 就是有飼主帶進去, 還坐推車勒!
你就去跟店家抗議啊?你抗議了嗎?
:
: 管理? 緣木求魚!
:
: 5. 連最源頭的棄養都管不好了, 就來找後端! 還不如把時間和力氣,
: 用在推動 強制植晶片和強制結紮上面的立法!
: 真的看不到有個像樣的飼主管理辦法! 是因為不好惹, 人數太多,
: 所以找簡單的下手嗎?!
同上。
亂罵之前,不如先去瞭解人家做了什麼。
你以為你聽到的這些解決方案哪來的?
不就都是動保團體參考各國解決方式研究出來的嗎?
他們會比你還不懂流浪動物的問題癥結嗎?
你只是喊,他們卻推了十幾年。
這些管制流浪動物的辦法每年都在推,每年都失敗。
如果你真的這麼恨流浪狗污染跟飼主管理失當,
你該做的不是去指責動保團體吧= = 畢竟人家可沒拿你的稅金不需要向你負責
你應該是去支持推動立法才對,
而不是把問題踢給人家
:
: --
: 總之, 等有部像樣的飼主管理和動物管制條例出來後, 再來談本案!
:
:
: --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 From: 61.224.81.90
: → childeviler2:你還真是認真把他的文章看完 看到這種同情心氾濫 07/31 02:02
: → childeviler2:到無可救藥的文章 連看都懶得看 寫多了 忍無可忍 07/31 02:03
: → childeviler2:就算被桶也要跳出來指責! 07/31 02:03
: → enich:能怎辦? 我很害怕! 現在打電話, 至少有人接, 不管後續! 我很 07/31 02:13
: → enich:怕, 變成.... 三轉四轉五六七八轉..... 07/31 02:14
: → enich:而且說實話, 若真的有力氣有時間, 那為甚麼不把收容所的狗貓 07/31 02:15
: → enich:通通自己收編! 為甚麼老是想拿納稅錢去做他們想做的事! 07/31 02:15
你以為收編就不會有新犬嗎?
你這說法不就跟那些不懂管控源頭的官員一樣嗎?
只懂得殺,不懂得控制
全台灣最希望流浪狗絕跡的絕對不是你,而是動保團體。
你該不會以為人家是因為喜歡滿街都有流浪狗所以才成立團體、傾家蕩產做這件事吧?
正因為動保團體比任何人希望流浪動物能絕跡,
所以他們花很長的時間研究各國處理流浪動物的方式和法令。
在減少流浪動物這點上,他們絕對比你專業
這些東西他們每年都會有建議書送去陳情、希望立法。
不做事的不是他們,而是政府,
指責的人永遠都搞不清楚方向。
當然,也經常搞錯重點。
所以會跟上頭的官員一樣,以為殺越多狗,就越能代表自己很有政績。
也以為只要一直殺,有一天一定會把流浪狗殺完。
這想法太天真。
而且事實證明,這樣殺了這麼多年,完全沒有得到控制。
反而是動保團體自己管理的tnr區域能有效的減低犬隻數目。
我可以跟你舉例我認識的一位tnr義工。
他在桃園某區自己做TNR。
把區域內的母狗全數結紮,因為是用自己的錢,所以沒錢幫公狗結,
但光是結紮母狗已經控制數量增加。
野狗壽命平均三年到五年,大多死於意外或疾病,
以此類推,區域內狗隻數量可以有效減少。
由於狗有區域性,除非是被惡意遺棄在區域內,否則很少會有外來犬隻
如果有外來犬隻也比照辦理。
成效很好,犬隻兩年來剩下不多。
這方法十幾年前就有動保團體跟政府建議。
只要使用這個方法,外加嚴格控管販賣者和飼主,
十年之內一定可以有效做好。
可惜。
十幾年下來簡單的三個步驟怎麼就是做不到。
所以現在你還會被流浪動物威脅,你的環境還會被他污染。
台灣還是在砸納稅人的錢殺狗。
結紮的經費比安樂死便宜許多。
安樂死一隻狗要四千多塊,結紮只要兩千多,而且只需結紮母狗。
四千塊只能殺死一隻狗,
兩千塊卻能讓母狗停止生小狗
(之前有動保團體推算過一隻母狗一生最多可製造上百隻小狗(包含小狗成長後繁殖))
花更少的預算卻可以解決最基本的問題。
去年我記得農委會編列給每個縣市七千八百萬。
如果能挪出50%以上的安樂死經費去結紮母狗,明年就可以減少許多新狗。
捕捉犬隻如果能請動保員而非外包,
具有攻擊性的犬隻將被列入優先安樂死的考量。
而非把經費都花在安樂親人的狗上面,放任有攻擊性的犬隻亂走。
對動物生態不瞭解的民眾喜歡看到安樂死的數量很高,
他們以為這樣就表示政府很努力在做事。
一看到動保團體呼籲用結紮代替安樂死時,
就會盲目的反對批評,卻不知道他們期待用錯誤且昂貴的方法解決事情。
如果要問為何流浪動物問題解決不了,
這些民眾的反對也絕對佔了很大一部份。
畢竟立法委員不想得罪選民。
正確的事情不能馬上看到成效,卻能有效解決問題。
不要每次動保團體出來提出流浪動物處理方案,就急著指責。
畢竟問題不是他們造成的,他們只是試圖在補救政府錯誤政策造成的後果。
如果你不喜歡他們減少捕捉犬隻、將捕捉業務回歸動保機關的聲明,
你覺得控制源頭、晶片植入跟管理飼主更重要。
那麼請你自己花時間去關心這個議題,去告知你選區的立委妳的想法
而不是指著鼻子叫別人去做。
畢竟環境是大家的,他們也沒有義務聽你差遣。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61.57.64.247
※ 編輯: ikoyumi 來自: 61.57.64.247 (07/31 05:32)
推
07/31 06:58, , 1F
07/31 06:58, 1F
推
07/31 09:26, , 2F
07/31 09:26, 2F
推
07/31 10:14, , 3F
07/31 10:14, 3F
→
07/31 10:15, , 4F
07/31 10:15, 4F
→
07/31 10:16, , 5F
07/31 10:16, 5F
→
07/31 10:18, , 6F
07/31 10:18, 6F
推
07/31 10:21, , 7F
07/31 10:21, 7F
推
07/31 11:33, , 8F
07/31 11:33, 8F
噓
07/31 12:34, , 9F
07/31 12:34, 9F
→
07/31 12:35, , 10F
07/31 12:35, 10F
推
07/31 12:40, , 11F
07/31 12:40, 11F
→
07/31 12:41, , 12F
07/31 12:41, 12F
→
07/31 12:51, , 13F
07/31 12:51, 13F
→
07/31 12:52, , 14F
07/31 12:52, 14F
→
07/31 12:53, , 15F
07/31 12:53, 15F
→
07/31 12:53, , 16F
07/31 12:53, 16F
推
07/31 12:54, , 17F
07/31 12:54, 17F
→
07/31 12:54, , 18F
07/31 12:54, 18F
→
07/31 12:54, , 19F
07/31 12:54, 19F
→
07/31 12:55, , 20F
07/31 12:55, 20F
→
07/31 12:58, , 21F
07/31 12:58, 21F
→
07/31 12:59, , 22F
07/31 12:59, 22F
→
07/31 12:59, , 23F
07/31 12:59, 23F
推
07/31 13:01, , 24F
07/31 13:01, 24F
→
07/31 13:02, , 25F
07/31 13:02, 25F
→
07/31 13:03, , 26F
07/31 13:03, 26F
推
07/31 13:03, , 27F
07/31 13:03, 27F
→
07/31 13:04, , 28F
07/31 13:04, 28F
→
07/31 13:04, , 29F
07/31 13:04, 29F
→
07/31 13:05, , 30F
07/31 13:05, 30F
→
07/31 13:06, , 31F
07/31 13:06, 31F
→
07/31 13:06, , 32F
07/31 13:06, 32F
→
07/31 13:07, , 33F
07/31 13:07, 33F
→
07/31 13:07, , 34F
07/31 13:07, 34F
→
07/31 13:08, , 35F
07/31 13:08, 35F
→
07/31 13:09, , 36F
07/31 13:09, 36F
→
07/31 13:09, , 37F
07/31 13:09, 37F
→
07/31 13:13, , 38F
07/31 13:13, 38F
推
07/31 13:14, , 39F
07/31 13:14, 39F
→
07/31 13:14, , 40F
07/31 13:14, 40F
→
07/31 13:14, , 41F
07/31 13:14, 41F
→
07/31 13:15, , 42F
07/31 13:15, 42F
→
07/31 13:15, , 43F
07/31 13:15, 43F
→
07/31 13:16, , 44F
07/31 13:16, 44F
→
07/31 13:16, , 45F
07/31 13:16, 45F
→
07/31 13:16, , 46F
07/31 13:16, 46F
→
07/31 13:18, , 47F
07/31 13:18, 47F
討論串 (同標題文章)
以下文章回應了本文:
完整討論串 (本文為第 2 之 3 篇):
Taoyuan 近期熱門文章
PTT台灣在地區 即時熱門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