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怒] 好心沒好報

看板TuCheng (土城)作者 (小郭 )時間15年前 (2009/04/02 00:18), 編輯推噓42(42065)
留言107則, 33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1/3 (看更多)
這年頭,什麼人都有,真是氣死人了? 想要請土城版的鄉親評評理,事情就發生在剛剛 文章有點長,要有心理準備喔 我妹妹補習完回家, 聽到我家樓下某台機車(機車鑰匙孔下的置物箱)裡有手機在響 出自於好意把它的手機撿起來, 接著,有人打電話來了, 是一個男生:失主名(000) 我妹:不是,我是撿到這支手機的人,請問這支手機是你的嗎?? 男生:那請問妳的名字,和聯絡方式(口氣很好) 我妹:留下聯絡方式,那你可以現在過來拿嗎?? 男生:那我稍後跟你連絡 我妹回到家,馬上查詢那支手機的通訊錄,因為不知道什麼時候失主才會打來 沒想到他的手機通訊錄居然是空的(以上過程不到20分鐘) 突然手機電話響了 男生:唯,您好(有孩子哭聲) 突然轉變成一個女生的聲音(手機主人) 女:喂喂喂喂!!!(兇) 我妹:喂?請問妳是手機主人嗎? 我剛好下班回來,聽到二妹說小妹撿到手機, 我怕我妹講不清楚,就幫我妹妹說 我:小姐您好,請問妳貴姓,我妹撿到你的手機,想要歸還給你 女: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兇) 我:這是我妹撿到的(那時我還不清楚狀況),想要約時間把手機還你 女:現在就可以還我(兇) 我:請問妳住土城嗎??那我們要約哪??幾點方便?? 女:廢話!現在就可以,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兇),就約在巷子 我:那我們約全家,請問妳穿什麼顏色的衣服?? 女:灰色(兇) 我:那我現在下去 結果,我一下去全家等,那位小姐來了 女,是你拿我的手機嗎??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兇) 我:我妹有撿到手機(我就把手機拿出來),可以跟你確認一下是不是你的   麻煩你給我你的手機號碼,我核對一下 女:馬上搶走,並且很兇的指著我妹是"小偷",偷拿它的手機 我:小姐,不好意思,我妹不是小偷,你誤會了,我妹只是剛好聽你的手機在響      想說幫你拿起來,怕被有心人士撿走,不是要拿你的手機。 女: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兇),不然調監視器出來阿(兇&激動) 我:請你冷靜一點,我們是出自於好意,不是要拿你的手機。 我妹:開始解釋整個過程(講到一半) 女又開始說: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不然調監視器出來阿(兇&激動) 我:好,可以調監視器。 女:走到他的機車說,為什麼你從我機車裡拿我手機,又走回他家,拉下鐵門 我們也不想和他多說什麼,也很晚了,感覺他什麼也聽不進去, 就想說自認倒楣,算我們錯好了,還跟他說對不起, 現在想一想,本來就很生氣,愈想愈生氣 超沒品的,說我妹是小偷,整件事情根本發生不到半小時 如果我們真的想拿的話,何必歸還給她呢?? 重點是,那個人還是鄰長的女兒,就住在我家樓下 好奇怪好奇怪,現在的人到底都怎麼了 好心沒好報,還是我們做錯了?? 正常來說,失而復得應該要很感激的阿 怎麼會這樣? 唉... 大家以後看到路上有什麼東西都不要亂撿 謝謝大家看完這麼冗長的文章 ^^ 感恩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59.115.7.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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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好心沒好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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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氣,只是拿別人的過錯來懲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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態度這麼差 那時候電話掛掉直接幫他送到警察局 讓他自己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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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局領 這樣他想賴你都沒辦法 你可是好心幫他送去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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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好討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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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人厭欸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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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這樣才會有人不幸出了車禍沒人敢幫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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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看到他那麼機車 我手機都會懶的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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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三秒膠把他家門的鑰匙孔黏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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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人厭,應該把手機放在他後輪下面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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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的太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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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泥當搞蕭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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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好心會有好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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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拍...習慣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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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把手機關機丟到水溝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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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可憐遇到跳針蕭郎 給原PO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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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沒水準人喔~給原PO跟妹妹拍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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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個女生太扯了,下次希望在響的時候就被拾荒者撿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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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年頭....秀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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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了有夠火= = 公佈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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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可以這樣討人厭~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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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態度的確不好 但我認為報警會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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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竟她放在他機車置物櫃裡的東西 你應該沒權力去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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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館手機有沒有響起來 是否貴重 都不該去拿 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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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理的角度 你的行為算有人情 很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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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以法律的角度來看呢? 可能就有點瑕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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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樓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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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這樣結論就是 要我們冷眼旁觀比較好 要不然會遇到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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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且本來就再他的機車裡面的東西 感覺也不像撿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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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3樓... 他的東西在機車裡 你把他送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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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有點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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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角度哪裡有瑕疵?l大真的學過法律?主張無因管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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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所有物品內的東西 可以這樣被任意拿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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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是一個合法的道德行為組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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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是你家沒關門 我就可以進去拿東西 送到警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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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撿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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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第172條 刑法也可以主張23 24組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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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你真的沒有學過法律 什麼叫阻卻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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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我借你債總 跟刑總嗎?看完後你就不會那樣回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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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28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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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因管理人是可以向本人請求管理費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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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失? 遺失? 放在自己車上的東西叫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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脫離所有人的管理支配範圍內!且是非意願的!需不需要我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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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 看你要前任大法官王澤鑑 還是現任大法官謝在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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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門沒關 我去提醒你要關門 是不是我也可以拿整間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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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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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在扯法律看了真是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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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個垃圾 大家都脫離管理支配範圍了 那報酬可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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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在那鬼扯 說真的 你很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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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要請求消極利益還是積極利益!你並無所受損害要請求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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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法律還在那硬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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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就是不當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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倒垃圾叫做拋棄 所有人以自己無瑕疵之意思表示 將所有物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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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原po受損害了? 笑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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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81250大大 別跟她認真了 我id學校被拿出來講都懶得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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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請求的是 遺失物拾得 依我國民法805條 法律賦予他的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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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買的房子 放在裡面的東西 跟我買的車 放在裡面的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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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這都不懂 還在那只會鬼扯 念死書念到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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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民法 總則 物權 債總 教授是誰啊? 我真為他感到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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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 你不是唸法律的 請不要開口講法律 汙辱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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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教授是誰啊??? nt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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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誠二 鄭冠宇 歡迎去問!要不要給你看我的律師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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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阿 po一篇自我介紹來看看阿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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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聽法律講解 可以付諮詢費我可以慢慢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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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你是東吳的 應該知道我說的那兩個人是誰 如果你是唸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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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只能說你丟盡法律系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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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有什麼好吵的.......去法律板問看看就知道了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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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還陳水扁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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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大看起來也不過是個法律系學生 等拿到執照再來靠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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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麼多屁話還不如拿張執照來得有說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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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大 跟他認真你就輸了 他才大一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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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記得PTT有法律版的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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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變成吵架文了 這有啥好吵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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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和自己沒相干的事情也吵的起來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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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S大="=作人有點保留比較好 別把話說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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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36, , 103F
原來大一就能拿到執照 <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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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3 13:49, , 104F
pootine3921 歡迎來看我的及格的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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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這麼認真啦 你拿出來 大家也不知道是不是真的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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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21去跟台大法律朋友借一張 也讓你確認 這樣有啥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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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 T大 陳水扁現在應該沒空指導學生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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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9qvFM4r (TuChe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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