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震怒] 好心沒好報

看板TuCheng (土城)作者時間15年前 (2009/04/06 02:52), 編輯推噓6(6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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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幾天都沒有上線 今天看到這篇文章 有點感觸 不喜歡我文章的人當我在賺P幣吧! --------------------------------------------------------------------- 我是個法律系學生 但資歷淺薄 我同意L大的說法 也同意其他人站在人情的觀點 老實說 我平時在桃園地院做訴訟輔導員 很不喜歡聽到民眾對我說 "法律不外乎人情" 不得否認 這也是有道理的 不然民法第一條也就不會那樣規定了 很多事情站在人情跟法律的角度上 都會出現不同的說法 念過法律的版友 應該跟我有一樣的想法 法律並不能解決問題,因為這些問題還是存在,只不過做了分門別類而已 不是念法律的版友應該有過這樣的經驗 身邊有個念法律的朋友動不動就搬法律評理,感覺應該很差吧! 你說法律他講人情,各有道理 到最後依然無法解決問題吧! 去年在法院幫書記官整理卷宗時看到 一名男子打籃球巴對方火鍋結果對方摔到後腦死掉了 這類的新聞對大部分的人還說應不陌生 男子被以過失致死起訴,但最後無罪 為什麼無罪?書記官對我說 "如果判有罪,以後誰敢打球" 我們不要去論這個法官的判斷價值 但是 法律的權力奇大無比,拚生拚死都可以 法律範圍之外又有一個自然法-人情禮義在拘束 只是這些東西就可以說明所有問題嗎?我做保留 看到有板友說看到鑰匙沒拔不知該怎麼辦的時候 發現平常使用的法律真的會使大家造成恐慌 面臨一個進退兩難的問題 我只能這樣說 做任何事情,照自己的良心走就對了 至於 置物箱裡面的東西拿了犯不犯法? 車鑰匙該不該拔? 打球弄傷人家犯不犯罪? 等等等之類的事情...... 我覺得不是用一個條文、幾個法律的原理原則、公序良俗人情世故就可以說死打死的 還必須做出個案的判斷 以上是小弟的淺見 給大家參考參考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8.161.164.34 ※ 編輯: saintwayne 來自: 118.161.164.34 (04/06 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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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肯 話說那個自稱法律系的人 從沒出現在土城板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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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他認真就輸了 不過幸好他聰明 沒說他指導教授陳水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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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扁坐牢也中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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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09:47, , 4F
情理法…法理情…怎麼說都有問題 (攤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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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2:07, , 5F
中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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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2:09, , 6F
人情義禮叫自然法,你要不要斟酌看看?(不同概念不能類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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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2:10, , 7F
苦主這樣做本來就沒有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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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2:10, , 8F
刑事方法不外乎就是沒有不法所有意圖,民事就是無因管理之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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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正「刑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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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2:17, , 10F
此外,民法第1條「習慣」「法理」的內涵,是不是等同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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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6:50, , 11F
喔~是我考慮欠周 只是把法理學學到的東西用過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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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在提法律...如果真的發生了,就算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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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9:10, , 13F
再判斷你無罪的這段期間內,付出的時間、精神,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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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9:11, , 14F
感覺以前那種相互幫助的台灣已經不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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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06 19:49, , 15F
喔喔我也是唸法律的,推一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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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大講出我要表達的,別任何事都提法律能不用就別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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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希望因為法律 造成大家生活的恐慌及不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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