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惡質代理房東 有巢氏指南店 張X瑋消失

看板Wen-Shan (文山區)作者時間10年前 (2015/09/22 19:27), 編輯推噓1(98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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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述《YAMAHA (緣來就是妳)》之銘言: : 我先表明身份~我在推文中有說我是同行 : 我是在木新路上的仲介 跟"有巢"沒關係 : 嚴格來說我們應該是敵對關係(同樣都是經營文山區的仲介) : 單純就仲介的立場表示一下意見 : 說真的~仲介不會喜歡把麻煩往身上攬 : 我們的立場能中立就盡量保持中立 : 事情的過程我不清楚 是不應該多講什麼 : 但是就你文章來看 仲介不會主動去把你的行李清掉 : 應該是屋主叫房仲去處理的(我的經驗啦) : 仲介又不是閒閒沒事做 還主動跑去社區處理你的行李 : 就算閒閒沒事做 我們也跑去摸魚偷喝下午茶XDDD : 不過屋主有請我們幫忙處理事情時 我也也只能盡量去幫忙 : 誰叫我們房仲是服務業 (幫屋主打掃房子也是很常見的) : 最近都房勢慘淡了 誰還想去惹事上身勒>"< : 這件事情我真的覺得仲介就只是聽屋主吩咐處理事情而已(經驗來推測) : 當然這邊我也不太明白為何房仲會沒知會你一聲??? 我也想大事化小 小事化無 本來我想他能夠把我行李還給我就好 昨天我去備案時 他電話中跟員警說他叫垃圾車直接清掉 換作是你 你的重要文件 退伍令 存摺 家中所有衣物 這些被莫名 其妙說這是垃圾丟掉 你能忍得下這口氣嗎? 我現在很簡單 我要請他負起責任 不要說什麼房東授權 如果他只顧房東權益 而不顧租客權益 那以後誰敢跟他租房子 房東說什麼就什麼 難道租客的權益都不重要? : 原po你有找房東問過嗎? (我是覺得房東做的決定居大) : 或是你都知道房仲的店址也可以去他們店裡把事情釐清 : 我推文有說 我相信他們店長會幫你處理的 我明天就說打電話跟他們店長問清楚 投訴 因為畢竟現在TVBS跟蘋果都來找我洽詢這件事情了 我希望在上新聞弄到場面難看之前 能夠有個回覆 而不是自己犯錯 還不認錯 : 畢竟有巢的團隊在文山區服務口碑都做的不錯 (話說我們是敵對XDDD) : 他們店東能從政大的第一間店 拓展到文山區有三間店 大安區一間(我所知道的) : 這都是他們團隊做服務做口碑經營出來的 (單純就事論事) : 如果真的是他們業務員的問題 他們是不會不處理的 : 在地深耕的仲介是很愛惜名聲的 (尤其是信義房屋很怕投訴XDDD) : 在此也祝福原po你能圓滿的處理好你的事情~~~ 謝謝你 我相信房仲都很辛苦 謝謝你回覆這篇文章 : ※ 引述《purpleflame (冬天少年)》之銘言: : : 之前在政大附近租屋,因房東提早解除合約, : : 我把租金清掉後就先行搬走,可是這時候我還 : : 沒找到新地方居住,我就把行李放在大樓的樓 : : 梯間,先把一部份的行李搬走,剩下的部分就 : : 留在樓梯間,可是等到我過一段時間再回去搬 : : 時,行李卻被代理房東教垃圾車丟光光了。 : : 請問各位,我的全部家當就這樣被丟光了,而 : : 且這代理房東也未通知說他要丟棄,不給我找 : : 房子的時間就任意丟棄,請問我該怎麼做才能 : : 維護我的權益呢? : : 理論上我的東西是放置在大樓的公共空間,不 : : 是放在房東的所有權空間裡,這惡質仲介可以 : : 任意丟棄我的全部行李嗎?連通知都沒有就把 : : 我全部衣服鞋子等等行李當作垃圾丟掉了。 : : 請大家抵制這惡質房仲,有巢氏指南店 張X瑋 : : ,他都會幫忙出租台北市文山區萬壽路60號的 : : 房子,建議各位也別跟這種黑心房仲購買房子 : : 免得花了錢還損害自身的權益。 : : http://i.housefun.com.tw/Z001A002UA034027994 : : http://rent.591.com.tw/broker6733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61.219.21.55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Wen-Shan/M.1442921224.A.B2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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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只是衣物還好,你怎麼會把重要文件、存摺等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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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在那邊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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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文件物品自己亂放怪誰 就算不是房仲 放在公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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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間本來就可以說恐造成公共安全危害清除掉 你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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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室友 東西沒了你會問他們 怎麼一開始不情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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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東西借放在他們那 今天房仲作法有瑕疵 但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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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不了責任 上法院你不會全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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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指教喔 當我東西被丟掉後 我要的是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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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敢丟 我敢告 而且他根本就是故意丟 還在那邊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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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安全當藉口 我沒想要贏 贏不贏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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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他要付出的代價非常的大 只告 我覺得還太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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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人覺得就算放在公共場所不妥 也不能直接清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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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意不能直接清掉 但是放兩星期 要別人幫你講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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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有點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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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正都要上法院了 給法官去評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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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 他直接叫我搬 我沒意見 但沒給我找房子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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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我搬家沒問題 但還把我東西全部丟掉 這難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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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惡意報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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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合意提前解約了,找房子花時間說真的是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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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保會租約契約應該有寫第17條(我是不知道你的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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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是不是書店買的 我都是用這個的 )承租人如有未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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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之物件視同廢棄物處理 清理費用由承租人負擔 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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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有問房東可以or管委會可以放在那邊2個禮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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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是覺得互相有點尊重很多事情會少一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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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條有盲點 房間內還是公共空間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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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覺得大事化小 但他把我東西丟掉 就注定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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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法化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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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覺得需要有地方放東西需要時間找房子 當初就不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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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同意立刻搬走 搬走就是所有物品清空 自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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搞清楚狀況 還來叫囂說要告 你要吵應該店裡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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鬧大你根本沒好處 已經跟你說了 因是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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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以為法官只看果嗎 要是那樣 車禍糾紛就好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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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是是 希奇兄 謝謝你的分析喔 不過當事人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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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個星期好久喔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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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找得回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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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件事是放置公共空間所犯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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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是民事損毀約10萬元+精神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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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件事的價值真的會高於第一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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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5 則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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務必要更新 期待後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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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人的電話一定要接 還要別人打過來 自己都不用打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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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 還有雜物放在樓梯間就算了 一段時間是兩個禮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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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原PO家在哪兒?可開放公共空間讓大家堆雜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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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是抱持聽八卦看好戲的心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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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我已跟這房仲連絡 他本人沒有想要和解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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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就直接到指南派出所作筆錄了,理由是侵占毀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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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財物 蠻有趣的是警察也看不過去這房仲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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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 在警察的建議之下 就以侵占毀損來提起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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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完筆錄後 我也連絡指南店的店長 跟他說明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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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趣的是店長本人是我打了這通電話才知道這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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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盡了告知的義務 說我做完筆錄 TVBS跟蘋果的記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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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找我 我只針對這張姓房仲 如果對店裡造成什麼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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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我的考慮範圍之內 因為我已經給了他道歉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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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卻還是一副我看你不爽 丟你行李是你活該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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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狀況更新就是如此 剩下就是等報導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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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知道有巢店長是如何來處理這件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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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3 23:31, , 102F
你要討論事情,請先把情緒用字除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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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東西已經被垃圾車清走,我是不知道他要怎麼生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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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還你,何來大事化小? 東西敢丟在公共空間兩週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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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不容易,況且還有你認為的重要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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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0:29, , 106F
店長想要當面跟我洽談 但我覺得重點不是在跟我洽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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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我已經做筆錄了 也準備跟記者接洽了 跟他談也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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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義 更何況張姓房仲也不打算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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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RZR大大 當我知道這東西被丟掉時 我原本是想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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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怎麼回事 如果我寄信詢問時他願意主動回覆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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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西的去向 我何必要到警局備案 更何況不備案 他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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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根本就不打算出面 另外當初要遷離是非常倉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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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還沒找到新的住處 這位張姓房仲就急著要趕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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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 說要找警員跟里長來對我施壓 我想這房子我也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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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下去了 所以當日我就跟房東說我要搬離 更何況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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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根本沒有住的地方 我當然只能東西放在那 盡快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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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 之後把行李搬走 誰知道他連知會一聲都沒有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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丟了 請問你是要我怎麼辦? 光是拿衣服來說 我全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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衣物被丟 我是要怎麼辦?最後 大事化小很簡單 一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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歉就可以了 可問題是他就是那副態度 換作是你不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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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仲作法雖然不周到,但你佔用公共空間本來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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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1:02, , 122F
09/24 01:02, 122F

09/24 03:36, , 123F
我違法 我也願意就我違法的部分被罰二十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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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24 03:37, , 124F
這我會負起責任 但我更願意追究這房仲的責任
09/24 03:37, 124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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