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北監受刑人遭「大尾」強暴 雲監嗆:被

看板Yunlin (雲林)作者 (臨江仙)時間14年前 (2012/05/09 23:51), 編輯推噓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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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監受刑人遭「大尾」強暴 雲監嗆:被騎剛好! 連結:http://ppt.cc/Xi5Z (ETT) 內文 記者黃湘淇/台北報導 台北監獄驚爆受刑人遭強暴!民進黨立委段宜康9日轉述民眾陳情,指一位未滿20歲的邱 姓男子,因妨害性自主罪被判刑入獄,被牢中的「大尾」獄友強暴不只一次,身心受創, 雖然監視器全都錄下,卻被雲林縣的獄方人員嗆「你被騎剛好而已」;法務部常務次長陳 明堂回應將調查了解,若有失職將懲處獄方人員。 民進黨立委段宜康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這名未滿20歲的邱姓男子因為和當時 16歲的女朋友發生性關係後,被對方家長提告,最高法院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他1年10 個月定讞,並在民國99年發監到台北監獄服刑。 段宜康說,邱姓男子入獄後,被分發到20人的牢房,被服無期徒刑的大尾「房長」連續強 暴他,一切過程都被監視器全都錄,還是第4個受害者,經獄友舉報後,該名「房長」雖 被檢察官起訴,但邱男精神已遭刺激,身心受到創傷,被獄方人員安置到隔離房,之後被 移到雲林監獄服刑,卻被雲林的獄方人員嗆說「你被騎剛好而已」。 段宜康表示,邱男入獄時還只是個男孩,監獄管理員不但沒有輔導他,還把他丟到20人的 大牢房,根本是給最大尾的房長特權,他反問,「是要讓無期徒刑的受刑人去矯治他嗎? 」而被強暴後,法務部矯正署也沒有處理,「受刑人難道沒有人權嗎?」他將幫助這名男 子向法務部矯正署提出國家賠償。 陳明堂表示,受刑人擁有人權,也必須受到監獄保護,但針對此事件,法務部還要再介入 了解,如果獄方人員確實有疏失,會懲處失職人員。 ======================================= 騎人者,人恆騎之 1 2 3 4 5 6 7 這個真的嘟嘟好而已 8 9 10111213141516 -- 轉讓亞太333,年底到期 號碼無4,非事故機分手機無不良記錄 型號 U-fit 黑 站內詳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220.131.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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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輕人要修幹 還是先拿身分證確認年齡 以免被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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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代碼(AID): #1FgfAFVW (Yunl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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