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注意] 當心板橋鄭老師租屋 黑心二房東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好人)時間19年前 (2007/05/23 08:59), 編輯推噓3(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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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啃光光~~~~ 如果已經簽了半年約,而入住後發現已經被賣掉了 那請放心,還是可以繼續住下去,因為我國民法有 所謂的買賣不破租賃,屋主不得將你驅離,只能到 你租約到期後請你搬離。如果是賣方已經把房子 賣掉,又跟你簽約,那請你去找屋主一起找律師告他, 要他賠償。請網友們簽租賃契約,千萬要小心, 如果是學生未滿20歲的話,一定要法定代理人來簽, 不然那份租賃契約是無效的喔 -- 開卡中心:好人卡開卡服務中心您好!! 開卡服務請按1 加值服務請按2 轉接人員請按9 我:請問可以退卡嗎?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25.9.138

05/23 09:12, , 1F
修正一下最後一句 契約並不是一開始就無效喔
05/23 09:12, 1F

05/23 09:13, , 2F
得要法代拒絕承認才算無效
05/23 09:13, 2F

05/23 09:16, , 3F
重點感覺應該先確認房屋產權跟房東人品...耶 樓上XD
05/23 09:16, 3F

05/23 09:22, , 4F
要告還要多花錢花時間 希望原發問人還沒租 就不會有這種煩惱
05/23 09:22, 4F
文章代碼(AID): #16Kv7q94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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