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喝] Sukiya發票未幫消費者存入載具並涉嫌侵占已刪文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蘇啟東)時間3年前 (2023/03/08 16:01), 3年前編輯推噓33(35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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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點: すき家 SUKIYA 板橋新埔店 時間: 2023年3月5日 04:58 事發經過: 本人於2023年3月5日04:58外帶餐點 本人於結帳時明確表示電子發票要存入載具 本人明確出示列印出來的條碼載具 店員也明確拿了掃描器掃描條碼 本人理所當然認為電子發票已經成功存入載具 (事實上並未成功存入) 但本人於事發多天後發現該筆消費的電子發票遲遲並未顯示在財政部的電子發票APP上 這時候本人才開始懷疑當時店員應該沒有成功把電子發票存入載具 於是 本人於2023年3月7日 01:01再度回到該店家再次消費 (順便測試這間店的電子發票到底有 沒有確實幫消費者存入載具) 結果2023年3月7日 01:01的這筆消費所呈現的交易明細很明顯出現了"載具"等字樣 3月7日及3月5日的兩張交易明細對照如下 https://i.imgur.com/L28jYmq.jpg
因此很明顯可以推斷出 3月7日的電子發票確實有存入載具 (該電子發票也在幾小時後即出現在財政部的電子發票 APP上 https://i.imgur.com/oSLmHsG.png
) 而3月5日的電子發票則沒有存入載具 因此消費者即向店員說明解釋這個情況 3月5日的發票既然沒有存入載具 那應該就是操作失誤不小心列印紙本出來了 請將3月5日那張被店員操作失誤的紙本發票給消費者 但店員卻表示"發票不在她們這裡" "可能已經丟掉了" "現在沒辦法處理" "需要等隔天早 上有權限的人來處理"等等來搪塞 消費者深知基層店員工作繁忙 忙中出錯在所難免 且發票事宜或許的確需要權限更高的 人才能處理等等 因此消費者也就沒有再為難店員 沒有非要店員立刻處理不可 雙方說好消費者將自己的姓名與連絡電話留下 等隔天早上有權限的人來處理並聯絡消費者 https://i.imgur.com/NDWoqKx.jpg
但至今為止仍音訊全無 後續現況: 本人剛才撥打Sukiya總部的兩支電話0800-031-131與02-2553-9922都是系統語音無人接聽 本人絕非奧客 都還會站在基層店員的角度幫忙思考事情如何解決 因店員手忙腳亂操作失誤沒有存入載具--->那改為將紙本發票給本人也是可以的 店家聲稱該張紙本發票已經被店家自行蒐集後丟棄--->那改為有權限之人將該張發票作廢 後再重開一張新的發票給本人也是可以的 店員聲稱自己沒有權限處理--->本人也同意留下姓名與連絡電話等對方來聯繫處理 解決事情的方法很多 變通的方法也很多 就看店家有沒有誠意要幫忙解決 但很明顯店家是沒有誠意要幫忙解決的 或許店家是想說就只是一張發票而已 每天都一堆客人自己不要發票而留在櫃檯等等 所以店家自行蒐集後丟棄(或自行對獎)等等哪有什麼問題 根本不是需要關注與處理的事情 但此次的情況完全與上述一般情況不同 本人已經明確出示載具並要求將電子發票存入 店員操作失誤沒有正確存入載具就算了 因操作失誤而列印出來的紙本發票還自行蒐集後丟棄(或自行對獎) 這個情境脈絡下就有問題了 未來考慮: 因此本人沒辦法了 可能只能訴諸法律了 才能讓店家關注與處理這件事情 1. 稅務/國稅局部分 消費者已明確出示載具並要求將電子發票存入載具 店員操作失誤導致電子發票沒有存入載具 而是列印紙本出來 由於店員的操作讓消費者誤以為電子發票已經成功存入載具 消費者當下當然就沒有向店員索取紙本發票 (因為若已經存入載具就不會列印出來) 店家卻沒有將紙本發票交給消費者 而自行蒐集後丟棄(或自行對獎) 這一部分很明顯是店家在結帳開發票時出現重大瑕疵 消費者發現後向店家反應 店家也消極不處理 這個部分本人考慮向國稅局提出申訴與檢舉 2. 刑事/檢警部分 這個情靜脈絡下 由於店員的操作讓消費者誤以為電子發票已經成功存入載具 消費者當下當然就沒有向店員索取紙本發票 (因為若已經存入載具就不會列印出來) 店家卻沒有將紙本發票交給消費者 而自行蒐集後丟棄(或自行對獎) 店家可能涉嫌業務侵占消費者的發票 這個部分本人也考慮向相關單位提出業務侵占的告訴 最後提醒所有跟本人一樣有將電子發票存入載具習慣的消費者 以後多加留意電子發票是否有確實存入載具 否則遇到像本人這樣的情況 就只能自認倒楣放棄該張發票的權益 又或者像本人現在只能訴諸法律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45.154.138.223 (法國)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678262464.A.A7B.html

03/08 16:17, 3年前 , 1F
其實我自己都沒去對是否都存入,久了都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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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6:32, 3年前 , 2F
知道時間金額品名可以補印發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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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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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發票不能補印 只能作廢 但作廢也不是說說就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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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47, 3年前 , 5F
電子發票為什麼不能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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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18:59, 3年前 , 6F
避免爭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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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是因為發票是用來報稅的,客人拿到的發票是"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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載金額"的憑證,店家需要統計每一筆的消費跟國稅局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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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報稅,一張發票就代表一筆消費記錄,所以沒有補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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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更改就只能作癈,而作癈發票是需原來發票正本(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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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國稅局的)證明的~但不是沒有方法只是很麻煩,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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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沒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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麼煩到我要是店員就直接開一張同價錢的發票給你,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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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一筆消費的商品就自己吃掉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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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理可證一件事,服務人員要循正規管道作癈發票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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件麻煩事,原po訴諸法律與國稅局更是麻煩中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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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說不能做,只是為了一張記載記錄的紙....我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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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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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19, 3年前 , 19F
就一張發票失誤,店員好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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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0:22, 3年前 , 20F
首先,原po有明細表示確實有這一筆交易的記錄,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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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有沒有拿到發票,國稅局只看店家有沒有確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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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看消費者有沒有拿到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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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要告侵占的話....就要跑法律流程,我個人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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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原po家隔壁不是法院丶地檢丶警局,來回的費用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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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為了一張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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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5, 3年前 , 26F
我倒是覺得守法是基本 店家該開發票就該開 這沒什麼疑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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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6, 3年前 , 27F
不然守法的店家是笨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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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6, 3年前 , 28F
這怎麼會一點意義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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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09, 3年前 , 29F
本來就該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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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14, 3年前 , 30F
本來就有開發票啊,原PO的點是「沒拿到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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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33, 3年前 , 31F
店家是有開"發票"的!!原po附的交易明細就是證據,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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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發票一次出來會有兩張,一張是發票本聯,一張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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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po擁有交易明細,有交易明細就絕對有發票本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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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1:51, 3年前 , 34F
莫忘花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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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2:00, 3年前 , 35F
有開發票 但沒讓消費者收到(不管是載具或實體) 算有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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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店家有開 但消費者沒收到 店家為何不做任何形式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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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2:01, 3年前 , 37F
也是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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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是芝麻綠豆大的事情 店家的那麼一點態度會影響觀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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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8 22:05, 3年前 , 39F
這不是這個網路世代開店的人應該有的基本常識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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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 46 則推文
03/09 10:42, 3年前 , 86F
有花椒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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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就是這麼閒,沒有只抓幾十億逃漏稅這種幻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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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情,只要你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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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就會發文查帳,尤其是這種電子發票的更愛抓,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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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比對檔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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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追究,以現金支付光憑明細即使查有發票怎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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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是原持有者?除非像超商有錄入會員之類的才可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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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補開,或許要調監佐證當時的確是本人在場消費及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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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發票是怎麼個去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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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稅局只能查是否如實開立,無法就此認判定此發票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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歸屬於誰哪位消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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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4:40, 3年前 , 97F
調監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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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7:29, 3年前 , 98F
原PO跑了兩次都只見到店員,直接去門市說要找店長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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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不定馬上就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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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9:05, 3年前 , 100F
原po跟雙和板那位盯上墨爾漢堡的,真的該結拜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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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了,要多多來更新後續喔!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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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19:24, 3年前 , 102F
告起來 告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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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0:37, 3年前 , 103F
po 文也一天多了,店家居然都還沒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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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0:42, 3年前 , 104F
最簡單沒有爭議的方法就是請店長將那張發票作廢,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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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重打一張一樣價錢的發票給你,之後也不會爭議。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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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帳的部分,就由店家他們自行跟會計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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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1:04, 3年前 , 107F
店家不積極處理這點比較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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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1:24, 3年前 , 108F
原po也神隱了,是理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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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1:28, 3年前 , 10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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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2:36, 3年前 , 110F
一張發票而已啦 假設那張中了1000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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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2:56, 3年前 , 111F
店家再不花時間處理 事情只會越鬧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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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3:28, 3年前 , 112F
國稅局應該更要去大庭牛排,幾乎都是故意漏開發票,要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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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9 23:28, 3年前 , 113F
店家要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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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00:32, 3年前 , 114F
我傳品吃過n次才知道有發票可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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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回覆更新 ※ 編輯: zoomiss (45.154.138.223 法國), 03/10/2023 01:42:56

03/10 02:11, 3年前 , 115F

03/10 08:43, 3年前 , 116F
有更新什麼嗎?還是我眼睛業障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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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08:55, 3年前 , 117F
原po不是回新文了,哪有神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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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2:04, 3年前 , 118F
某人是有付錢嗎?更新速度還要符合你期待的快就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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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2:05, 3年前 , 119F
建議你以後發/推文只要沒完結的每30分鐘更新,以身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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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2:31, 3年前 , 120F
原來是有回文了喔,那真的該給原po一個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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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2:31, 3年前 , 121F
至於那幾個愛嗆刁的,我就不跟你繼續浪費時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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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2:33, 3年前 , 122F
真是名符其實的自我介紹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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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0 19:20, 3年前 , 123F
這間遇過最可惡的是店員偷偷把可樂餅卷揉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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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1 18:27, 3年前 , 124F
自己沒注意好意思說人家? 笑死
03/11 18:27, 124F
文章代碼(AID): #1a2430fx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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