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搶手機抓傷妻後不收手!新北男違反保護令3次遭判刑

看板BigBanciao (板橋)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1小時前 (2026/06/25 23:25),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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搶手機抓傷妻後不收手! 新北男違反保護令3次遭判刑 21:54 2026/06/25 中時新聞網 黃勝治 男子把保護令視為無物,不斷用各種方式騷擾妻子。(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老公把保護令當空氣,一路紅線踩到底! 新北一名男子因搶妻子手機,把人拉扯到手腳多處受傷,法院核發暫時保護令;他仍不罷 手,接連傳訊「我也知道妳現在住哪」、把負面訊息發給妻子親友,甚至放紙條求復合、 尾隨到住處拉扯衣服等。 新北地院審理後,依傷害罪及3次違反保護令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可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阿強(化名)與小芬(化名)為夫妻關係,兩人於113年10月4日凌晨1時許板橋住 處內發生爭執,阿強為了爭奪小芬手機,徒手拉扯對方,造成小芬右腕、右小腿、雙上臂 抓傷,以及雙膝紅腫等傷勢。 小芬事後前往亞東紀念醫院驗傷,並提出告訴。 由於阿強對小芬有身體及精神上不法侵害行為,小芬向法院聲請保護令,新北地院於113 年11月11日核發暫時保護令,裁定阿強不得對小芬實施身體、精神上不法侵害,也不得騷 擾小芬。 警方也在同年月22日將保護令內容告知阿強,未料他明知禁令在身,依然持續越線。 起訴書指出,阿強於113年11月25日晚間10時51分許,透過TikTok帳號傳訊給小芬,稱「 我也知道妳現在住哪」、「自己保重啊」等語。 檢方認為,這樣的訊息雖尚未具體到足以構成刑法恐嚇危安罪,但已屬對小芬精神上不法 侵害,違反法院保護令。 不只直接傳訊,阿強還把戰火燒向小芬的親友。113年12月1日,他傳簡訊給小芬的姐姐, 指稱小芬欠債、還有朋友30萬元沒還;同年月15日,又將小芬銀行協商書傳給小芬友人, 並指責小芬欠債。 檢方認定,阿強是透過傳送負面訊息給無關親友方式,對小芬施壓騷擾,一樣構成違反保 護令。 此外,阿強還多次以求復合之名接近小芬。 113年12月10日至12日間,他在小芬機車上放置3張手寫紙條要求復合;同年月16日晚間6 時許,又在路邊趁小芬牽機車時現身要求談話,並拿走小芬安全帽。 小芬表明想離婚並騎車返回新莊住處後,阿強仍尾隨前往,再度要求談話,還伸手拉扯小 芬衣服。 案件審理期間,阿強坦承犯行,法院因此裁定改以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審酌,阿強不思理性處理感情問題,先傷害妻子,又在保護令核發後持續以傳訊、聯 絡親友、放置紙條、尾隨拉扯等方式不法侵害、騷擾小芬,行為實屬不該。 法院考量,阿強雖然最後坦承犯行,但並未取得小芬諒解,且小芬已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 訟求償。 新北地院最後依傷害罪及3次違反保護令罪,判他應執行有期徒刑8月,如易科罰金,以10 00元折算1日。全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 拒絕家庭暴力,請撥打110、113。 https://www.chinatimes.com/realtimenews/20260625004713-260402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Banciao/M.1782401109.A.013.html
文章代碼(AID): #1gFKXL0J (BigBanc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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