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得不償失 台南富豪貪600元淪竊盜 判賠12.8萬

看板Tainan (台南)作者 (性愛戰神)時間1小時前 (2026/06/25 17:53), 編輯推噓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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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不償失 台南富豪貪600元淪竊盜 判賠12.8萬 04:10 2026/06/24 中國時報 洪榮志 、台南 台南市柯姓地主為賺取600元清運費犯下竊案,一審判刑3個月,經上訴台南高分院被駁回 ,但也宣告緩刑2年,並命向公庫支付12萬元及賠償被害人8000元。(本報資料照片) 台南市柯姓地主名下資產眾多、經濟狀況良好,甚至擁有4輛汽車與10輛機車,但卻貪圖 小利利用不知情的資源回收業者,將他人停放在空地旁的機車載走「變現」,藉此賺取60 0元清運費。 一審判刑3個月,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雖獲緩刑2年,但條件是須向公庫支付12萬元及 賠償被害人8000元,代價高達213倍,全案不得上訴。 判決指出,民國114年6月間,柯男欲清理仁德區房屋車庫內前租客遺留的廢棄機車,先將 機車移至對面空地旁暫放。 之後,柯男要求路過的周姓資源回收業者幫忙清運時,發現另輛許姓男子的機車也停在該 處。 不料,柯男竟見財起意,向周男誆稱該車也要報廢,要求一併清運,並當場收下周男給付 的600元。直到許男發現愛車失竊報警,警方循線追查,才揭發這起富豪竊案。 台南地院審理時,柯男辯稱,該機車外觀破舊、坐墊積滿灰塵,客觀上與廢棄物無異,他 誤以為是報廢車輛才叫人清運,絕對沒有竊盜意圖。 不過,法官查出,該機車懸掛車牌,且柯男名下就有14輛汽機車,深知懸掛車牌代表車輛 仍受監理機關管理且有主,怒斥柯男經濟良好卻漠視他人財產權,「比窮困犯罪者更可責 」,且犯後毫無悔意,耗費大量司法資源,重判3個月,得易科罰金,換算罰金9萬元。 柯男不服上訴台南高分院後態度大轉變,不僅當庭坦承錯誤,更表達願賠償,請求宣告緩 刑。 二審認為,柯男被一審判處有罪才轉而認罪,難認犯後態度良好,駁回上訴。 但考量他並無前科且經此教訓應知警惕,准予緩刑2年,但得向公庫支付12萬元及賠償被 害人8000元。 https://www.chinatimes.com/newspapers/20260624000666-260107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01.10.60.156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Tainan/M.1782381190.A.6BE.html

06/25 18:16, 1小時前 , 1F
外表看似一般的小孩
06/25 18:16, 1F

06/25 18:17, 1小時前 , 2F
很多順手牽羊的老人都超有錢
06/25 18:17, 2F
文章代碼(AID): #1gFFg6Q- (Tain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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