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心得] 受害者的心聲,社議存在是否必要

看板BigPeitou (北投區)作者 (莫言)時間14年前 (2010/12/13 09:52), 編輯推噓9(10119)
留言30則, 8人參與, 最新討論串2/2 (看更多)
有些人私下寫信說的是一套,說明理解我不是站在敵對立場,還希望我也能一起幫忙 推文中說的又是另一套,好像我就是存心找碴,還兼造謠扣帽子 讓我想到了以前大陸國共之間的邊打邊談...... 打一打,修理一下,然後找機會和談 談完後,找到機會又打一打,修理一下,再找機會和談 ※ 引述《Dalook (D.look)》之銘言: : 標題: [心得] 受害者的心聲,社議存在是否必要 : 時間: Sun Dec 12 20:45:16 2010 : 推 Bwk:我只是不想再跟他們回應而已... 12/13 08:22 : → Bwk:只是arthurwang的技術很高超而已... 12/13 08:24 : → Bwk:譬如他在鎖文那篇... 12/13 08:24 : → Bwk:"我不能因為其他地方有出現補償金談不攏而出現環保抗爭的事件" 12/13 08:24 : → Bwk:"推論:反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抗爭喔" 12/13 08:25 : → Bwk:只覺得...某些有心人事扣人帽子還要如此精心包裝...真是佩服 12/13 08:25 喜歡斷章取義嘛... 你給我的信中也問過,我也回答過了 我這邊就再說一次,讓大家看清楚 那篇文章的原文是做如下說明: 『再來,對於未發生的事情(例如一些建設未來的影響或是政見), 在討論時勢必會有較多想像、推測之觀點 但是對於已發生或正發生的事,要討論就應該有確切證據,才有討論價值。 否則就該自己茶餘飯後跟三五好友私下打屁閒聊即可。 例如: 我不能因為其他地方有出現補償金談不攏而出現環保抗爭的事件 就在這邊推論:反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抗爭喔 這就是惡劣的論述,也是低級政客常用的『合理懷疑』的低級手法。 對於賴議員在水美違建拆遷的事件當中,也應該抱持一樣的態度, 除非有確實證據,(例如:有明確證據顯示政府相關人員表示議員要求緩拆或不拆) 否則不管你心中怎麼猜測跟推論,都不該拿到公眾面前進行討論。』 上面一字未改,只有上色。 原文我也在先前修文回覆推文時,寄給板主存查 請問我究竟是說,因為價錢談不攏? 還是 不能說價錢談不攏? : → Bwk:到底誰扣誰帽子 ILR, mimiz, arthurwang 你們自己很清楚... 12/13 08:29 : → Bwk:點到為止..暫時不再與該等人士爭論... 爭取違建拆除才是重點 12/13 08:29 : 推 Bwk:這三人至是至終究就一直追著某些人喊打.. 12/13 08:31 : → Bwk:不管反水美人士發什麼文,這三個人始終都追著他們喊打, 12/13 08:32 : → Bwk:身分與企圖的確可疑,難怪我希望他們出面澄清他們的"分類" 12/13 08:32 : → Bwk:並無強迫之意..但他們的身分、立場、追著沒有犯到他們的人喊打 12/13 08:33 : → Bwk:並用高超的不明顯扣帽子手段來攻擊別人..的確...怪怪的.... 12/13 08:33 請問 Dalook是不是反水美的居民? 他文章中是不是有表達自己反水美的立場? 有人抨擊或是針對他的意見提出質疑或是反擊嗎? 再者,你跟c板友的反水美文章,我們是從一開始就諸多意見嗎? 精華區也還有一些文章留著 要不要去翻翻看? 什麼叫做 "不管反水美人士發什麼文,這三個人始終都追著他們喊打" : 推 Bwk:關於前幾篇內容之回應,本人將到此為止,之後若我還有發文 12/13 08:51 : → Bwk:還渴望 mimiz, arthurwang, ILR 三人放過我,讓我好好為水美案 12/13 08:51 : → kobe8112:我強調了數次沒有針對任何特定人或事,只是表達意見而已 12/13 08:51 : → Bwk:發聲吧... 12/13 08:52 更怪了,你信中說的不是這樣? 現在又說要放過你? 究竟是誰在扣誰帽子? 你們能不能好好發表反水美的意見,不要一直扣帽子 先前在sg板友的文章推文中扣我帽子說我在八卦板發表支持水美的言論 明明那篇八卦的文章就是sg那篇文章轉過去 在sg推文中要找出我支持水美的言論又找不出來 無中生有不是扣帽子? 現在我的文章講的明明就是不能說A 你就是斷章取義,刻意扭曲成我說A,還說說扣帽子 誰扣誰帽子? 這叫什麼幫居民發聲?? 你們究竟是要幫居民的忙? 還是刻意在裡面搞破壞,讓別人出現負面印象? 真的搞不懂你們耶 最後,你文章中有許多事件的敘述/推論 你該做的應該是自己將證據秀出來 哪怕是一句"這是某某某跟我說過的"都好, 畢竟你至少已經表明了自己的消息來源,並背書 這就足夠了... 而不是別人有疑問,就丟個電話,叫別人自己去問 你也可以去看我被鎖的那篇文章中 是不是也有違建相關的查詢連結? 你怎麼知道我沒有去查跟了解? 不要總是那種"你們不懂居民的苦,你們不了解狀況啦"的態度... -- 我說了你又不聽,聽了你也不明白, 明白了你也不去做,做了你又做錯... 反正總之我怎麼說你都是不明白的了!──《秀才遇著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25.232.134.54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4.54 (12/13 09:55)

12/13 09:54, , 1F
因為你回給我的信...滿是攻擊與侮辱...
12/13 09:54, 1F

12/13 09:56, , 2F
那歡迎公佈信件,我同意公布信件..拿出來看看攻擊在哪?
12/13 09:56, 2F

12/13 09:56, , 3F
不要又是扣帽子..請全文公佈
12/13 09:56, 3F

12/13 09:57, , 4F
"我從頭到尾都相信你們是一般老百姓"
12/13 09:57, 4F

12/13 09:58, , 5F
"不然手法豈會這樣"
12/13 09:58, 5F
請公佈全文,把相關你信中所列比較敏感的證據說明刪除 我回信每一段都有保留部份你信中的文字 作為我為何寫這句話或這段話的說明 不要只會用這種斷章取義的方式來腦內自己補完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4.54 (12/13 10:00)

12/13 09:58, , 6F
"其實這不是在你們扣帽子前就可以查到的嗎?"
12/13 09:58, 6F

12/13 10:00, , 7F
要怎麼貼上來,教我一下要怎麼將原文呈現..謝謝
12/13 10:00, 7F

12/13 10:01, , 8F
你就先把信件內容全選,複製,然後回覆我這篇文時貼上
12/13 10:01, 8F

12/13 10:02, , 9F
裡面若有你提過敏感的證據,當然可以刪掉,保留我回信
12/13 10:02, 9F

12/13 10:03, , 10F
全文跟我保留下來,說明我回的是你原信中哪一部分即可
12/13 10:03, 10F

12/13 10:04, , 11F
你用包裝手法, 說居民跟水美價格談不攏一事.. 已經... 嗯嗯..
12/13 10:04, 11F
這在本文中有說了,是我包裝,還是你刻意斷章取義扭曲,歡迎其他人自己判斷.. 反正要扣帽子繼續扣吧... 希望你信件不要也來個斷章取義,請在保留你們敏感的證據後,"全文貼出"喔 也讓大家看看我有沒有在信中攻擊? 又是誰在那邊私下說一套,板上又說一套...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4.54 (12/13 10:08)

12/13 10:07, , 12F
你回的信應該由你來公開才對...我沒必要延續我不感興趣的話題
12/13 10:07, 12F

12/13 10:09, , 13F
是你說我在信中攻擊,不是該你拿出證據?
12/13 10:09, 13F

12/13 10:10, , 14F
難道你抨擊說我在信中攻擊,是不用提出證據的嗎?
12/13 10:10, 14F

12/13 10:11, , 15F
不是你應該先跟大家證明我有多惡劣,在信中攻擊你?
12/13 10:11, 15F
『推 Bwk:"我從頭到尾都相信你們是一般老百姓" → Bwk:"不然手法豈會這樣" 』 我打這句話的前面,是不是你在信中寫了一堆內容 主要就是要我相信你們真的是水美的居民,不是嗎? 『→ Bwk:"其實這不是在你們扣帽子前就可以查到的嗎?"』 這句話之前,是不是你在跟我說明兩件事: 1.你們爬完我的文章,終於發現我應該跟周水美、賴素如無關? 2.要我放心,你們以後不會針對我 不是嗎?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4.54 (12/13 10:19)

12/13 10:47, , 16F
你不是很會舉例嗎? 舉例就可以隨便亂舉,落井下石嗎???
12/13 10:47, 16F

12/13 10:48, , 17F
為什麼要去舉 "反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
12/13 10:48, 17F

12/13 10:48, , 18F
抗爭喔" 你這種手法真的蠻...的.... 嗯嗯...
12/13 10:48, 18F

12/13 10:50, , 19F
"水美團體應該也是跟水美價錢沒談好,所以才抗爭喔"
12/13 10:50, 19F

12/13 10:50, , 20F
你最好把這樣的 "舉例" 公開道歉,還是你心裡頭真這樣想?
12/13 10:50, 20F

12/13 10:54, , 21F
玩文字遊戲真的沒意義...有勇氣的話,下次居民要去市府抗議
12/13 10:54, 21F

12/13 10:55, , 22F
一起陪他們一起去~~~
12/13 10:55, 22F
我想,我沒必要對不是我的看法做出回應 特別是,針對你對我文章跟信件的誤解,我已經把原意都說明完了 會用水美舉例,正是因為你們只看"水美" 不用水美舉例,動輒就出現"我沒興趣",寫了有用嗎? 類似的觀念板主之前的公告不是也有寫了?有用嗎? 不用水美舉例,你們怎麼會有興趣看跟想? 當然我還是尊重你的見解,畢竟文字寫出來,別人怎麼解讀是別人的權利

12/13 11:04, , 23F
抗爭大絕第一招:不同意見先賞你個帽子戴(扣)
12/13 11:04, 23F

12/13 11:05, , 24F
抗爭大絕第二招:帽子被退了,就跳開(跳針)
12/13 11:05, 24F

12/13 11:07, , 25F
抗爭終極大絕招:沒跟我們一起就少囉唆啦(可重複使用)
12/13 11:07, 25F

12/13 12:22, , 26F
現在開大絕了~
12/13 12:22, 26F
其實大家還是可以冷靜討論 對於一些情緒化字眼, 或許當做在看黑特板、政黑板就好...... ※ 編輯: arthurwang 來自: 125.232.139.205 (12/13 13:19)

12/13 13:12, , 27F
HappyFarm 把步數都講出來了這樣他要怎麼辦啦..... ~
12/13 13:12, 27F

12/13 13:14, , 28F
除了受害者和業者 我不相信天天都能炒成這樣
12/13 13:14, 28F

12/13 13:45, , 29F
這也沒什麼好用2的吧 要用早就該用了= =(都無奈到習慣了)
12/13 13:45, 29F

12/13 14:40, , 30F
這方面的意見已經說得很明白,不須繼續回應了。
12/13 14:40, 30F
文章代碼(AID): #1D1NnbnX (BigPeitou)
文章代碼(AID): #1D1NnbnX (BigPeit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