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閒聊] 違規取締(x),選擇性取締(O)
看板BigSanchung (三重)作者ninis2340 (ninis2340)時間10年前 (2016/04/28 15:11)推噓7(8推 1噓 9→)留言18則, 10人參與討論串1/3 (看更多)
前面有幾篇文章關於違規取締和推文
有人提到希望巷內路霸跟騎樓危停也能管管
在這裡我以我親身經驗
不
可
能
忠孝路跟車路頭街交叉口
也就是車路頭街的街口,傑昇通訊旁邊
地上很清楚劃紅線
紅線代表什麼,如果我沒記錯,那應該叫作**禁止停車**
應該沒記錯才是
但看看這張照片
http://i.imgur.com/pSqTCeC.jpg

這些腳踏車跟機車好像都停在這耶
所以人要走哪裡,人走在騎車旁邊呀,笨蛋
哇!那這不是馬路嗎
再來看看這張照片
http://i.imgur.com/8AHoRER.jpg

對面這邊的攤販待在這賣菜已經很多年
路人要走這方向的路一樣走在馬路上與跟汽機車一起並肩走
而騎機車的人路過要買菜的話都怎麼買,就這樣買
後面有車不就擋到馬路了,且如果路人要走這條路平常就危險了,更何況是有騎車或開車
的人停下來買菜,那路人不就更危險
反應給里長,里長說人家賣菜的很辛苦不要這樣子對待他啦,至於紅線危停,里長說,這
邊機車格過少,讓人家停一下啦
我覺得是非對錯本來就不應該有模糊空間,更何況是做人情
因為里長很顯然就是想做人情嘛
因此我每次經過,每次都打1999,警察來了後,看看就走了,就走了
每次反應每次都如此,這是啥小
市長信箱沒人理,反應給議員,我記得我反應給李余典、陳啟能、邱婷蔚、蔡明堂
藍綠都反應喔,結果是沒結果
之前我親眼目睹有個阿嬤因為人車爭道而受傷
我趕緊跑向前幫忙
而我現在為了自己生命安全著想
乾脆走力行路,寧願多走一點路當運動
至於走那條路的路人就自求多福
於是乎我得到一個結論
路邊的違規,不牽涉鄰里住戶的,基本上警察都會抓,議員也會幫忙管一下
但牽涉到鄰里住戶,為了選票為了鄉愿的和諧
警察、里長、民代就
眼睛閉上當作沒看到
耳朵蓋住當作沒聽到
我想這應該不只三重如此,全台多數地方都如此
而我們自己就自己想辦法過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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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80.204.35.174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BigSanchung/M.1461827483.A.1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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