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版規

看板Chiayi (嘉義)作者 (落葉~小楓~*)時間12年前 (2013/12/04 10:24), 編輯推噓6(7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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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也有個疑義 版主中處罰 類似三振法案 並不是說這法案不好或者有問題 只是小弟想提出一點小小思考方向 例子一 A 在三天內觸犯了三次處罰,所以遭受劣退 例子二 B 在一月處罰、二月處罰、三月處罰 例子三 C 在一月處罰、六月處罰、一年處罰 根據版規,在第三次處罰通通是劣文 大家看出問題了嗎?? 這三者惡性相等一樣嗎??? 這處罰在短時間固然有值得贊同地方 是不是能在管版成本和保障版友間做出一個記點失效的期間 例如,水桶15天出來後(服滿刑期開始計算),過了N個月沒犯 下次再犯還是15天,而非進階到下一階段??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 From: 114.47.225.159

12/04 10:27, , 1F
其實前兩次都被水桶 之後第三次還能再犯 表示板規都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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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28, , 2F
看。 所以再多次的機會依舊會犯,劣退才會改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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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28, , 3F
而且嘉義板要兩次劣退才無法發文。已經給兩次機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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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版呢?? 劣文應該是最為最後手段 雖然嘉義版是劣兩次,但仍有其他版是劣0 所以要這樣做的話,惡性考量應該是很重要 上述除了例子一,有必要侵害到其他版發言權嗎?? 而且,如果每次都是觸犯不同版規呢?? 因為都是處罰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25.159 (12/04 10:36)

12/04 10:40, , 4F
水桶兩次+劣退兩次 共四次機會。板規看清楚就不會有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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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41, , 5F
題。別板也有比我們嚴格的,這次板規取中間,已經是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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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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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0:42, , 7F
大部分的人都不會違規,覺得嚴格的都是違規的人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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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弟意思可能您有點誤會 劣文是最後處罰手段性 必須是惡性重大才需要出動 因為他會連帶可能其他看板發言權 所以,如果再惡性並非重大即給予劣文 即 2 3 例子,真的有到惡性重大到必須影響其他版塊發言權嗎? 是否不恰當?? 因為版主採取類似三振法案,才會有所疑慮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25.159 (12/04 10:51) ※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25.159 (12/04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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喔喔!!我了解你的意思了XD 我參考一下別板~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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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規最下方有處罰的救濟方式和你說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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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板板規 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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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叫覺得嚴格的都是違規的人? 所以這串大多數討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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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16, , 12F
如果一開始就像上面被刪文的說明原因,就不會造成那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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誤會了,雖然我不清楚為何我一開始提的時候要說:從開板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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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違規的人嗎? 如果沒辦法舉證就不要開這種地圖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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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你不能接受就不要進來。轉變成願意接受了,但至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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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0199bcd 你看新板板規最下方那個救濟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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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19, , 17F
有問題或是建議再跟我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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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了,版主辛苦了,也合理且人性許多 而且也設了我一開始沒想到的 故意週期性挑釁(半年、一年次數累計) 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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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個好的開始。別人有建言時請放下身段傾聽吧....而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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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20, , 19F
一副你就是板規、你最大的姿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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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編輯: a00199bcd 來自: 114.47.225.159 (12/04 11:22)

12/04 11:24, , 20F
不能同意b大再多了!請放下身段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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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26, , 21F
半年和一年次數累計 我有算過 其實要達到超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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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26, , 22F
但真的能達到也算是神人了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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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44, , 23F
板主們都辛苦了,嘉義板會越來越好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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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1:59, , 24F
能夠累犯到三犯以上我是認為沒必要寬容,前提,相同版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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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2:27, , 25F
出桶就再犯的一堆 會亂的就是會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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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13:35, , 26F
同意樓上,沒錯,那隻嘴巴就是管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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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3:04, , 27F
應該是一年之內累犯三次 才劣退..不然拿十年前的水桶來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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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3:05, , 28F
誰受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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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4 23:19, , 29F
拍謝..看了新版規, 已解決..不好意思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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