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違規裁判公告132

看板Kaohsiung (高雄)作者 (廣井菊里的BASS EQ效果器)時間2小時前 (2025/09/22 18:36), 編輯推噓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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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是選舉期間嗎 這兩個禮拜感覺政治文跟新聞被水桶的變多了 我還是重申一下底線好了 你們字數夠 不要超貼 不要人身攻擊我都無所謂 你們想批判政府我也覺得無所謂 我昨天車剛被拖走我也覺得想抱怨 但不要開那種高雄人都怎麼樣的地圖砲啦 有很多板適合你們想討論的話題 --------------------- 裁判字號:第00000756號 被檢舉人: SuperPttMan 判決主文: 退文並水桶 3650 日 檢舉事項: 多次違反板規 3-1 新聞規則,屬惡意違規 判決理由: 被檢舉人 SuperPttMan 曾因違反板規 3-1 多次受裁罰,歷次處分如下: - #1bFQ3zAL 違反 3-1.d,處水桶 7 個月併退文。 - #1alENoU2 違反 1-1,合併前案依 7-2 處水桶 60 日併刪文。 - #1aSSsO2s 違反 3-1.a,刪文並警告,合併累進為第三次水桶 30 日。 - #1aCjO0HG 違反 6-5.1、#1aCx7LRn 違反 3-1.a,合併處水桶 14 日併退文。 以上多起案件均與 **新聞發文規則** 有關,顯示被檢舉人未改善行為,屬於**同板規多 次違反**。 依據板規 6-9,合併處分並將原本應執行之水桶期間加長十倍。 原累進至第五次水桶應為 365 日,本案依 6-9 規定加長十倍,最終處以退文並水桶 3650 日。 處分: 退文並水桶 3650 日 引用板規: 3-1 發佈[新聞]文章,須附完整標題、新聞日期、媒體作者、50字心得,違者刪文並警告 或水桶。 6-9 惡意違規,同板規多次違反,板方得合併水桶併退文處分且原處分加長十倍。 7-1 水桶罰責累進 7→14→30→60→90→365 日。 --------------------- --------------------- 裁判字號:第00000757號 被檢舉人: duckweed1018 判決主文: 刪文並水桶十四日 檢舉事項: #1eoRkY6G duckweed1018 違反板規 1-2、交易管理辦法(現金交易) 判決理由: 經檢視文章 #1eoRkY6G,標題與內文為「$450 9/18 賴銘偉演唱會門票出售」, 僅以「冕z10/01」作為分類,未依規定使用正確板分類,違反板規 1-2。 此外,內文明確表示「以半價出售、匯款後再提供資料」,屬於涉及金錢之買賣行為, 違反板規第二條「交易管理辦法」之禁止現金交易規定。 依規定,1-2 輕微違規處水桶一日;現金交易屬重大違規,處刪文並水桶七日。 合併計算共兩次水桶,依累進原則最終處水桶十四日。 處分: 刪文並水桶十四日 引用板規: 1-2 發文未依規定分類者,處刪文並警告或水桶。 二、交易管理辦法:除徵求員工外,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均屬買賣文; 本板一律禁止發佈買賣文章,違者刪文並處分。 7-1 水桶罰責累進 7日→14日→30日→60日→90日→365日。 --------------------- --------------------- 裁判字號:第00000758號 被檢舉人: SuperPttMan 判決主文: 刪文 檢舉事項: SuperPttMan #1eoZ9h69 違反板規 1-2 判決理由: 經檢視文章 #1eoZ9h69,其標題僅寫為「[新聞]」, 未依規定完整填寫新聞標題,違反板規 1-2 之規範。 由於被檢舉人 SuperPttMan 已累積多次違規,並於前案遭處以最高水桶年限(3650日) , 依原則不得再加重,故本案僅能執行刪文處理。 處分: 刪文 引用板規: 1-2 發文未分類或分類錯誤,或未填寫完整標題。 違者依情節處刪文併警告。 --------------------- --------------------- 裁判字號:第00000759號 被檢舉人: omolando 判決主文: 水桶三百日 檢舉事項: omolando #1eogMSXc 推文違反板規 6-1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ogMSXc 之推文內容: 「叫什麼叫啦 想被開槍是不是 政府都掛保證沒問題了」 「死忠的就乖乖把重金屬水喝下去 加量不加價 還不磕頭感謝」 上述推文包含恐嚇性字眼(「想被開槍是不是」),已超出正常討論範圍, 構成板規 6-1 所禁止之惡意鬧板與恐嚇性發言,影響看板秩序。 依規本應退文並水桶三十日,惟因屬推文違規,依板規 6-8 轉換處分, 退文處分改為水桶日期之十倍,最終裁定水桶三百日。 處分: 水桶三百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板。 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 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6-8 本版文章涉及退文自行刪文;或推噓文觸犯退文條款; 或超過7日無法退文者,得改以水桶日期之十倍代替之。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0號 被檢舉人: rsbbs0611428 判決主文: 刪文 檢舉事項: rsbbs0611428 #1eoqvfNK 3-9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oqvfNK 所張貼內容, 該新聞與先前已張貼於本板之新聞相同,於四小時內並無新增資訊, 亦未依板規 3-9 於標題或內文中明確註記新資訊點, 故違反板規 3-9。 依規定,處以刪文處分。 處分: 刪文 引用板規: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 4小時內有新資訊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刪文。 --------------------- --------------------- 裁判字號:第00000757號 被檢舉人: korz 判決主文: 不予處分 檢舉事項: korz #1eo-A9-L 交換文檢舉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o-A9-L 所發表內容,9/11 發表 [贈送] 黑松沙士家庭號 2 瓶, 9/18 發表 [交換] 童用單車。兩篇文章均屬實體物品之贈送或交換, 未涉及金錢交易、有價證券、票券或其他板規所禁止之標的。 板方認定無違規,爰裁定不予處分。 處分: 不予處分 引用板規: 二、交易管理辦法 凡涉及金錢之交易行為均屬買賣文,禁止於本板發佈; 本案僅屬於物品贈送與交換,未涉及金錢或禁止標的,故不構成違規。 --------------------- --------------------- 裁判字號:第00000758號 被檢舉人: JamesSoong 判決主文: 刪文並水桶 14 日 檢舉事項: JamesSoong #1eo_4yAt 違反板規 6-2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o_4yAt 之內容,雖有附上新聞全文, 但其心得部分出現「笑死 難怪高雄那麼多人會投票給綠共 原來是重金屬的水喝多了 腦 殘了 有利綠共長期執政 綠共市委書記現在連震怒都懶得震怒了」等文字。 此段心得直接侮辱特定政治立場群體,構成板規 6-2「禁止發表侮辱、歧視、仇恨特定族 群之言論」。 板方認定違規屬實,依規處刪文並水桶。 另考量其前科紀錄,合併計算為水桶兩次,依累進處分水桶 14 日。 前科紀錄: 10/01/2016 22:36:04 gggping 暫停 JamesSoong 發言,期限為 7 天 理由: 違反板規6-5 處分: 刪文並水桶 14 日 引用板規: 6-2 禁止發表侮辱、歧視、仇恨特定族群之言論,違者刪文並水桶。 7-1 水桶罰責累進 7日→14日→30日→60日→90日→365日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1號 被檢舉人: galoop1211 判決主文: 刪文並水桶 1 日 檢舉事項: #1epHm1aa 違反板規 1-4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pHm1aa 之內容,全文僅有 「請問還在嗎?週末方便跟您拿嗎」,屬於過於簡陋之發文, 既無法直觀理解,也未達基本討論標準。依板規 1-4, 簡陋文(空白文、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或僅屬單純詢問) 應予刪除並處分。 板方認定違規屬實,依規處刪文並水桶 1 日。 處分: 刪文並水桶 1 日 引用板規: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其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 違者刪除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桶得併處退文。 簡陋定義:空白文、無故發錢文、注音文、內文未滿20字。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2號 被檢舉人: hank9527 檢舉事項: #1en1DAwe#1eoLjk_G#1epESUJa (Kaohsiung) 於推文中違反板規 6-1 檢舉人: Combotw 判決主文: 本案檢舉內容涉及推文點名針對使用者 kku6869, 惟板方裁量此類爭議僅受理當事人本人檢舉。 因檢舉人並非當事人,爰不受理本案。 判決理由: 經檢視檢舉內容,屬於人際爭議與板規 6-1 鬧版判斷範疇。 但依板方裁量標準,僅限當事人 kku6869 本人檢舉時,始予受理審查。 是以本案檢舉不予受理,併予公告。 處分: 不受理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3號 被檢舉人: jing0607 檢舉事項: #1en1DAwe (Kaohsiung) 推文違反板規 6-1、6-2 判決主文: 本案判定違反板規 6-1,處水桶 30 日。 6-2 部分不成立。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 #1en1DAwe 之推文內容,包括 「幹妮娘高雄板這個樂攝板還敢給哥水桶,破幾賣,整天貪挖偷地的」、 「這個板是側翼板」等語,屬於情緒性發言,與文章討論無關,對看板秩序及閱讀品質造 成影響, 符合板規 6-1 鬧版要件。 惟推文內容雖使用粗俗字眼,主要針對看板及板主制度,並未具體針對特定使用者做人身 攻擊, 因此 6-2 不成立。 處分: 水桶 30 日 前科紀錄: 01/20/2021 09:46:04 simonjen 暫停 jing0607 發言,期限為 37 天 理由: 6-1、7-1、7-2(公告#1W1uhL53 (Kaohsiung)) 依照板規 7-1 累進原則,本案為第二次水桶,處分 30 日。 引用板規: 6-1 禁止惡意鬧版,或將無關高雄板之事務帶入高雄板,或對看板秩序造成威脅,影響其 他使用者權利及閱讀品質。 違者依情節輕重,判處刪文併水桶、退文。 7-1 水桶罰責累進 7日→30日→60日→90日→365日。 連續犯規五次再犯者,以判處水桶365天為準。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2號 被檢舉人: JamesSoong 判決主文: 不處分 檢舉事項: #1epK6ZQ7 (Kaohsiung) 遭檢舉 3-9、6-2 判決理由: 經檢視本案文章,新聞來源為中國時報,與板上既有相似新聞不同家媒體, 依板規 3-9「4小時內有新資訊或不同來源」不在限制範圍,因此不成立。 至於心得部分涉及對特定政治立場的評論,雖與 6-2 仇恨言論有爭議, 但板方認定不予主動處理,故本案不予處分。 處分: 不處分 引用板規: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4小時內有新資訊 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刪文。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3號 被檢舉人: kasim65 判決主文: 不處分 檢舉事項: #1epEz43g (Kaohsiung) 遭檢舉 3-9 判決理由: 經檢視本案文章,新聞雖與板上既有新聞主題相似,但來源不同, 依板規 3-9「4小時內有新資訊或不同來源」不在限制範圍,因此不成立。 本案不予處分。 處分: 不處分 引用板規: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4小時內有新資訊 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刪文。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4號 被檢舉人: jganet 判決主文: 不處分 檢舉事項: #1en1DAwe (Kaohsiung) 遭檢舉 3-9 判決理由: 經檢視本案文章,雖與板上先前已有新聞主題相似, 但因新聞來源不同,符合板規 3-9「4小時內有新資訊或不同來源」之例外規定, 故不成立違規要件。 處分: 不處分 引用板規: 3-9 對於任意新聞類別的文章於4小時內無新資訊不得再發, 4小時內有新資訊但雷同新聞須加註新資訊點,違者刪文。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5號 被檢舉人: JamesSoong 判決主文: 不處分 檢舉事項: #1epK6ZQ7 (Kaohsiung) 心得 遭檢舉 6-2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心得部分之內容,雖對特定政黨及地方執政方式表達批評, 但屬於對政治現象之意見陳述,未涉及對特定族群或個人進行侮辱、歧視或人身攻擊。 因此不構成板規 6-2 之違規要件。 處分: 不處分 引用板規: 6-2 禁止人身攻擊。禁止以性別認同、各縣市地區、各國家種族、各宗教信仰等 散播非理性之仇恨言論。亦不得針對或影射個別使用者做人身攻擊。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6號 被檢舉人: JamesSoong 判決主文: 刪文並水桶 90 天 檢舉事項: #1epVk1yY (Kaohsiung) 違反 3-6 政治新聞超貼 判決理由: 經查被檢舉人於2025/09/18 至 2025/09/21 連續張貼四篇新聞, 其內容均涉及政治人物,包括高雄市長陳其邁、立委柯志恩、 高雄市議員李雅靜、高雄市議員黃明太及立委邱議瑩服務團隊。 依板規 3-6 規定,政治新聞單月限貼兩篇,超過即屬違規。 本案超貼兩篇,故加計兩次水桶處分。 綜合其既有前科紀錄,原已進入第二次水桶(30日), 本次再加兩次,水桶次數累進至第四次,應執行水桶 90 日。 處分: 刪文並水桶 90 日 引用板規: 3-6 新聞涉及政治文之判定(依本板政治文之解釋為主),單月至多兩篇, 違者水桶處理,情節嚴重者改以併退文處理。 7-1 水桶罰責累進 7天→30天→60天→90天→365天, 連續犯規五次再犯者,以判處水桶365天為準。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7號 被檢舉人: amberfline 判決主文: 不處分 檢舉事項: #1epsEXGh (Kaohsiung) 違反 2-8 交換文間隔規定 判決理由: 經查被檢舉人於 2025/08/31 發表第一篇交換文, 2025/09/21 發表第二篇交換文。 依板規 2-8 規定,交換文每月限兩篇,且須間隔七日。 本案兩篇不屬同月,且間隔超過七日,未違反板規。 處分: 不處分 引用板規: 2-8 交換文每月(以每月始日為準)僅能發表兩篇且須間隔七日,自刪亦算一篇。 --------------------- --------------------- 裁判字號:第00000768號 被檢舉人: gmisnotme 判決主文: 刪文並水桶 7 日 檢舉事項: #1ep-V9Ti (Kaohsiung) 違反板規 3-10 判決理由: 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p-V9Ti 所發表內容: 雖分類標示為 [閒聊],但內文暗指高雄市長陳其邁「會在8點放送大禮包」, 性質屬於政治文。 依板規 3-10(a),本國 IP 發表政治文須至少 500 字,本案字數不足。 故本案違反板規 3-10,處刪文並水桶 7 日。 處分: 刪文並水桶 7 日 引用板規: 3-10 政治文字數須注意以下條件: a. 本國IP發表政治文,文章字數至少須500字,不足字數者處水桶併刪文。 --------------------- 裁判字號:第00000769號 被檢舉人: jacklcs 判決主文: 水桶 7 日 檢舉事項: #1eqFSYTE (Kaohsiung) 違反板規 1-2、1-4 判決理由: 經檢視被檢舉人於文章 #1eqFSYTE 之發言: 1. 標題未依規定附上分類,違反板規 1-2。 2. 內文僅以「如題」與簡短需求構成,過於簡陋,無法直觀理解,違反板規 1-4。 依板規 7-2,警告視同水桶一次,故本案合併處分,水桶 7 日。 處分: 水桶 7 日 引用板規: 1-2 發文須要附上完整標題,文章無分類、無標題刪文併警告。 1-4 文章內容請勿過於簡陋或無法直觀理解之內容,違者刪文並警告,視情節輕重另處水 桶。 7-2 本版所稱警告均視同水桶一日。 --------------------- -- SecretGarden + PTT_health + Kaohsiung ———————- = ilovemami -- ※ 發信站: 批踢踢實業坊(ptt.cc), 來自: 124.218.130.63 (臺灣)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Kaohsiung/M.1758537371.A.12F.html
文章代碼(AID): #1eqIQR4l (Kaohsiu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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